律师办公室 (SOL, Office) 的使命是为部长和内政部各局和办公室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支持司法部在联邦、州和部落法庭上代表部长和内政部;帮助各局和办公室在执行国会关于拨款和实质性立法的指示时解决法律问题;管理该部门的道德计划并确保整个部门遵守道德规范;并为内政部的《信息自由法》计划提供治理。该办公室为部长和所有高级领导提供法律代理,并为所有局和办公室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确保该部门的计划和活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SOL 的法律代理涵盖了该部门广泛使命的整个范围,提供有关一系列自然资源和环境法律问题的专业知识,以及矿产法、水法、土地使用法、印第安人法、合同法、侵权法、就业法、行政法和拨款法。SOL 律师代表该部门参加行政听证会,并与司法部合作,代表内政部参加美国各地联邦、州和部落法院的司法诉讼。该办公室还提供法律援助,以起草和审查法规、合同、协议备忘录、正式决定、租约、通行权、所有权文件、其他法律文书和拟议立法。此外,SOL 还管理部门道德办公室和部门信息自由法 (FOIA) 办公室。
• 该计划的建设部分由各局的建设预算活动提供资金,通常包括现代化和更新投资,包括新建、改建、更换和资本重组活动以及相关的资产剥离活动。 • 该计划的维护部分通常包括主要针对低成本维护和维修工作的项目,并通过每个局(如果有)的维护活动提供资金。 • 该计划的运输部分包括通过每个局的公路信托基金资助的项目,这些基金通过美国运输部获得资金,并应与美国法典第 23 章要求的运输规划流程相结合。
总的来说,这三个战略主题涵盖了商务部的全部使命,但每个主题下各局活动的组织代表了将这些活动与部门使命联系起来的新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将项目目标置于特定主题之下会跨越局界。在其他情况下,做出多项主要贡献的项目被列在多个主题下。例如,先进技术计划 (NIST) 可以列在主题 1 下,因为其拨款支持经济基础设施的扩张,但它也可以列在主题 2 下,因为它专注于技术创新。同样,可获得专利的新科学和技术发现的内容和应用属于主题 2。但是,对这种知识产权(一项重要资产)的权利的保护使这些计划成为主题 3 的平等候选者。
地面部队总司令 (CINC) 是国防部副部长。他负责管理地面部队的所有事务。他还负责整合地面部队各局的工作。他的职责包括监督技术事务和研究与发展,控制非作战训练,以及监督地面部队行政机构。他负责管理地面部队。 地面部队总部包括政治局,战斗训练局和军事教育机构局,所有这些局都没有直接对部队的作战控制权。 从地面部队特有的部门组成可以看出,这些部队缺乏作战控制权。每个部队都设有地面部队总部。其组成包括总参谋部和几个技术总部,规定其组织和指挥部。然而,总参谋部显然负责其部门的装备、战术和训练,并发挥传统的协调、规划作用,为其运营职业管理计划,并与领导人事部保持联络。
该计划以 BPHC 的历史和作用为基础,BPHC 是公认的公共卫生政策和计划制定领域的领导者,旨在解决波士顿乃至全国的健康社会决定因素 (SDOH)。我们的战略计划侧重于种族公正和健康公平,因为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充分发挥健康潜力,而不会因为社会地位(例如阶级、社会经济地位)或社会指定环境(例如种族、性别、民族、宗教、性取向、地理位置)而处于不利地位。战略计划列出了 BPHC 可以采取的一系列步骤,以成为解决种族公正和健康公平问题的模范领导者。这些步骤包括确保 BPHC 各局、部门和计划以及许多城市机构了解造成健康、种族公正、健康公平和不公平的原因。
最终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了 SO 3403 的政策和指令。第二部分回顾了实施 SO 3403 的政策和指令时要应用的关键术语。第三部分调查了可能为该部门各局和办公室 (局) 的共同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的权力和考虑因素,并概述了条约权利原则,该原则基于这样的理解:对特定条约下的权利的评估只能在与 SOL 逐案协商后进行。第四部分调查了可能为局支持部落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的权力。最终报告附录一包含各地区和总部 SOL 办公室的联系信息。附录二列出了可能与 SO 3403 的政策和指令相关的指令、指导和政策。附录四提供了一些局和部落之间共同管理安排的例子。
4.1 对人工智能使用进行有效治理 部门的首席人工智能官 (CAIO) 和管理计划团队 (MIT) 将在制定政策方面提供高级领导,指导整个部门的人工智能实施。由副部长担任主席的 MIT 执行委员会将担任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MIT 将与专注于网络安全和技术;隐私;科学诚信;人力资本;数据;多样性、公平和公民权利等的现有风险管理机构合作,酌情促进制定指导人工智能使用发展的补充政策,包括加强对高风险、影响权利的用例的监督。MIT 已特许成立一个小组,代表内政部各局以及相关运营组合,包括科学、信息管理和技术、人力资本、预算、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多样性、包容性和公民权利办公室以及律师。该小组将领导政策和最佳实践的制定,并作为交流信息的场所,以协调用例的研究、开发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