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切换金属 - 有机框架(MOF)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其结构,并有选择地打开其吸附的客体分子,从而导致高度选择性的分离,压力扩增,感应和驱动应用。MOF的3D工程已经达到了高水平的成熟度,但是Spatiotem -Poral Evolution通过T-轴设计在第四维(时间)中开辟了一种新的视角,从本质上利用了故意调整激活障碍。这项工作演示了第一个示例,其中可切换MOF(DUT-8,[M 1 M 2(2,6-NDC)2 DABCO] N,2,6- ndc = 2,6- ndc = 2,6-萘二羧酸盐,dabco,dabco = 1,4diazabicyclo [2.2.2] coco coco coco coco coco coco coco coco coco coco coco coco coco,m 1 =时间响应是故意通过钴含量变化来调整的。提出了一系列高级分析方法,用于分析使用蒸气吸附刺激的开关动力学,使用原位时间分辨技术,从集合吸附和先进的同步体X射线X射线衍射实验到单个晶体分析等级。基于微流体通道中各个晶体的显微镜观察的新分析技术揭示了到目前为止报道的吸附切换的最低限制。晶体集合的时空响应的差异源自统计上的诱导时间,并随着钴含量的增加而变化,反映了激活屏障的增加。
摘要。在过去几个世纪中,经济学中一直存在的一个矛盾无疑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二分法,这种二分法最终奠定了结构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基础,并提出了过去几个世纪面临的重要哲学问题。这种矛盾最终也进入了决定论者/自由主义者和干预主义者之间的经济视野,两者都被实证主义和数学理性所吞噬,而忽略了任何先验维度。基于这些假设,本文试图介绍经济现象学的基本原理,经济现象学是现象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经济学的主要思想形成,以回应经济实证主义,这种实证主义忽略了任何先验维度,并提出了经济学科学中的问题,例如:我们想要什么样的社会?在此背景下,经济现象学的原理从主体(意图)与物质性、noesis 和 noema 的关系中形成(Noesis 是意图,是主观维度。Noema 是主观的客体思想),它总是预设一个概念,一个可以在日常生活中解释的想法。在这个方向上,它还提出了经济现象学的前提、方法、一些概念和理论。其中包括本体论理性、人民权利要求、中观经济和工资理论等概念,以解释经济体系背后的生活愿景。 关键词:经济学;实证主义;现象学;理论;本体论 对本文的引用应如下: Vigliarolo,F。2020。经济现象学:基础、原理和定义。区域发展洞察,2(1),418-429。 http://doi.org/10.9770/IRD.2020.2.1(2)
基于化疗药物的长期单一疗法常常导致疗效不足、耐药性、转移和不良副作用等治疗限制。核酸与化疗药物联合、化疗联合、化疗与肿瘤免疫治疗联合等多种组合抗癌策略已被采用,有望克服这些局限性,但仍然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如今,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植物化学物质的抗癌作用是通过直接调节癌细胞事件以及肿瘤微环境来介导的。具体而言,这些天然化合物表现出对癌细胞增殖、凋亡、癌细胞迁移和侵袭的抑制、对P-糖蛋白的抑制、减少血管化和激活肿瘤免疫抑制的作用。由于这些植物化学物质的毒性低且调节途径多样,化疗药物与天然化合物的结合可作为一种新的癌症治疗方法,以提高癌症治疗的效率并减少不良后果。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小分子化疗药物和天然化合物的组合优势,已经开发出各种功能性纳米级药物递送系统,例如脂质体、主客体超分子、超分子、树枝状聚合物、胶束和无机系统,用于双重/多重药物共递送。这些共递送纳米药物可以改善药代动力学行为、肿瘤蓄积能力并实现肿瘤位点靶向递送。这样,可以通过多靶点治疗提高抗肿瘤效果并通过降低剂量减少副作用。在这里,我们介绍了植物化学物质与小分子抗癌药物相结合的协同抗癌结果及其相关机制。我们还重点阐述了纳米系统与药物共同输送协同提高抗癌效果的设计理念和作用机制。此外,还讨论了如何将这些见解转化为临床效益的挑战和前景。2022 年由 Elsevier BV 出版
