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定缔约国(以下简称缔约各方)遵循《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宪章、1992年5月15日《集体安全条约》及其他条约的规定制定过程中通过的文件,基于采取进一步实际措施的需要,确保双方铁路的可持续和不间断运营和货物运输的全面准备,以满足经济、军事和军事需求。人道主义运输,减少所谓敌人对铁路和铁路运输设施影响的有效性,尽快恢复和平时期和战时中断的火车交通,商定如下: 第一条 双方建立一个统一的技术掩护系统,以保障主要铁路和铁路运输设施的安全。 (优先)本组织成员国铁路网道路上的铁路方向,并确认加速各方国家立法趋同进程的意图,以便为各方相关责任平等和机会平等创造条件到建立统一的铁路技术覆盖和修复体系。第二条 就本协定而言,所使用的术语是指:“双方铁路的技术保障”——在平时和战时为全面准备物体、结构和< /div>
听证会 偏见 7 在听证会开始时,法庭与各方讨论了这样一个事实:法官和坎宁安先生在专业上认识原告的父亲雷诺先生,因为他在西北地区担任非法律成员多年,深受双方和该地区的尊重。雷诺先生几年前退休了,但法官和坎宁安先生还记得与雷诺先生坐在一起的情景,以及他们对他的尊敬。雷诺先生并不代表原告,他出席这次听证会是为了支持原告,他的女儿。法庭担心出现偏见,以及公正和知情的观察者可能会得出结论,认为小组中的两名成员确实有可能偏向原告。法官和坎宁安先生向各方保证,法庭如何处理此案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如果各方担心,双方都会考虑退出并安排另一个小组。 8 代表被告的皮科克先生向法庭保证,他对雷纳先生“很放心”,尤其是因为他是一名观察员,而且“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存在偏见的问题。
4.1加强科技主管部门交流,增强各方创新、学术和科研领域的协同效应,密切各方科研人员和创新学者之间的交流和学术活动。推动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鼓励拉共体成员国科技人员积极参加“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4.2重申第二届、第三届中拉科技合作峰会达成的共识,同意加强在科技领域和科研领域的合作,推动拉共体成员国科技人员来华工作,推动建立科学研究与开发合作机制,推动拉共体成员国科技人员来华工作。
涉及事项:案件编号18-F-0440 EDF Renewables Development, Inc. 申请根据第 10 条获得环境兼容性和公共需求证书,用于在利文斯顿县莫里斯山镇建造莫里斯岭太阳能项目,发电量约 175 兆瓦的太阳能发电设施。本协议各方约定并同意如下:1) 签署本协议的各方同意,自签署之日起,与本协议同时提交的最终范围说明(“FSS”)中概述的研究和申请内容代表了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所有研究、调查和内容的全部范围,以满足本程序中《公务员法》第 164(1) 条的要求。除本文所述外,根据 1000.5(k),签署方同意不要求申请人就第 10 条程序提供与这些规定主题相关的额外研究。2) 此外,这些规定的签署方同意,所需研究将按照 FSS 中提出的方法进行。3) 各方同意,执行这些规定并不一定构成对 FSS 文件中关于拟议设施的潜在影响或好处的声明或主张的同意或认可,或对设施的结论。相反,本文件的目的是在各方之间达成一致,即 FSS 中确定的研究范围和方法代表拟议的 Morris Ridge 太阳能项目所需的全部研究,以及申请所需的内容,但下文第 4 段所述情况除外。4) 除非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否则无需对与莫里斯岭太阳能项目相关的申请进行额外的研究、调查或添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