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10月24日至28日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第70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70)会议的情况和审议结果通知如下。 1.与压载水管理公约相关 压载水管理公约于2004年通过,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转移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该公约要求船舶在近海交换压载水,或使用符合压载水排放标准的压载水处理系统交换压载水。 该公约经芬兰批准,已于2016年9月8日满足生效要求,并将于2017年9月8日生效。 (一)公约批准情况继芬兰批准后,巴拿马和新西兰也批准了公约,使批准国总数达到54个,占商业航运总吨位的比例为53.30%。 (2)审查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时机 2013年召开的第28届IMO大会将现有船舶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期限延长至公约生效后进行的第一次IOPP换证检验。大会决议 A.1088(28) 获得通过,认识到在上届MEPC 69上,批准了《压载水管理公约》B-3规则修正案草案以反映这一内容,并计划在公约生效后于2018年春季举行的MEPC 72上通过。 在这次会议上,鉴于修理码头能力不足,印度和利比里亚提议将现有船舶装备的强制期限延长至上述修正案之外。经审议,意见分歧,有的意见认为应按照上述修改方案维持强制装货期限,有的意见认为应进一步延长至IOPP换证检查后的适当时间。 为此,建议下届海保会第七十一届会议进一步审议,在保留上届会议结论的上述修正案内容的同时,还纳入有关国家在各国提案基础上提出的替代方案。印度和利比里亚同意。
编号 2-011-13 海事管理局 修订日期 2023 年 10 月 致:全体船东、商船经营人、船长和驾驶员以及公认组织 主题: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 参考文献: (a) SOLAS,《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20 年合并版 (b) ISM Code,《国际安全管理规则》,2018 年版,经修订 (c) IMO 大会决议 A.1118(30) 及其更正,《关于主管部门实施国际安全管理 (ISM) 规则的修订指南》,2017 年 12 月 6 日通过 (d) IMO 决议 MSC.349(92),《公认组织规则(RO 规则)》,2013 年 6 月 21 日通过 (e) IMO 决议MSC.428(98),安全管理系统中的海事网络风险管理,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通过 (f) IMO 通函 MSC.1/Circ.1045,《含石棉船上材料的维护和监控指南》,2002 年 5 月 28 日 (g) IMO 通函 MSC/Circ.1059-MEPC/Circ.401,《关于观察到的 ISM 规则重大不符合项的程序》,2002 年 12 月 16 日发布 (h) IMO 通函 MSC.1/Circ.1426/Rev.1,《SOLAS 规则 II-1/3-5 的统一解释》,2016 年 11 月 24 日 (i) IMO 通函 MSC-MEPC.7/Circ.6,《根据国际安全管理公约的规定担任指定人员所需的资格、培训和经验指南》,2017 年 6 月 16 日通过(ISM) 规则,2007 年 10 月 19 日发布 (j) 国际海事组织通函 MSC-MEPC.7/Circ.8,《公司实施国际安全管理 (ISM) 规则的修订指南》,2013 年 6 月 28 日发布 (k)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 1990 年海事法 (l)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海事条例 (MI-108) (m)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海事指南 2-11-18,《国际海事援助参考清单》
2022 年,国际民航组织大会第 41 届会议通过了一项长期全球理想目标 (LTAG),即到 2050 年实现国际航空净零碳排放,以支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的气温目标。国际民航组织各成员国将根据其国情,以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的方式为实现该目标作出贡献。国际民航组织大会还确认,应尽快启动具体措施,协助发展中国家以及促进其获得财政支持、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为支持大会决议的这些规定,国际民航组织启动了国际民航组织可持续航空燃料援助、能力建设和培训 ( ICAO ACT-SAF ),旨在为处于可持续航空燃料开发和部署各个阶段的国家提供量身定制的支持,在国际民航组织的协调下促进就可持续航空燃料举措建立伙伴关系与合作,并作为促进全球所有可持续航空燃料举措知识共享和认可的平台。按照国际民航组织 ACT-SAF 目标,国际民航组织一直积极与欧洲联盟 (EU) 合作,制定援助项目,支持成员国减少国际民用航空对气候影响的举措。