本文通过后人类主义哲学考察了人工智能 (AI) 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含义,将德勒兹、福柯和哈拉维的著作与当代计算方法相结合。它引入了负面增强、揭示实践和沉淀等概念,同时扩展了肯定制图、他性伦理和内在层面等思想,以批判关于身份、认知和能动性的人类中心主义假设。通过将人工智能系统重新定义为通过交互和共同创造网络出现的动态组合,本文挑战了人类与机器、主体与客体等传统二分法。该分析连接了分析哲学和大陆哲学传统,将归因分析和因果推理等形式工具与大陆思想的解释和过程方法结合起来。这种综合加深了对人工智能认识论和伦理维度的理解,拓展了哲学探究,同时批判了人工智能设计中的人类中心主义。本文探究了人工智能的空间基础,对比了欧几里得和非欧几里得框架,以研究优化过程和对抗性生成模型如何塑造计算认识论。通过批判对欧几里得空间假设的依赖,本文将替代几何定位为建模复杂递归关系的工具。此外,本文还探讨了人工智能的政治层面,强调了人工智能与生态、技术和社会政治体系之间的纠葛,这些体系导致了不平等。通过肯定政治和交叉方法,本文倡导优先考虑边缘化观点的包容性框架。本文还探讨了计算感质的概念,强调了人工智能系统中如何出现主观动态及其对伦理、透明度和机器感知的影响。最后,本文呼吁在人工智能伦理和安全方面建立后人类主义框架,强调互联互通、多元化和机器智能的变革能力。这种方法推进了认识论多元化,重新构想了数字时代的智能边界,通过动态系统的共同创造促进了新的本体论可能性。
摘要 :21 世纪的各种社会经济危机表明,传统经济学和(新)古典主义思维无法解释当前经济问题的所有复杂性,因此,更复杂、更非平凡的经济概念的应用越来越重要。除了行为和进化经济思维外,近年来还开发了量子经济学模型,这些模型主要使用量子思维和量子物理原理来解决经济问题,特别是粒子波二元论、不确定性原理、主客体无区别、叠加和混淆。本文探讨了 3 个研究问题 (RQ)。根据 RQ1,本文发现量子经济学研究主要由以下主题组成:量子经济学、量子金融、量子决策和量子博弈论。根据这四个主题描述,本文对 1978 年至 2022 年期间的科学著作进行了系统的现代回顾(如果 1978-1999 年只发表了 50 部著作,那么 2000-2022 年已经有 3430 部),重点关注被引用次数最多的英文期刊文章(Google Scholar)。分析表明,关于该主题的文章主要发表在非经济期刊上,出版活动的高峰发生在社会经济剧烈动荡时期(例如,互联网泡沫、次级/金融危机、欧洲债务危机、冠状病毒大流行等)。根据问题2,本文定义了量子经济模型的主要特征:与新古典经济学(基于机械的古典物理学,是理性的和确定性的,借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达到稳定的均衡)相反,量子方法认为经济更复杂、经验导向、不确定、概率性、叠加性,是量子社会系统的原型,具有自己的二元性、测量和纠缠版本。根据问题3,本文确定量子经济学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更新(新)古典经济学(将新的本体论前提融入经济思维、更具实验性和实践性的方法、纠缠概念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联系、基于量子概率概念的金融风险管理、通过量子概率重新思考随机性概念、引入量子货币、使用量子游戏实现均衡等)。
B为VI族元素,例如Bi 2 Se 3 、Bi 2 Te 3 、Sb 2 Te 3 和In 2 Se 3 ,由于其独特的电子性质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2] 例如,半导体In 2 Se 3 表现出厚度相关的带隙(从块状晶体的1.3 eV到单层的2.8 eV)。 [3] 与无间隙石墨烯和过渡金属二硫属化合物相比,In 2 Se 3 的电子性质显示出明显的优势,后两者仅在单层中表现出相对较大的带隙(1.5–2.5 eV)。 [4] 当用作光学材料时,In 2 Se 3 表现出高吸收系数、宽范围响应度(从紫外线(325 nm)到短波长红外(1800 nm))和高灵敏度。 [5] 与其他对空气敏感的直接带隙二维材料(如黑磷(BP)[1c])不同,完整的 In 2 Se 3 薄片在空气中非常稳定。最近,基于单个 In 2 Se 3 纳米片的光电探测器具有高光敏性(10 5 AW − 1 )和快速、可逆和稳定的光响应特性。[5] In 2 Se 3 的优异性能优于许多其他二维材料(如石墨烯、BP 和 MoS 2 ),为大面积光电探测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6] 尽管如此,具有大晶畴的无缺陷 In 2 Se 3 薄片的可扩展生产仍然是其实际应用的障碍。微机械剥离是生产高质量薄 In 2 Se 3 纳米片的最著名方法。[5,7] 然而,它的剥离产率极低,仅适用于基础研究。 [8] 克服这一限制的潜在方案包括化学气相沉积、[2c] 液相剥离 [9] 和湿化学合成。[10] 然而,这些方法制备的 In 2 Se 3 薄片通常具有大量缺陷和较差的光电性能。[9,11] 例如,通过气相沉积获得的 In 2 Se 3 纳米片的光响应度(3.95 × 10 2 AW − 1)明显低于透明胶带剥离薄片(10 5 AW − 1)。[8] 从基本角度来看,In 2 Se 3 是一种由弱范德华力连接的层状材料,层间距离为 0.98 nm,比许多其他层状化合物(0.3–0.7 nm;图 1 a、b;图 S1,支持信息)大得多。因此,插入客体分子或离子,特别是在溶液中电流的驱动下,可以成为将二维晶体分层成单个薄片的合理策略。[12]
先进纳米材料因其出色的光电特性,受到学术界和工业界越来越多的关注(Liu et al.,2020)。近年来,人们致力于开发高性能纳米材料,这使得其在广泛的光电应用中具有巨大潜力(Kong et al.,2021;Niu et al.,2021),特别是在发光二极管 (LED) 和太阳能电池 (SC) 方面。我们非常高兴地推出这期题为“用于发光二极管和太阳能电池的先进纳米材料”的特刊。本期特刊从不同角度强调了材料-器件研究的主要意义,结合了现代实验方法和理论模拟。我们从这个令人兴奋的领域收集了 10 篇特色文章,涵盖了用于 LED 和 SC 开发的先进纳米材料的新兴概念、策略和技术。简化的有机 LED(OLED)结构和可行的制造工艺在照明中起着关键作用。 Xu 等人结合了超薄非掺杂发射纳米层(0.3 纳米),展示了低效率滚降和结构简单的 OLED。同时,Xie 等人通过使用含硼和氮原子的分子作为客体发射极,开发了溶液处理的蓝色热激活延迟荧光 OLED,其半峰全宽较窄为 32 纳米,获得高色纯度 OLED。另一方面,开发新型溶液处理的空穴注入材料对于高性能 OLED 至关重要。Zhu 等人合成了二硫化钼量子点(MoS 2 QDs)并展示了具有混合聚(3,4-乙烯二氧噻吩)/聚(苯乙烯磺酸盐)(PEDOT:PSS)/QDs 空穴注入层的绿色磷光 OLED。采用PEDOT:PSS/MoS 2 空穴注入层的OLED最大电流效率为72.7 cd A −1,比单一PEDOT:PSS的OLED高28.2%,表明以硫化物QD作为空穴注入层是实现高效OLED的有效方法。GaN基LED也是很有前途的照明和显示设备。Zhang等人从实验和数值两个方面系统地研究了台面尺寸减小对InGaN/GaN LED两个横向维度的影响,为设备小型化提供了见解。而Lu等人制作并展示了各种尺寸的应变减小微型LED,并研究了尺寸对光学特性和量子阱铟浓度的影响。他们的工作为实现微型LED的高功率性能提供了经验法则。另一方面,Liu等人对GaN基LED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来降低应变,提高LED的效率。采用氢化物气相外延与激光剥离技术联合制备缓冲层,在双抛光蓝宝石衬底上制备了厚度约为250 μm的2英寸自支撑GaN衬底,为高功率GaN基器件提供了一条途径。
微生物是专利法中的灰色地带吗?本文深入探讨了微生物专利的复杂性,强调了促进生物技术创新与公众获取发明之间的矛盾。它强调了有效的专利制度对于研发和确保公众获取的重要性。《工业产权法》19.039 及其规定经过仔细审查,揭示了微生物专利性的“灰色地带”。INAPI 最近更新了其指南,以澄清只要满足特定要求(包括新颖性、创造性水平和工业应用),以及充分描述和解决技术问题,天然微生物无需基因改造即可获得专利。该机构将微生物定义为单细胞生物,包括细菌、真菌、藻类、原生动物和植物或动物细胞,可在实验室中复制和操作。