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在不迟于预定停靠或干泊期的前 20% 之前提交。在预定停靠或干泊期的前 20% 之后提交报告的任何例外情况都必须得到主管的批准。干船坞或干泊位相关报告包含读数(最终读数、厚度等)、间隙、校准、测试结果或海军船艇和艇筏进水前、出坞前或浮动前必须完成的工作的其他此类数据,必须在记录数据后一天内提交给监督人员,但不得晚于海军船艇和艇筏进水前、出坞前或浮动前 4 天(以先到者为准)。3.2.6 报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检查报告必须在计划停靠或干泊期的前 20% 之前提交。在计划停靠或干泊期的前 20% 之后提交报告的任何例外情况都必须得到主管的批准。干船坞或干泊位相关报告包含读数(最终读数、厚度等)、间隙、校准、测试结果或海军船艇和艇筏进水前、出坞前或浮动前必须完成的工作的其他此类数据,必须在记录数据后一天内提交给监督人员,但不得晚于海军船艇和艇筏进水前、出坞前或浮动前 4 天(以先到者为准)。3.2.6 报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1.1 本《俄罗斯海事船舶登记册 2 小型游艇 1 的入级和建造规则》的适用范围是根据 1994 年 6 月 16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协调成员国有关游艇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的指令 94/25/EC 以及 2003 年 6 月 16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修订指令 94/25/EC 3 的指令 2003/44/EC 的适用规定确定的。1.2 本规则的要求适用于 3.2 中确定的船体长度从 2.5 米到 24 米、载客量不超过 12 人的游艇及其部件。1.3 本部分的要求不适用于:体育用艇及军舰、赛艇,包括训练艇;独木舟、皮划艇、贡多拉、脚踏船及其他类型的划艇;滑水橇、水上雪橇、“香蕉”艇及类似类型的拖船;冲浪板和风帆冲浪板,包括动力冲浪板;充气式和骨架式布艇;水上摩托艇;冲锋舟;潜水器;古董历史船及其复制品;实验船,以及非游艇上携带的用作船舶设备的小型船艇(救生艇、救援艇、筏)。1.4 本规范的要求适用于: .1 自航船舶,其船体用于排水、过渡和/或滑行模式,速度低于 14 米/秒,而不管主机的输出功率是多少; .2 非自航且与泊位相连的船舶,包括装有总原动机输出功率为 100 千瓦及以上的机械和设备的船舶; .3 拟安装在上述船舶上的材料和产品。
1.1 本《俄罗斯海事船舶登记册 2 小型游艇 1 的入级和建造规则》的适用范围是根据 1994 年 6 月 16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协调成员国有关游艇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的指令 94/25/EC 以及 2003 年 6 月 16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修订指令 94/25/EC 3 的指令 2003/44/EC 的适用规定确定的。1.2 本规则的要求适用于 3.2 中确定的船体长度从 2.5 米到 24 米、载客量不超过 12 人的游艇及其部件。1.3 本部分的要求不适用于:体育用艇及军舰、赛艇,包括训练艇;独木舟、皮划艇、贡多拉、脚踏船及其他类型的划艇;滑水橇、水上雪橇、“香蕉”艇及类似类型的拖船;冲浪板和风帆冲浪板,包括动力冲浪板;充气式和骨架式布艇;水上摩托艇;冲锋舟;潜水器;古董历史船及其复制品;实验船,以及非游艇上携带的用作船舶设备的小型船艇(救生艇、救援艇、筏)。1.4 本规范的要求适用于: .1 自航船舶,其船体用于排水、过渡和/或滑行模式,速度低于 14 米/秒,而不管主机的输出功率是多少; .2 非自航且与泊位相连的船舶,包括装有总原动机输出功率为 100 千瓦及以上的机械和设备的船舶; .3 拟安装在上述船舶上的材料和产品。
2024 年 6 月 17 日 — 规格等 总计。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委托支出和负担税务官。日本航空自卫队第四补给师师长 畑中诚。地址。公司名称。代表姓名。负责人。联系信息。*请注意,列出的项目(“消费...
“这是冷战结束后国际视野中前所未有的变化。”1 了解和评估中国传统防御性海军战略、理论和部队结构的变化,对美国海军和其他担心中国崛起可能带来的安全影响的太平洋海军来说显然非常重要。本章探讨了中国海军后北 (022 型) 快速攻击艇部队的发展及其在中国近海的作用和任务,并讨论了对美国海军和该地区其他海军的影响。作者认为,这支部队在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 (PLAN) 部队和特遣队进行联合行动时,可以提供超越简单沿海防御的进攻性海上控制能力(这里的沿海防御是一种有限的海上拒止形式)。事实上,集体行动的联动快速攻击艇可能对沿海地区以外的美国主力舰和打击群构成重大的潜在进攻威胁。2
多任务能力 • 60kW+ 高能激光器,用于对抗快速近岸攻击艇 (FIAC) 和对抗 UAS • 远程情报、监视、侦察 (ISR) • 对抗 UAS 安装的 ISR (C-ISR) 眩目器
各地区。两栖作战是由两栖部队从海上发起的军事行动,在沿海地区进行登陆部队作战。沿海地区包括任何陆地区域(及其邻近海域和相关空域),这些区域主要易受海上攻击和影响,可能深入内陆。1 此外,“两栖作战需要独特的跨海、陆、空作战能力。两栖作战还需要综合指挥和控制,以实现行动统一、行动速度加快以及海上控制和力量投射能力的协调应用。” 2 两栖作战有几种类型。本分析集中于两栖攻击。以下摘录解释了这种类型的两栖作战:两栖攻击由[两栖部队]从海上发起,搭乘舰船或艇艇,登陆[登陆部队]并将其部署在敌对或潜在敌对的海岸上。两栖攻击的突出要求是,随着攻击朝着[两栖部队]目标前进,必须迅速在岸上建立战斗力,以达到全面协调的打击力量。[两栖部队]的有机能力,包括空中和火力支援、后勤和机动性,使他们能够通过强行进入进入某个区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