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手册的目的和流程 项目管理手册 (PAM) 描述了按时、在预算范围内并按照政府和亚洲开发银行 (ADB) 的政策和程序实施项目的基本行政和管理要求。PAM 应包括对所有可用模板和说明的引用,这些模板和说明可通过相关 URL 链接或直接包含在 PAM 中。 环境和自然资源部 (DENR) 全权负责实施 ADB 资助的项目,由借款人和 ADB 共同商定,并按照政府和 ADB 的政策和程序进行。ADB 工作人员负责支持实施,包括 DENR 遵守 ADB 的政策和程序,履行项目实施的义务和责任。 在贷款谈判中,借款人和 ADB 应同意 PAM 并确保与融资和赠款协议保持一致。此类协议应反映在贷款谈判的记录中。如果 PAM 与融资和赠款协议之间存在任何差异或矛盾,则以融资和赠款协议的规定为准。在亚行董事会批准项目报告和行长建议(RRP)后,实施安排的变更须按照相关政府和亚行行政程序(包括项目管理说明)获得同意和批准,并在获得批准后纳入项目管理手册 (PAM)。
职权范围 A. 背景和项目概述 1. 印度农业和农民福利部国家竹子代表团已申请亚行对东北地区竹子价值链发展项目的财政援助。 拟议项目将产生以下影响:(i)振兴印度欠发达的竹产业;(ii)通过提高生产力和国内原材料对工业的适用性,减少对进口竹子和竹制品的依赖;(iii)增加初级生产者的收入。 2. 成果和产出。该项目将产生以下成果:在印度东北部发展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竹子价值链。成果将通过三项产出实现: 成果 1:加强社区竹子资源利用和管理; 成果 2:改善竹子价值链基础设施和服务提供; 成果 3:加强机构能力、政策和战略。 3. 实施安排。对于后续项目,执行机构将是农业和农民福利部(MOAFW)。主要实施机构是印度国家竹林代表团 (NBM),阿萨姆邦、曼尼普尔邦、梅加拉亚邦、米佐拉姆邦、那加兰邦和特里普拉邦的竹林代表团 (SBM)。对于技术援助,亚洲开发银行 (ADB) 部门组农业、食品、自然资源和农村发展部门办公室新兴领域团队将与印度常驻代表团密切合作,并与后续项目的执行和实施机构协调。B. 咨询服务范围
顾问职权范围 A. 背景 1. 技术援助 (TA) 旨在支持孟加拉国政府解决这些关键制约因素,方式是实施孟加拉国气候发展伙伴关系 (BCDP),这将使政府能够采取“全政府”方式,在国家和地方层面按照确定的优先事项开展战略性、高优先级和有针对性的包容性气候行动。该技术援助与《巴黎协定》的气候目标以及亚洲开发银行 (ADB) 的孟加拉国 2021-2025 年国家伙伴关系战略相一致。该技术援助将通过开发项目渠道、调动气候资金和加强监测和评估气候结果的系统,支持弥合气候行动的规划和实施之间的差距。它将与可用的类似数字门户(如气候风险门户)互连。 B. 实施安排 2. 技术援助将于 2024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2 月实施。 3. 将招聘顾问以支持实施机构实现技术援助报告中规定的项目成果。顾问将由亚洲开发银行 (ADB) 与执行机构环境、森林和气候变化部 (MOEFCC) 和经济关系司 (ERD) 协商后选定和聘用。 4. 将通过单独选择方法招聘七个咨询职位,投入 64 人月。将聘请两到三家公司提供门户网站开发、出版物和活动管理服务。
目录部分项目 /程序摘要本节重点介绍了项目或程序的一些信息,以易于访问和简明的资金建议。B节项目/程序详细信息本节侧重于描述项目/程序的上下文,提供项目/计划的详细信息,包括组件,输出和活动以及实施安排。第C条融资信息本节解释了GCF要求的金融工具和资金金额,以及为项目/计划提供的资金。 它还包括要求GCF资金和退出策略的理由。 第D节期望针对投资标准的预期绩效本节概述了项目/计划与GCF投资标准的预期统一:影响潜力,范式转移,可持续发展,接收者的需求,国家所有权以及效率和有效性。 第e节附件本节提供了一系列强制性文件列表,应与资金建议一起提交,以及可选的文件和参考文献,认为这是补充资金建议中提供的信息所必需的。第C条融资信息本节解释了GCF要求的金融工具和资金金额,以及为项目/计划提供的资金。它还包括要求GCF资金和退出策略的理由。第D节期望针对投资标准的预期绩效本节概述了项目/计划与GCF投资标准的预期统一:影响潜力,范式转移,可持续发展,接收者的需求,国家所有权以及效率和有效性。第e节附件本节提供了一系列强制性文件列表,应与资金建议一起提交,以及可选的文件和参考文献,认为这是补充资金建议中提供的信息所必需的。