由欧洲联盟 (EU) 资助的国际民航组织援助项目第一阶段于 2013 年启动,为非洲和加勒比地区的 14 个参与国提供了支持。除其他成果外,该项目促成了在布基纳法索、肯尼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开展关于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 (SAF) 的四项可行性研究。在完成第一阶段后,2020 年国际民航组织和欧盟决定增加援助项目的第二阶段,以向 10 个非洲国家提供支持。该项目的第二阶段为科特迪瓦、卢旺达和津巴布韦的三项关于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可行性研究提供了资助。以下可行性研究评估了在卢旺达生产和使用社会可接受、环境友好且经济可行的一次性 SAF 的潜力。该研究遵循在国际民航组织 ACT-SAF 计划背景下制定的“可持续航空燃料可行性研究模板”中提供的总体结构和信息。此类分析包括:
2022年2月24日,当俄罗斯开始非法袭击乌克兰时,大约3000亿欧元的中央银行外国储备中的3000亿欧元留在了支持乌克兰国防的国家,其中约有2000亿欧元在布鲁塞尔。自该日期以来,这笔大量数量已被“固定”,因为盟国对俄罗斯实施了制裁和其他措施,努力说服它阻止入侵。作为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总统对这种冲突的潜在“解决”,这些资金的地位以及被关押的国家的地位将与他们所做的一切,从未如此紧迫。国际责任俄罗斯侵犯乌克兰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1,国际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司法法院,联合国大会决议,以及包括人权法和人权法(包括人权法律)在内的其他几项国际组织和结构的其他决议和决定。联合国大会已多次通过了谴责俄罗斯联邦对乌克兰的侵略的决议(2022年3月2日);要求俄罗斯停止攻击平民并滥用人权(2022年3月24日);要求俄罗斯“从乌克兰领土上撤出所有军事力量”,并强调“必须确保根据乌克兰领土犯下的国际法规定对最严重犯罪的责任”(2022年11月14日)。俄罗斯未能应对国际压力以停止袭击,更不用说提供赔偿了。无视俄罗斯“立即中止其于2月24日开始的军事行动”,重申“必须对“必须对其[…]对国际法的侵犯负责”,以“违反其国际责任”,并遭受乌克兰的损失和损害,从而使乌克兰的损失和损害造成了侵犯,违反了俄罗斯的侵犯”俄罗斯的无端侵略。根据国际司法常任法院的说法:“这是国际法的原则,甚至是对法律的一般概念,任何违反订婚的行为都涉及进行赔偿的义务”。此外,关于国家国际法委员会对国际上不法行为的国家责任的文章规定,“负责国家有义务对国际上不法行为造成的伤害进行全面赔偿”,“赔偿必须尽可能消灭非法行为的所有后果,并在所有情况下都无法实现,以致所有这些情况就已经存在,在所有情况下都存在。”对俄罗斯进行了多种法律和政治制裁,包括从欧洲理事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驱逐出境,以及在几个国家中固定俄罗斯主权财富。
a. 信息社会世界峰会行动方针(作为牵头方、共同协调方或支持参与者) 人权高专办根据其职责,为信息社会世界峰会行动方针做出贡献,开展一系列活动,以直接落实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的成果。这些活动包括人权理事会和大会授权的活动,以及人权高专办作为人权机制秘书处(包括条约机构和特别程序)开展的活动和工作。活动包括人权高专办与各国、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的接触、实地存在和总部的活动、政府间进程和条约进程,以及与联合国系统其他部门的接触,以确保以人权方式处理各项行动方针。活动形式包括监测和报告,包括起草人权委员会和秘书长报告;与各国进行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针对具体国家的监管工作;就人权理事会和大会决议向各国和民间社会提供咨询和接触,以及支持人权机制的成果。关于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数字发展行动方针相关各项工作的一般性和非详尽概述,可在人权高专办 2024 年提交给人权理事会的报告(A/HRC/56/45)中找到。其中包括以下相关内容:行动方针 2:人权高专办关于连通性和关机的工作(包括提交给 A/HRC/50/55 的报告);围绕关机的监测和公共宣传;将连通性、可访问性和关机问题纳入提交给人权理事会和大会的专题和国别报告中;人权高专办关于辅助技术的报告(基于人权理事会第 A/HRC/58/1 号决议);行动方针 3 和 9:人权高专办起草关于打击虚假信息的秘书长报告(A/77/287);人权高专办审查并向各国提出有关数字空间或数字技术监管举措的建议;为全球通信部制定信息诚信全球原则做出贡献;人权高专办积极参与联合国关于虚假信息、仇恨言论和信息完整性的各工作组,以加强与人权的一致性;行动方针 5:人权高专办为理解数字时代隐私权面临的挑战做出了广泛贡献,并全面