为了确保可重复性和技术充分性,Inapi 要求专利申请人将微生物样本存放在国际保藏机构,例如《布达佩斯条约》认可的机构,并在描述性记忆、权利要求和图表中包括对该存放的引用。印度的几家私营制药公司和研究机构正在为真菌、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申请专利。然而,由于对术语和法规清晰度的担忧,人们对为这些生命形式申请专利的合理性一直存在争议。本文研究了与微生物相关的专利制度的发展,探讨了为具有大量人为干预的转基因生物提供法定保护的可能性,并强调了对“微生物”进行普遍接受的定义的需求。在印度,专利法允许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为某些生命形式申请专利。然而,围绕“微生物”一词的争议一直存在,因为它尚未得到明确的定义。本文还探讨了通过专利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在刺激商业效用和增长方面的作用。此外,它还强调了政策制定者需要在保护发明和防止不必要的侵犯之间取得平衡,特别是在生物技术和制药行业进步的背景下。规范生物实验和创新的法律仍然不完善。这部分是由于各国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总体规定下的经济和道德地位不同。争论的焦点是微生物保护的限度,这引发了关于专利性的问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 27 条承认微生物是可获得专利的主体,导致许多国家采用国内专利法。专利授予独家权利,以换取对发明的全面披露,允许发明人或受让人在一定时期内控制其使用。授予专利必须满足三个标准: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实用性。这些要求在《欧洲专利公约》中概述,并在各国的专利制度中得到体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旨在通过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来减少贸易扭曲。第 27 条规定,涉及创造性并能够工业应用的新发明应可获得专利。然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没有定义“新的”、“创造性的”或“能够工业应用的”等术语。成员可以排除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或环境所必需的商业利用的专利性。专利应不受发明地点、技术领域或产品来源的歧视。其本质在于不歧视,专利适用于任何发明,不受限制。两个多世纪以来,生物体的专利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因为人们认为生命形式是自然产生的,因此不受人类发明的影响。1980 年之前,专利只授予机械和化学发明,微生物过程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实体。然而,1873 年,路易斯·巴斯德获得了第一项基于微生物的专利,具体来说是针对一种改进啤酒发酵的过程。自然产物学说将生物排除在专利范围之外,这种学说在世界各国一直盛行,直到 1980 年 Diamond v. Chakraborty 案的里程碑式判决。该裁决授予转基因细菌专利,为在某些条件下承认微生物为可专利主题铺平了道路。《关于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的布达佩斯条约》于 1977 年签署,并于 1980 年生效,为用于专利目的的微生物保藏和保存制定了国际标准。 《布达佩斯条约》允许国际承认微生物寄存,以用于专利程序。它允许申请人将生物材料寄存于一个公认的机构,并在条约的所有缔约国获得认可。这对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尤其有用,因为不可能提供完整的描述。该条约确保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进行的寄存可以得到全世界的认可。截至 2008 年,全球约 20 个国家共有 37 个公认的机构 (IDA)。这些 IDA 不仅接受微生物寄存,还接受其他生物材料的寄存。符合条件的材料范围包括细胞、遗传载体和用于表达基因的生物体。