项目管理手册的目的和流程 项目管理手册 (PAM) 描述了按时、在预算范围内以及按照政府和亚洲开发银行 (ADB) 的政策和程序实施项目的基本行政和管理要求。PAM 应引用所有可用的模板和说明,方法是链接到相关 URL 或直接将其纳入 PAM。PAM 的目的是 (i) 与 ADB 和政府的项目团队分享项目状态,(ii) 确定联系人以促进 ADB 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以及 (iii) 促进项目完成报告的编制。PAM 将有助于新项目成员轻松了解项目状态并与其他成员进行有效沟通。财政部 (MOFT)、矿业、能源和农村电气化部 (MMERE) 和所罗门群岛电力局(以所罗门电力的名义经营)全权负责实施 ADB 资助的项目,按照借款人和 ADB 的共同协议,并遵守政府和 ADB 的政策和程序。亚行工作人员负责支持实施工作,包括监督外经贸部、外经贸部和所罗门电力公司遵守亚行政策和程序以及贷款和赠款协议,履行项目实施的义务和责任。在贷款和赠款谈判中,借款人和亚行应同意项目实施备忘录,并确保与贷款和赠款协议保持一致。此类协议应反映在贷款和赠款谈判记录中。如果项目实施备忘录与贷款和赠款协议之间存在任何差异或矛盾,则以贷款和赠款协议的规定为准。在亚行董事会批准项目报告和行长建议 (RRP) 后,实施安排的变更须根据相关政府和亚行行政程序(包括项目管理指示)获得同意和批准,经批准后,变更将纳入项目实施备忘录。
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还延伸到太空,美国和日本在探索太阳系和重返月球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我们欢迎今天签署关于加压月球车探索月球表面的实施安排。根据协议,日本将提供并维护一辆加压月球车,而美国则计划在未来的阿尔特弥斯任务中为日本宇航员分配两次登月机会。两位领导人宣布了一个共同目标,即在满足关键基准的情况下,日本宇航员将成为在未来的阿尔忒弥斯 (Artemis) 任务中首位登陆月球的非美国公民。为实现这一目标,美国和日本计划深化在宇航员培训方面的合作,同时管理此类富有挑战性和启发性的月球任务带来的风险。我们还宣布在高超音速滑翔飞行器(HGV)和其他导弹的低地球轨道(LEO)搜索和跟踪星座方面开展双边合作,包括与美国工业界的潜在合作。美日联合领导人声明 面向未来的全球合作伙伴 开拓太空新领域 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延伸到太空,美国和日本正在引领探索太阳系和重返月球的道路。今天,我们欢迎签署月球表面探索实施协议,根据该协议,日本计划提供并维持加压月球车的运行,而美国计划在未来的阿尔特弥斯任务中为日本分配两次宇航员登月机会。 两国领导人宣布了一个共同目标,即假设实现重要基准,日本国民将成为未来阿尔特弥斯任务中第一位登陆月球的非美国宇航员。美国和日本计划深化宇航员培训方面的合作,以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时管理这些具有挑战性和鼓舞人心的月球表面任务的风险。 我们还宣布在低地球轨道探测和跟踪星座方面进行双边合作,用于高超音速滑翔飞行器等导弹,包括与美国工业界的潜在合作。
W912UM24R9998,征集将新的或重新验证的现有合格承包商纳入2024 年远东区资格预审名单的申请。(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告第 1 次修订)1. 注意:美国陆军工程兵团远东区 (FED) 邀请感兴趣的韩国 (ROK) 公司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以接收由美国政府资助的项目或由韩国政府、国防部、国防设施局 (MND-DIA) 资助的项目征集和授予的建设合同的建议书和投标请求。 2. 此举将导致建立一份新的 FED 合格韩国建筑公司名单。所有韩国建筑承包商,无论是在 FED 当前名单上,还是寻求列入名单的承包商,都必须提交申请,以供考虑保留或列入新名单。