现代航空与几年前已大不相同。技术创新和现代化正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发展。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往往无法实施重大技术里程碑,更不用说以协调的方式实施了。为避免新通信、导航和监视/空中交通管理 (CNS/ATM) 技术的实施不平等和不兼容,国际民航组织需要继续改进国际民航组织监管条款的制定/采用过程,并达成共识,以便及时有效地推出。根据第 13 届空中航行会议的建议和最近的大会决议,国际民航组织开展了综合通信、导航和监视 (CNS) 和频谱 (CNSS) 项目,重点关注 CNS 系统和频谱效率的中长期发展,同时改善 CNS 基础设施的全球协调,并确定 CNS 系统和频谱访问标准化的全新精简框架。在继续坚定地关注航空安全和效率的同时,这一新框架将以有效且经过充分验证的方式利用来自行业的意见,从而确保航空业仍然是频谱资源的负责任用户,同时实现整体系统改进。本报告第 2 章提出了 CNSS 发展的高级路线图草案(以几个专门的路线图为基础)。总的来说,这些概述了中期(2040 年以后)和长期(2050 年以后)必要的战略里程碑和最终目标。国际民航组织优先实施现有标准,而不是制定新标准。CNS 和航空电子技术发展路线图包括灵活的系统设计等新概念,这些概念为最大限度地提高航空业使用其分配频谱的效率提供了机会。结果将有助于:(a) 及早发现与频谱相关的问题和技术差距;(b) 制定具体的技术和性能规范,以支持以全球协调的方式实施未来系统。基于性能的标准比规定性标准和详细的技术规范更受青睐。面对 CNSS 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关的 ICAO CNSS 标准框架需要发展。否则,就无法确保以协调的方式和必要的速度制定 SARP、行业标准和详细的技术规范,以确保全球互操作性和持续的高安全水平。实现这一目标将是一项相当大的挑战。然而,最佳方法需要由国际民航组织、各国和整个航空界(包括新进入者)及时确定。为了确定平衡“最低限度基本 CNSS SARP”和“详细技术规范”的最佳方法,ICNSS-TF 已承诺审查和开发潜在的新标准化框架,以更好地支持行业系统开发;并对新系统所需的 CNSS 标准框架以及国际民航组织内部对由此产生的行业投入的任何所需验证活动进行分类。本报告第 3 章将进一步讨论此问题。虽然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在本报告中),但这项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提出一系列建议,供未来大会批准。鼓励各国、国际组织和行业利益攸关方支持国际民航组织继续开展这项工作。
2。该组织的长期目标继续基于联合国的宪章及其文章,并围绕成员国确定的授权。关于促进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其中包括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大会决议70/1),可持续发展的行动和交付十年(第74/4号决议)(第74/4号决议),第三届国际融资国际行动议程(第31级行动计划)(第3222222号计划)和75/3/3/3/3/3/3/3/3/3/3/3/3/3/3/3/3/3/3/3/3/3/35/33/3/3/3/3/3/3/3/3/35/33/33/3/3/3/3/3/3/35/33/3/3/3/3/3/3/3/3/35可持续发展(第73/227号决议),北京宣言和行动平台(第50/42和76/142号决议),最不发达国家的DOHA行动计划(决议76/258),《毛里求斯宣言》,《毛里求斯宣言》和毛里求斯的莫里蒂斯(Mauritius)策略,以进一步实施Smalle Inlrance of Smellse Inlrose of Smell Inlrose Inlrose Contression 59的行动计划(Reserable Smalle Inlrance of Smell Inlrance 59) (决议56/210 b),新的城市议程(第71/256号决议),我们的海洋,我们的未来:采取行动(决议71/312),《巴黎协议》,《 FCCC/CP/CP/2015/2015/10/ADD.1》,在决议71/228中引用的71/228中所引用的全球环境和未来的生成(第23号生成)(san)加速行动方式(SAMOA)途径(第69/15和76/203号决议),维也纳《 2014 - 2024年内陆发展中国家的行动计划》(第69/137和76/217号决议)以及在United plitive Plitive Plitive Indords Intersonal Interiond 22/Resodecsions Plitive Secords of United Reports Repsition Secording of United Sepports of United Remoce Repplions(Resive equadrennial Complitive)中(第272页)。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包括安全委员会关于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制定全面和综合绩效政策框架的决议(第2436号决议(2018)),建设和平和和平(议会决议70/262,72/262,72/276和75/201和75/201和委员会的审查228282(2016年))第70/262号决议,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第1325号决议(2000))以及青年与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第2535号决议(2020))。