该条约没有定义什么是微生物,允许接受严格意义上不是微生物但出于披露目的所必需的实体。微生物的概念至关重要,但由于这些生命形式的专利固有的不一致性,其准确的科学定义仍然难以捉摸。《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对微生物的生产进行专利保护,但未能对其进行全面定义,导致成员国没有可遵循的标准。这种模糊性源于转基因生物和天然物质之间的不明确区别。因此,“微生物”一词将被广泛解释为涵盖任何可自我复制或通过宿主生物复制的生物材料。该定义包括基因、基因序列、质粒和复制子等亚细胞成分。根据 TRIPS 协议,可获得专利的微生物发明包括: 1. 生产新微生物的方法 2. 通过特定方法生产的新微生物 3. 新微生物本身 4. 培养或使用已知/新微生物生产繁殖微生物(例如疫苗)或副产品(例如抗生素、酶)的方法 尽管“微生物”和“微生物过程”的专利是强制性的,但是 TRIPS 协议并未对“微生物”进行具体定义或概述其保护范围。 微生物作为发明或发现的概念引发了激烈的争论。美国最高法院 1980 年在 Diamond v. Chakrabarty 案中的判决确定转基因细菌可以获得专利,但该裁决基于这样的观点,即微生物要被视为发明,必须经过人为干预。如果微生物是第一次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的,则不能获得专利,因为这意味着地球或深海海底发现的矿物和矿石也可以获得专利。法院的裁决实际上允许在某些条件下对生物物质进行专利保护,只要满足基本的专利性标准。然而,TRIPS 协议未能定义微生物,导致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解释不同。实际上,美国、欧洲和日本等主要司法管辖区已授予微生物专利,但这并未明确微生物的定义或其与自然产物理论的关系。1980 年最高法院的 Diamond v. Chakrabarty 案标志着生物专利法的重要转折点。在此裁决之前,人们普遍认为不可授予专利的主题包括生物。然而,法院的裁决授予了一种能够消耗石油泄漏的转基因细菌专利,有效地改变了现状。1972 年,通用电气公司的遗传工程师兼研究员 Ananda Mohan Chakrabarty 为一种用于分解原油的细菌申请了专利。这种细菌被称为假单胞菌,含有两个产生能量的质粒,可提供不同的途径来降解原油的不同成分。最初,专利审查员以法律禁止为生物申请专利为由拒绝了 Chakrabarty 的申请。专利上诉和干涉委员会同意这一决定。然而,美国海关和专利上诉法院推翻了有利于 Chakrabarty 的裁决,指出微生物是活的这一事实在专利法下不具有法律意义。该案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并于 1980 年 6 月 16 日作出判决。法院以 5 比 4 的投票结果裁定,根据《美国法典》第 35 章第 101 条,活的人造微生物属于可申请专利的客体。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为新颖且非显而易见的生物体形式申请专利开辟了新途径。任何新颖且有用的方法、设备或材料,只要满足某些条件,都可以获得专利。一起法院案件裁定,转基因细菌被视为一项发明,因为尽管它是活的,但它是人类制造的。这意味着细菌可以归类为材料或制成品。在另一个国家,他们的法律规定发明是制造物品或物质的新颖且有用的方法。他们没有定义这些术语的含义,所以他们只是看这件事是否产生了非生命有形的东西。法律还禁止动物和植物获得专利,但微生物如果满足其他要求,则可以获得专利。后来,法律进行了修改,将微生物纳入其中,并允许为与微生物相关的工艺申请专利。加尔各答高等法院在 Dimminaco AG 诉专利局长 (2002) 案中的一项裁决确认了具有活体最终产品的生物技术工艺的可专利性。该案涉及一家瑞士公司申请专利一种用于治疗传染性家禽疾病滑囊炎的活疫苗。专利局长最初拒绝了该申请,理由是该工艺由于依赖天然微生物物质而不具备制造资格。然而,法院推翻了这一裁决,认为《专利法》中“物品”的定义并不排除生物。法院认为,即使最终产品含有活体物质,制造疫苗的工艺也是可专利的,因为它可以产生可销售的产品,并通过创造性工艺发生变化。法院的裁决对生物技术行业具有重大影响,该行业正以势不可挡的速度迅速增长。它为微生物专利铺平了道路,并确立了具有活体最终产品的生物技术工艺确实有资格获得专利保护。