此项资格预审程序根据美国国防部《联邦采购条例补充规定》(DFARS)第 236.272 部分执行。3. 列入 FED 资格预审名单是韩国公司在响应 FED 发布的美国资助建设项目招标中被考虑授予合同的先决条件;以及根据美韩驻军地位协定(SOFA)、其附属的特别措施协定(SMA)和实施安排(IA)授予的韩国资助建设项目。通过预审的韩国公司可参与的建设项目招标可能包括美国资助的军事建设(MILCON)项目;美国资助的小型 MILCON 和维持、维修和维护(SRM)建设项目;龙山搬迁计划(YRP)和土地伙伴关系计划(LPP)资助的建设项目;以及韩国国防部国防工业局招标和授予的韩国资助建设(ROKFC)实物项目。 4. 根据本公告重新确认或确定的公司的资格预审资格自新资格预审名单公布之日起最多有效五 (5) 年。但是,在该期限内,经资格预审的公司可应其要求随时被取消资格;或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被美国或韩国政府列入暂停或禁止名单;公司破产或无力偿债;或其在多个项目中持续表现不佳。5. FED 预计,以下列出的部分项目(以及以下未列出的其他项目)将被征集并授予经资格预审的韩国公司。
W912UM24R9998,征集将新的或重新验证的现有合格承包商纳入 2024 年远东区资格预审名单的申请。(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告第三次修订)1. 注意:美国陆军工程兵团远东区 (FED) 邀请感兴趣的韩国 (ROK) 公司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以接收由美国政府资助的项目或由韩国政府、国防部、国防设施局 (MND-DIA) 资助的项目征集和授予的建设合同的建议书和投标请求。 2. 此举将导致建立一份新的 FED 合格韩国建筑公司名单。所有韩国建筑承包商,无论是在 FED 当前名单上,还是寻求列入名单的承包商,都必须提交申请,以供考虑保留或列入新名单。此项资格预审程序根据美国国防部《联邦采购条例补充规定》(DFARS)第 236.272 部分执行。3. 列入 FED 资格预审名单是韩国公司在响应 FED 发布的美国资助建设项目招标中被考虑授予合同的先决条件;以及根据美韩驻军地位协定(SOFA)、其附属的特别措施协定(SMA)和实施安排(IA)授予的韩国资助建设项目。通过预审的韩国公司可参与的建设项目招标可能包括美国资助的军事建设(MILCON)项目;美国资助的小型 MILCON 和维持、维修和维护(SRM)建设项目;龙山搬迁计划(YRP)和土地伙伴关系计划(LPP)资助的建设项目;以及韩国国防部国防工业局招标和授予的韩国资助建设(ROKFC)实物项目。 4. 根据本公告重新确认或确定的公司的资格预审资格自新资格预审名单公布之日起最多有效五 (5) 年。但是,在该期限内,经资格预审的公司可应其要求随时被取消资格;或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被美国或韩国政府列入暂停或禁止名单;公司破产或无力偿债;或其在多个项目中持续表现不佳。5. FED 预计,以下列出的部分项目(以及以下未列出的其他项目)将被征集并授予经资格预审的韩国公司。
描述 政府在航空领域的优先事项已在《中期发展计划三》(MTDP III)中概述,并得到了《中期发展计划四》的确认,即通过提供安全、可靠、具有成本效益的航空运输服务,为巴布亚新几内亚(PNG)农村腹地,特别是经济活跃的偏远市场提供连通性,以促进旅游业和社会经济活动。 1 此外,政府还请求亚洲开发银行(ADB)提供援助,以继续支持民航业。需要技术援助(TA)来分析民航发展投资计划(CADIP)的经验教训和制约航空业的问题。 2 技术援助旨在(i)编制和/或更新航空子行业路线图和航空政策框架以及中长期投资计划,确定实现运营效率、遵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安全标准和向广大巴布亚新几内亚民众提供公平且负担得起的航空运输服务所需的关键政策行动; (ii) 引入航空运输服务的枢纽辐射概念,验证对选定的国家和地区机场进行现代化和升级的可行性,以及选定的农村机场的可行性;(iii) 进行尽职调查,制定随后的投资计划,包括对航空部门的评估;技术、经济和财务评估;以及环境、社会、性别和贫困影响评估。