On the development of Africa, they include Agenda 2063: The Africa We Want of the African Union (as recognized in Assembly resolution 71/254 ), the New Partnership for Africa's Development: progress in implementation and international support (resolution 75/322 ), the Framework for a Renewed United Nations-African Union Partnership on Africa's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Agenda 2017–2027 (resolution 71/254)以及秘书长关于促进非洲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报告中包含的建议(第75/327号决议)。关于促进人权,包括维也纳宣言和行动计划,包括其原则和建议,由世界人权和
在1994G,该公司开始作为Abdulaziz Abdullah Abdullah Abdulwahab Almoosa商业独资经营权,名称为“ Al Moosa专家医院(Al Ahsa)”,该名称在Al Mubarraz市的商业登记册中注册,该公司在No./Div>225202248,日期为06/09/1414H(对应于17/02/1994G)。根据公司的协会章程,由商务部审查,并由合作伙伴在No.391474381, dated 22/09/1439H (corresponding to 06/06/2018G), the branch of Abdulaziz Abdullah Abdulwahab Almoosa Commercial Sole Proprietorship was transformed into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under the name “Al Moosa Specialist Hospital” with a fully paid share capital of one million Saudi Riyals (SAR 1,000,000), divided into one十万(100,000)现金股,其付费名义价值为10个沙特里亚尔(SAUDI RIYALS 10)。根据商业部批准的合作伙伴的决议。100002504,日期为04/03/1442H(对应于21/10/2020g),阿卜杜勒齐兹·阿卜杜拉·阿尔莫萨(Abdulaziz Abdullah Almoosa),他拥有公司股本的十万(100,000)股,通过转让一千(10,000)公司的公司股票,每人一千(1,000)股票,以下是一千(1,000) (2) Mohammad Abdulaziz Almoosa, (3) Malek Abdulaziz Almoosa, (4) Sara Abdulaziz Almoosa, (5) Zainab Abdulaziz Almoosa, (6) Omaima Abdulaziz Almoosa, (7) Yaser Abdulaziz Almoosa, (8) Yousef Abdulaziz Almoosa, (9)喇嘛阿卜杜勒齐斯·阿尔莫萨(Abdulaziz Almoosa)和(10)艾哈迈德·阿卜杜勒齐斯·阿尔莫萨(Ahmed Abdulaziz Almoosa)不考虑。根据合作伙伴的决议,日期为04/03/1442H(对应于21/10/2020G)和商务部决议号47,日期为04/03/1442H(对应于21/10/2020g),该公司从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一家封闭的联合股票公司,名称为“ Al Moosa专业医院”,其全额付费的股本为一百万个沙特人(SAR 1,000,000)(SAR 1,000,000)(SAR 1,000,000),分别为一千千名(100,000个),有价值10,000(sar),有价值10千(saud),有价值(100,000)(每千)有价值的(100,000)(均为100,000个)(均为100,000份)(均为100,000)( 分享。根据24/02/1444H的阿卜杜勒齐兹·阿卜杜拉·阿尔莫萨(Abdulaziz Abdullah Almoosa)的决定(对应于21/09/2022g),阿卜杜勒齐兹·阿卜杜拉·阿卜杜拉·阿尔莫萨(Abdulaziz Abdullah Almoosa以下每一个:(1)Habiba Abdulrahman Almoosa,(2)Mohammad Abdulaziz almoosa,(3)Malek Abdulaziz almoosa,(4)Ahmed Abdulaziz almoosa,(5)Yousef Abdulaziz almoosa,(5) and (ii) two hundred and fifty (250) Shares to each of (1) Sara Abdulaziz Almoosa, (2) Zainab Abdulaziz Almoosa, (3) Lama Abdulaziz Almoosa, and (4) Omaima Abdulaziz Almoosa without consideration.根据11/06/1445h的非凡大会决议(对应于24/12/2023G),该公司的股本从一百万沙特里亚尔人(SAR 1,000,000)(SAR 1,000,000)(SAR 1,000,000)(SAR 1,000,000)(SAR 3,000,000)(SAR 350,000)(SAR 350,000)(35000,000)(350,000)(35000万)(thir Thir 3500万)(3500万)(35000万)(3500,000千),轮回(SAR 10)每股。