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旨在批判性地分析现代国际关系中滥用外交豁免权的事例及其后果。外交豁免权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保护外交官和领事人员免受法律起诉,确保国际关系顺利运作。然而,外交豁免权的滥用——从犯罪活动到侵犯人权——引发了全球社会对问责制和公平性的担忧。本研究旨在调查此类滥用的根本原因和后果,探讨外交官如何利用外交豁免权来保护自己免受非法行为的起诉。它研究了几起备受瞩目的案件,这些案件在有争议的背景下援引了外交豁免权,包括人口贩运、腐败和暴力犯罪,以及随后的国际反应。该项目的目标包括:(1)确定滥用外交豁免权的主要案例,(2)分析导致此类滥用的法律和政治框架,(3)评估滥用外交豁免权对国际法可信度的影响,以及(4)提出可能的改革措施,以确保更平衡地应用外交豁免权。研究范围涵盖来自不同地缘政治区域和外交使团的案例研究,反映了不同的法律和文化背景。所采用的方法结合了定性和比较分析。通过分析法律案例研究、官方报告和外交记录,可以确定滥用的模式。对法律学者、外交官和国际法专家的深入访谈将补充分析,提供对国际关系影响的细致理解。本研究旨在促进关于外交豁免权的持续讨论,重点是促进保护外交特权以及国际关系中正义和问责原则的改革。
1。根据《公约》第43条和第44条,该室判决不是最终判决。在交货后的三个月内,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将案件转交给法院大会。如果提出了这样的请求,则五名法官的小组认为该案是否值得进一步检查。在那个事件中,大会会审理此案并做出最终判决。如果拒绝转介请求,则会判决将在当天成为最终判决。一旦判决成为最终决定权,就会将其传输给欧洲理事会部长委员会以监督其处决。有关执行过程的更多信息,请参见:www.coe.int/t/dghl/monitoring/execution。
执法人员可能有义务在其一名公民被捕或拘留时通知外国政府。该通知是否是强制性的,将取决于国家。未能发出强制性通知可能会危害刑事诉讼。C.这是该程序的目的是确保遵守国际和州法律,同时防止滥用外交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无意作为此类人违反法律的许可,并故意避免对其行为责任。豁免权只是一个法律障碍,它排除了美国法院对享受享受的人的案件行使管辖权,并且绝不释放此类人的义务尊重美国“官方行为”免疫的法律和法规并不是美国法院行使管辖权的绝对律师。相反,这是在美国法院对所谓犯罪的主题管辖权提出的肯定辩护。大多数外交和领事人员在某种程度上享受了个人的不可侵犯性(神圣)。这种不可侵犯性通常排除以任何形式的手铐,逮捕或拘留,并禁止美国当局进入受保护人员的住所,汽车或其他财产。个人的不可侵犯性是由理解的资格,在国际实践中良好确立的是,东道国没有放弃保护公众的安全和福利的权利,并在特殊情况下保留了防止犯罪委托的权利。iv。D.警察必须根据国际,州,习惯和条约法来承认特使的豁免权,但他们绝不能忽略或宽恕犯罪委员会。在检察官建议的每种情况下,美国国务院要求免除派遣政府的豁免权,但要采取豁免权,将提出这些指控。此外,在严重的情况下,如果拒绝放弃免疫的请求,罪犯将被驱逐出美国。有权获得特权和免疫的人的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