预期影响、结果和产出预期影响是在服务于巴布亚新几内亚主要经济部门的运输服务和为其广泛分布的农村人口提供可靠交通服务的运输服务之间实现可承受的公平平衡。预期结果是制定一个适合亚行融资的综合民航投资计划。预期产出包括:(i) 制定航空路线图、政策框架和投资计划;(ii) 制定航空运输服务的枢纽辐射系统;(iii) 对所开展的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实施安排交通部 (DOT) 和财政部 (DOTR) 为执行机构。对于产出 1,实施机构是 DOT 和 DOTR;以及国家机场公司 (NAC)、乡村机场管理局 (RAA)、巴布亚新几内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民航安全局 (CASA) 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事故调查委员会 (AIC) 的产出 2 和 3。为提供航空政策、法规和子行业分析方面的建议;并支持技术援助活动的实施,聘请了一家国际咨询公司和国际顾问(交通政策和规划专家)。国际咨询公司和顾问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动员起来,共同帮助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制定适合亚行融资的航空领域投资计划第二阶段。技术援助原计划实施 12 个月,但实施期延长了四次,累计延长期为 46 个月,技术援助总实施期为 5 年。技术援助实施进度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i) 由于冠状病毒病 (COVID-19) 大流行,项目筹备顾问遣散,影响了技术援助活动的数据收集和交付;(ii) 频繁变更
1. 将在与区域部门、发展中成员国 (DMC) 政府和利益相关方协商后实施关于新技术和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的试点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微电网和储能系统、废物转化为能源、供热和制冷技术创新以及提供现代、可靠和清洁能源服务的电动汽车解决方案。在技术援助 (TA) 下开始试点项目开发之前,DMC 政府不会表示反对。 2. 将与区域部门协商制定选择合适技术的标准,其中包括商业准备、可能的知识转移和向其他国家推广以及将在实施过程中确定并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确认的其他考虑因素。将根据亚洲开发银行 (ADB) 的要求对试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1 将根据亚行的《保障政策声明》(2009 年)进行环境和社会保障影响尽职调查,并将制定和提交相关报告、计划和管理计划。将事先与受益发展中成员国商定相应的实物捐助、项目地点以及所需的许可/审批和实施安排。 3. 技术援助下采购的试点设备应在技术援助完成后移交给相应政府或合作机构。 试点项目的目标和产出 4. 试点项目对于展示创新技术和金融机制至关重要,这些技术和金融机制有可能通过进一步的政府支持而扩大规模,或者可以吸引私营部门的投资。根据拟议的技术援助开展的试点项目应可复制、可扩展、对发展产生影响并且可持续。还将启动各种能力和知识活动,以提高利益相关方对如何可持续实施项目的认识。 5. 活动不得导致任何潜在的不利环境和/或社会影响。 6. 根据亚行采购政策(2017 年,不时修订),支持试点项目实施的货物采购成本估计为 570,000 美元,用于采购亚行或受益利益相关方聘请的顾问。试点测试金额将不超过技术援助报告中估计的亚行融资金额(包括亚行管理的共同融资)的 30%。7. 预计受益利益相关方将承担试点项目的部分成本,包括例如许可费和维护费用,并以员工时间、现场使用权和/或相关许可证的形式提供实物捐助,监测和向亚行报告试点项目的进展和实施情况,以及国内交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