增加了三百九百万沙特里亚尔(SAR 34.9,000,000),通过大写300千万沙特里亚尔人(SAR 349,000,000)的资本化,从股东的贡献账户中获得了:拥有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以及(2)该公司的一位股东的土地价值为5370万的土地)。On 04/08/1445H (corresponding to 14/02/2024G), Abdulaziz Abdullah Almoosa, who owned twenty-eight million (28,000,000) Shares of the Company's share capital, transferred one million, seven hundred and fifty thousand (1,750,000) of the Company Shares to Abdulaziz bin Abdullah Almoosa Charity Company.在04/08/1445h(对应于14/02/2024G),非凡的大会批准将公司名称从“ Al Moosa专业医院”更改为“ Almoosa Health Company”。16/09/1445h(对应于26/03/2024G),(1)Abdulaziz Abdullah Almoosa,(2)Habiba Abdulrahman Almoosa,(3)Mohammad Abdulaziz almoosa,(4)Malek Abdulaziz almoosa,(4) Zainab Abdulaziz Almoosa, (7) Omaima Abdulaziz Almoosa, (8) Yaser Abdulaziz Almoosa, (9) Yousef Abdulaziz Almoosa, (10) Lama Abdulaziz Almoosa, and (11) Ahmed Abdulaziz Almoosa transferred all their Shares in the Company, totaling thirty-three million, two Abdulaziz Bin Abdullah Almoosa投资公司的一百五万(33,250,000)股,以交换以授予其股票。On 16/10/1445H (corresponding to 25/04/2024G), the Company's Extraordinary General Assembly approved the Company's capital increase from three hundred and fifty million Saudi Riyals (SAR 350,000,000) divided into thirty-five million (35,000,000) fully paid ordinary Shares with a nominal value of ten Saudi Riyals (SAR 10) per Share to four hundred and forty-three million,三万五千,八百位沙特阿里亚尔(SAR 443,035,800)分为400万,三千五十千,五百八十80(44,303,580)股普通股,名义上的价值为10个沙特阿拉伯riyals(SAR 10),每股三百万(SAR 10)(在此占三百万),三名股票(三百万),三名属于“三分”。一百八十(9,303,580)新股(以下简称“新股票”)(有关公司历史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第4.1.2节“公司的历史和其所有权和资本结构的历史以及本前店的资本结构”)。
引言 近年来,国际机构和监管机构越来越关注不同行业的薪酬问题,包括上市公司、银行和银行集团、保险、资产管理以及投资公司的薪酬问题,目的是指导发行人和运营商采用符合制定和批准薪酬和激励政策、薪酬结构及其透明度的原则的薪酬政策和薪酬制度——这些原则在经济和金融危机之后得到了强化。无论是在欧洲层面还是在国家层面,在上述每个行业,监管框架都经历了重大变革——而且这一变革仍在进行中。关于上市公司,第 6 条第 (a) 款规定了薪酬政策和薪酬制度的实施。 《合并财务法》(1998 年 2 月 24 日第 58 号立法法令,“CLF”)第 123-ter 条规定,公司有义务编制并向公众提供薪酬报告,该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说明公司与薪酬相关的政策以及采用和实施该政策所使用的程序,第二部分提供有关已支付薪酬的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行人条例》(1999 年 5 月 14 日第 11971 号 Consob 条例,随后更新)中列出的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自 2019 年起,为执行所谓的《股东权利指令 II》(指令 (EU) 2017/828),根据 CLF 第 123-ter 条,股东大会必须对报告的第一部分进行有约束力的投票,并决定赞成或反对第二部分。与后者有关的决议不具约束力。《发行人条例》中有关薪酬政策和薪酬支付报告的部分也根据《股东权利指令》进行了修订,旨在提高对股东的透明度。最后,在上市公司的自我治理方面,自 2020 年以来,新的《公司治理准则》已处理了薪酬问题。在银行业,薪酬和激励政策和做法是欧洲和国家层面具体法规的主题。