这项裁决被视为专利法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使创新者能够保护他们拯救生命的发明和创新。该决定确认,印度专利法并不禁止最终产品含有活体生物的工艺,为未来生物技术的突破铺平了道路。加尔各答高等法院对此案的判决非常及时,因为它与大多数国家(包括欧洲、日本和美国)对生物技术专利性的立场一致。事实上,在 Dimminaco 作出决定后,印度与蓬勃发展的生物技术行业的需求同步发展。知识产权的概念是多方面的,涵盖知识所有权、使用、转让和传播等各个方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对通过非生物和微生物过程生产的微生物、植物和动物提供专利保护。这对那些希望完全排除此类专利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挑战。因此,重点应放在限制这些条款的范围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微生物”的定义缺乏明确性。国家当局必须将其定义为涵盖细菌、病毒、真菌和藻类。此外,专利保护的范围受到发现和发明之间不明确区分的限制。自然产生的微生物不能被视为发明,但那些经过人类干预的基因改造的微生物则可以。为了解决对微生物可专利性的担忧,应该采用“微生物”的精确科学定义,将其与自然发生和人为干预区分开来。只有涉及大量人类投入(如基因工程)的专利才应被授予。生物技术行业对创新和发明的追求,正如 Diamond v. Chakrabarty 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案件所见,强调了为微生物在处理漏油、预防疾病或制造救命药物方面的实用性申请专利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有效的专利保护,有价值的信息可能仍然是商业秘密。此处给出的文章文本保护微生物研究的专利制度已成为印度、欧洲和美国等多个国家讨论的话题。Nair, AS (1999) 知识产权 (IPR):印度情景讨论生命形式的专利。Everyman's Science 34 (2): 58–61。Google Scholar Ammen, J. 和 Swathi, N. (2010) 以美国、欧洲和印度的方式为生命申请专利。知识产权杂志 15: 55–65。Google Scholar 欧洲专利公约 (EPC)。(1973) 第 52 条,可申请专利的发明。2010 年 3 月 2 日,访问于 2010 年 3 月 5 日。Philip, MW (2006) 微生物的专利。自然评论药物发现 13 (5): 45–56。Google Scholar 美国专利商标局 35 USC 101 可获得专利的发明 – 专利法,12 月 18 日,2010 年 4 月 15 日访问。Sekar, S. 和 Kandavel, D. (2002) 微生物专利:制定政策框架。知识产权杂志 7: 211–221。Google Scholar Debré, P. 和 Forster, E. (1998) Louis Pasteur。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Google Scholar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2010) 联合国机构,2010 年 4 月 24 日访问。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 (ARIPO)。(1976) 2010 年 3 月 26 日访问。欧亚专利组织。(1995) 2010 年 4 月 22 日访问。WIPO 网站。 (2010) 关于国际承认为专利程序目的保存微生物的布达佩斯条约。2010 年 3 月 15 日,2010 年 3 月 9 日访问。根据《布达佩斯条约》第 13.2(a) 条,已获得国际保存单位地位的保存机构 - 国际保存单位名单,2010 年 4 月 1 日,2010 年 4 月 5 日访问。Sekar, S. 和 Kandave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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