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英亩数和平方英尺数制表。 □ 密度制表(可可市综合规划,第 1 章,未来土地使用要素)。 □ 拟议单位数量。 □ 开放空间和休闲区的位置和英亩数。 □ 建筑物覆盖的地块面积和百分比(按用途类型分类)。 □ 按类型划分的住宅单元建筑面积。 □ 不透水表面面积(可可市综合规划,第 1 章,图 FLU-1)。 □ 总建筑面积(建筑物覆盖的地块面积乘以楼层数)。 □ 建筑面积比(总建筑面积(平方英尺)除以地块总面积(平方英尺)(附录 A,第 V 条,定义)。 □ 所需和拟议的停车位数量,以及公式和计算方法(附录 A,第 XII 条,路外停车)。 □ 建筑物高度和楼层数,包括停车库(附录 A,第 XI 条,分区规定)。 □ 如果项目分为几个阶段,请提供整个项目和每个单独阶段的场地规划数据表。
场地规划流程和程序 所有场地规划申请在提交申请之前都必须先经过“预申请会议请求”流程。 预申请会议请求目的 预申请会议请求的目的是让规划和建设人员审查提案并确定提案所需的场地规划申请的适当类型。会议可能会举行,也可能不会举行,具体取决于提案的复杂程度。如果安排了会议,申请人将提交其提案,并有机会根据规划和建设人员对提案的审查进行讨论。会议结束后,申请人将在 ePlans 中的项目文件中获得提交要求列表。 如何申请预申请会议 在场地规划申请之前,需要提交“开发申请的预申请会议请求”,并通过 ePlans 提交。有关提交哪些文件/图纸以及如何提交的信息,请参阅以下链接。 时间 将在收到请求后约 7 个工作日内审查预申请会议请求信息并安排会议。场地规划申请类型 场地规划申请可能属于以下申请类型之一,具体取决于开发的复杂性。各种类型概述如下。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斯诺霍米什市政法规 (SMC) 有几章适用于场地开发计划。 14.20 – 许可证分类和开发审查程序 14.65 – 场地开发计划 14.205 – 允许的土地用途 14.210 – 尺寸和其他要求 14.225 – 历史街区的设计标准 14.230 – 历史街区外的设计标准 14.235 – 街外停车、装卸和出入要求 14.240 – 景观美化、屏障、围栏和挡土墙 14.250 – 海岸线开发(适用于州海岸线 200 英尺以内) 14.255、14.260、14.265、14.270、14.275、14.285 与关键区域相关的章节
为了确定用途或获得建筑许可,在大多数情况下,LDC 要求对更复杂的用途(通常包括多户住宅、商业和工业用途)进行场地开发计划审查,以确定拟议用途或结构是否符合 LDC、ECM 或任何其他适用法规或任何特定土地使用批准或许可以及 PCD 管理的其他规则、法规、规范和法令的规定。具体而言,许多批准场地开发计划的要求都可以在 LDC 第 6 章中找到。LDC 第 5 章中的用途表(表 5-1 和 5-2)确定了申请人应何时提交场地开发计划以及 PCD 规划人员和工程师应何时审查场地开发计划以确定用途或建造结构。场地开发计划由 PCD 主任进行行政批准,除非批准条件另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