这些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具体地说,除其他事项外,在实施所谓的 CRD III(指令 2010/76/EU)并考虑到国际上定义的准则和标准(包括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原则和标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方法以及 CEBS 发布的准则)时,意大利银行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采取了一项措施,出台了《监管规定》,对银行和银行集团的薪酬政策、制度和做法进行了统一的规定,涉及制定和控制流程、薪酬结构和向公众披露义务,其中要求薪酬和激励政策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以实现薪酬体系与公司长期战略和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相一致,适当调整以考虑所有风险,与完成所开展活动所需的资本和流动性水平保持一致,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扭曲的激励,因为扭曲的激励可能导致违反监管规定或银行和整个系统承担过度风险。意大利银行再次介入此事,在 2012 年 3 月 2 日和 2013 年 3 月 13 日的通报中提出了两项建议,总体上强调银行需要制定一项战略,该战略与保持业务稳定性的目标相一致,也从前瞻性的角度出发,同时保持资本实力和谨慎管理流动性风险。随后,2014 年,意大利银行第 285/13 号通函中包含的薪酬政策和实践监管规定进行了修订,以实施所谓的 CRD IV(指令 2013/36/EU)中包含的规定。在实施 CRD IV 的过程中,欧盟委员会于 2014 年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识别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 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做法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条例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后适当调整以考虑所有风险,与开展所开展活动所需的资本和流动性水平保持一致,并且无论如何避免扭曲的激励机制,这可能导致违反监管规定或银行和整个系统承担过度风险。意大利银行再次介入此事,并在 2012 年 3 月 2 日和 2013 年 3 月 13 日的通报中提出了两项建议,总体上强调银行需要制定一项与保持业务稳定性目标相一致的战略,也从前瞻性的角度,以及保持资本实力和谨慎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条件。随后,2014 年,意大利银行第 285/13 号通函中包含的薪酬政策和实践监管规定进行了修订,以实施所谓的 CRD IV(指令 2013/36/EU)中的规定。为实施 CRD IV,欧盟委员会于 2014 年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确定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实践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 CRD IV 后,EBA 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实践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适当调整以考虑所有风险,与开展所开展活动所需的资本和流动性水平保持一致,并且无论如何避免扭曲的激励机制,这可能导致违反监管规定或银行和整个系统承担过度风险。意大利银行再次介入此事,并在 2012 年 3 月 2 日和 2013 年 3 月 13 日的通报中提出了两项建议,总体上强调银行需要制定一项与保持业务稳定性目标相一致的战略,也从前瞻性的角度,以及保持资本实力和谨慎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条件。随后,2014 年,意大利银行第 285/13 号通函中包含的薪酬政策和实践监管规定进行了修订,以实施所谓的 CRD IV(指令 2013/36/EU)中的规定。为实施 CRD IV,欧盟委员会于 2014 年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确定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实践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 CRD IV 后,EBA 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实践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确定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做法的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该法规后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确定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做法的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该法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