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 BMI 大于或等于 25 kg/m^2 的患者,所有超重和肥胖管理方法都应包括饮食、运动和行为矫正,并且应使用其他工具 [例如药物治疗(如果 BMI 大于或等于 27 kg/m^2 且患有合并症,或 BMI 大于 30 kg/m^2)和减肥手术(BMI 大于或等于 35 kg/m^2 且患有合并症,或 BMI 大于 40 kg/m^2)] 作为行为矫正的辅助手段,以减少食物摄入量并增加身体活动量(尽可能)。曾经无法成功减肥和维持体重且符合标签指征的患者适合使用减肥药。• 处方减肥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估应在前 3 个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此后至少每 3 个月进行一次。 • 建议临床医生每年对所有 BMI 大于或等于 30 kg/m^2 的成年患者进行基于症状的肥胖相关主要慢性病筛查,包括糖尿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脂血症、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非酒精性脂肪肝、骨关节炎和重度抑郁症。 • 处方人员应确定导致体重增加的慢性药物,并针对伴随疾病开具中性或尽可能促进减肥的药物。 • 如果患者对减肥药的反应被认为有效(3 个月内体重减轻大于或等于体重的 5%)且安全,则建议继续用药。如果被认为无效(3 个月内体重减轻小于 5%)或在任何时候存在安全性或耐受性问题,则应停止用药,并考虑使用替代药物或转诊替代治疗方法。 • 鉴于苯丁胺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已超过 20 年,且缺乏严重副作用的证据,即使缺乏长期控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只要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临床医生长期开具苯丁胺似乎是合理的:1) 没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证据;2) 没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3) 已被告知 FDA 批准长期使用的减肥药物,并被告知这些药物已被证明是安全有效的,而苯丁胺则不然;4) 服用苯丁胺时脉搏或血压没有出现临床显著增加;5) 服用药物时体重明显减轻。这些护理方面应记录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每次就诊时都应记录处方的标示外性质。药物最初应以 7.5 或 15 毫克/天开始,并且只有在患者未实现临床显著体重减轻时才增加剂量。在剂量增加期间应至少每月跟踪一次患者,然后在剂量稳定时至少每 3 个月跟踪一次。
性能 总系统对准度 ±12.5 微米 精度和重复性 (±0.0005"),6 西格玛,Cpk 大于或等于 2.0* 使用生产环境工艺变量进行鉴定;打印速度、工作台升降和相机移动都包含在能力图中。湿印沉积 ±25 微米 精度和重复性 (±0.001"),6 西格玛,Cpk 大于或等于 2.0* 基于实际湿印,位置精度和重复性由第三方测量系统验证。循环时间 13 秒标准
•该电动机具有带有集成电荷管理的锂离子电池组的12V。•最大充电器收费输入:12.6V 1A。•在操作过程中,当电压低于8.0V时,电动机将停止运行,当电压大于8.5V时,电动机将再次恢复。•在操作过程中,电动机在电压低于7.0V时会停止蜂鸣器的声音,并且当电压大于7.5V时,电动机将再次恢复。•当电压低于10V时电动机连续运行时,蜂鸣器的声音听起来10次。
[1] Abu-Shawareb等人,“惯性融合实验中超出了Lawson的点火标准”,Phys。修订版Lett。 129,075001(2022)[2] Abu-Shawareb等人,“目标增益的实现在惯性融合实验中大于统一”,物理。 修订版 Lett。 132,065102(2024)Lett。129,075001(2022)[2] Abu-Shawareb等人,“目标增益的实现在惯性融合实验中大于统一”,物理。修订版Lett。 132,065102(2024)Lett。132,065102(2024)
疫情导致的未完成学习的程度因学生、科目和年级而异——对数学的影响大于阅读,对低年级的影响大于高年级,对已经缺乏足够支持的学生的影响大于其他学生。研究支持学校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为学生提供完成未完成学习所需的机会和支持:有针对性的强化辅导和延长学习时间。教育信托基金和 MDRC 设计了以下简报,帮助领导者决定如何实施这些策略以及在何处投入资源,特别是以最佳方式支持该国最缺乏服务的学生。我们还强调了基于研究的干预措施,以建立和维持牢固的关系:如果学生和学校工作人员之间没有牢固的关系和联系,教育工作者就无法赶上学生的进度。最后,当有证据时,我们会强调以不同方式实施策略时有效性、可负担性和可行性之间的权衡。
试验 03 中接受推荐剂量的婴儿和试验 04 中的婴儿被汇总以评估 BEYFORTUS (N=2,570) 与安慰剂 (N=1,284) 相比的安全性。在随机分组中,在试验 03 和 04 队列的汇总安全性人群中,22% 的婴儿出生时 GA 不到 35 周,10% 的婴儿 GA 大于或等于 35 周且小于 37 周;68% 的婴儿 GA 大于或等于 37 周;52% 为男性;57% 为白人;15% 为黑人;4% 为美洲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原住民;4% 为亚洲人;1% 为太平洋岛民;19% 为其他或混血儿;30% 为西班牙裔或拉丁裔;73% 来自北半球;53% 的体重不足 5 公斤。中位年龄为 2 个月;65% 小于或等于 3 个月;28% 大于 3 个月且小于或等于 6 个月,7% 大于 6 个月。(有关试验 03 和 04 中疗效人群的描述,请参阅第 14.2 和 14.3 节“临床研究”)。在两项试验中,婴儿在研究第一天接受单剂量肌肉注射 BEYFORTUS 或安慰剂,并在给药后至少接受 60 分钟的监测。对受试者进行给药后 360 天的随访以评估安全性。1.2% 接受 BEYFORTUS 的受试者报告出现不良反应;大多数(97%)不良反应的强度为轻度至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