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法庭上发言。1990 年移民法增加了移民和国籍法第 242B 条,剥夺了移民法官决定是否可以在外国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宪法要求的驱逐出境听证会的自由裁量权。该法规限制了“撤销”缺席驱逐令的程序以及这样做的可接受理由范围。它还取消了收到驱逐出境听证会通知(包括庇护听证会)的外国人五年内不得获得各种形式的救济。这些新规定是在没有经过大量研究的情况下制定的,并通过未经公众评论而通过的临时法规实施。本文解决了一些仍然存在的主要解释问题。
入籍由内政大臣酌情决定。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 条,如果他们认为合适,他们可以向已成年并具有行为能力的人颁发入籍证书,前提是他们确信该人符合该法附表 1 中规定的要求。因此,他们可以拒绝向符合这些要求的人颁发证书,但不能向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人颁发证书。特别是,如果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但授予公民身份不符合公众利益,内政大臣可以拒绝颁发证书。例如,他们可能决定拒绝一项申请,因为批准该申请可能会对国际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应向内政大臣提交意见,包括 FCDO 部长的建议。本部分介绍申请人入籍英国公民必须满足的具体要求。有关费用、宣誓和承诺以及生物识别登记的一般要求在跨领域指导中涵盖。个人必须满足的要求根据其是否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而略有不同。如果他们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他们必须满足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2) 条的要求,任何其他人都必须满足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1) 条的要求。第 6(1) 条申请:申请人未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
入籍由内政大臣酌情决定。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 条,如果内政大臣认为合适,可以向已成年并具有行为能力的人颁发入籍证书,前提是他们确信该人符合该法附表 1 中规定的要求。因此,他们可以拒绝向符合这些要求的人颁发证书,但不能向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人颁发证书。特别是,如果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但授予公民身份不符合公众利益,内政大臣可以拒绝颁发证书。例如,如果授予申请可能会对国际关系产生不利影响,他们可能会决定拒绝该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应向内政大臣提交意见,包括 FCDO 部长的建议。本节将告诉您申请人入籍为英国公民必须满足的具体要求。有关费用、宣誓和承诺以及生物识别登记的一般要求在跨领域指导中涵盖。个人必须满足的要求根据其是否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而略有不同。如果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则必须满足《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2) 条的要求,其他任何人都必须满足《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1) 条的要求。第 6(1) 条申请:申请人未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
3.1.7 科威特国籍由科威特 1959 年国籍法决定。根据科威特法律,儿童只拥有其父亲的国籍。母亲为公民而父亲为非公民(如无国籍者)所生的儿童不能继承公民身份。只有在父亲不明或未能确定合法父子关系、夫妻离婚或非公民丈夫死亡的情况下,科威特妇女才可以申请将其国籍传给子女。公民身份授予程序不允许无国籍者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其入籍申请。内政部必须酌情提名该人获得公民身份。每年最多只能获得 4,000 人获得公民身份。消息来源没有提供有关此过程或人们获得公民身份的依据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科威特国籍法)。
入籍由内政大臣酌情决定。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 条,如果他们认为合适,他们可以向已成年并具有行为能力的人颁发入籍证书,前提是他们确信该人符合该法附表 1 中规定的要求。因此,他们可以拒绝向符合这些要求的人颁发证书,但不能向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人颁发证书。特别是,如果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但授予公民身份不符合公众利益,内政大臣可以拒绝颁发证书。例如,他们可能决定拒绝一项申请,因为批准该申请可能会对国际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应向内政大臣提交意见,包括 FCDO 部长的建议。本部分介绍申请人入籍英国公民必须满足的具体要求。有关费用、宣誓和承诺以及生物识别登记的一般要求在跨领域指导中涵盖。个人必须满足的要求根据其是否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而略有不同。如果他们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他们必须满足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2) 条的要求,任何其他人都必须满足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1) 条的要求。第 6(1) 条申请:申请人未与英国公民结婚或建立民事伴侣关系
申请人是墨西哥公民,根据《移民和国籍法》(该法案)第 212(g)(2)(C) 节,8 USC § 1182(g)(2)(C) 寻求豁免因未能出示已接种疫苗预防疾病的证明而导致的不可入境性(疫苗接种豁免申请)。申请人还根据《移民和国籍法》(该法案)第 212(i) 节,8 USC § 1182(i) 寻求豁免因虚假陈述而导致的不可入境性。如果拒绝入境会给美国公民或非公民的合法永久居民配偶或父母带来极大困难,USCIS 可根据该法案第 212(a)(6)(C)(i) 节豁免虚假陈述而导致的不可入境性。该法案第 212(i) 节。如果非公民能够证明存在所需的困难,那么他们还必须证明自己值得行使有利的自由裁量权。同上。
(A) 任何非美国合法永久居民、非美国公民的自然人,或任何其他受保护个人(该术语的定义见《移民和国籍法》第 274B(a)(3) 节(8 USC 1324b(a)(3));(B) 任何未在美国注册成立或未在美国组织开展业务的公司、商业协会、合伙企业、信托、社团或任何其他实体或团体,以及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任何外国政府机构或分支机构(例如外交使团)。(6) 国内转让 — — 对于根据第一部分受管制的物项,术语“国内转让”是指在同一外国境内改变该物的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7) 物项 — — “物项”是指商品、软件或技术。(8) 人 — — “人”是指 — —
申请人根据《移民和国籍法》(该法案)第 212(g)(2)(C) 节,即 8 USC § 1182(g)(2)(C),寻求豁免因未能出示所需疫苗接种证明(特别是 COVID-19 疫苗)而产生的不可入境性。佛罗里达州坦帕外地办事处主任拒绝了 1-601 表格不可入境理由豁免申请(豁免申请),认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她符合此类豁免的要求。此案现在正在上诉中。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必须通过大量证据证明其符合资格。Matter ofChawathe,25 l&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重新审查了此案中的问题。 Christo's, Inc. 案,26 I&N Dec. 537,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申请人根据《移民和国籍法》(该法案)第 212(g)(2)(C) 条、8 USC § 1182(g)(2)(C) 寻求豁免入境资格,原因是未能出示所需疫苗接种证明,具体而言是甲型肝炎、流感和 COVID-19 疫苗。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办事处主任拒绝了 1-601 号表格“豁免入境理由申请”(豁免申请),认为申请人未能证明自己符合此类豁免的要求。此案现已上诉。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必须通过大量证据证明其符合资格。Matter ofChawathe,25 l&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从头审查了此案中的问题。 Christa 's, Inc. 案,26 I&N Dec. 537,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