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全球定位系统 (GPS) 设备适航批准,用作海上和远程、国内航路、终端和非精密仪表进近 [除航向道、航向道定向辅助设备 (LDA) 和简化定向设施 (SDF)] 操作的补充导航系统。本文件仅涉及独立(例如,TSO-C129 A 类 ())GPS 设备的批准(AC 90-45A,用于美国国家空域系统的区域导航系统批准不适用)。在多传感器导航系统中集成 B() 和 C() 类 GPS 设备的导航或飞行管理系统的批准在 AC 20-130A,集成多个导航传感器的导航或飞行管理系统的适航批准中进行了说明。本文件不涉及包含差分 GPS 功能的 GPS 设备。与所有咨询材料一样,本咨询通告并非强制性的,也不构成要求。因此,本咨询通告中使用的术语“应”和“必须”适用于选择遵循所述方法的申请人。本 AC 取代了先前的 GPS 安装指南,这些指南包含在:FAA 通知 8110.47、作为 VFR 和 IFR 补充导航系统的用户全球定位系统 (GPS) 导航设备的适航批准以及 1991 年 2 月 25 日、1991 年 4 月 5 日、1992 年 3 月 20 日、1992 年 7 月 20 日和 1993 年 9 月 21 日的 FAA 临时指导备忘录中。这些文件中包含的相应信息已纳入本 AC。
民航航班减少。 与飞行检查飞机有关的问题。 导航设备到期时间增加,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拥有 250 多个导航设备,其中许多
“预计到达时间”是指,对于仪表飞行规则 (IFR) 飞行,飞机预计到达指定点的时间,该指定点由导航设备定义,计划从该点开始仪表进近程序,或者,如果机场没有导航设备,则飞机到达机场的时间;对于目视飞行规则 (VFR) 飞行,飞机预计到达机场的时间;
(1) 最低性能标准。本技术标准令 (TSO) 规定了使用全球定位系统 (GPS) 的机载补充区域导航设备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以便通过适用的 TSO 标记进行识别。需要如此识别的使用 GPS 的机载补充区域导航设备,如果在本 TSO 发布之日或之后制造,则必须满足 RTCA, Inc. 文件编号 RTCA/DO-208 第 2 节“使用全球定位系统 (GPS) 的机载补充导航设备最低运行性能标准” (1991 年 7 月) 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 (2) 设备类别。根据本 TSO 批准的设备应通过以下适用的设备类别进行识别: (i) A 类 ( )。同时包含 GPS 传感器和导航功能的设备。此设备应包含本 TSO 第 (a)(3)(xv) 段定义的接收器自主完整性监测 (RAIM)。1. A1 类。航路、终端和非精密进近(航向道、航向道导航辅助设备 (LDA) 和简化导航设施 (SDF) 除外)导航能力。2. A2 类。仅航路和终端导航能力。
功能、性能、安全性要求不及航空航天用途的采购品等 - 枪械、坦克、船舶 - 电子设备(航空用除外)、导航设备(航空用除外)) ・ 生活节约设备·特殊训练设备
“本周,韩国政府报告称,来自朝鲜的电子干扰信号影响了客机的通信和 GPS 信号。到目前为止,由于飞行员能够使用辅助导航设备,因此尚未发生严重的安全威胁。” http://news.discovery.com/tech/gps-jamming-120504.htm
我们对 ANSP 未来导航设备期望的理解 • 安全性和可持续投资 • 高可靠性、灵活性和模块化 • 更环保的投资:降低生命周期成本和功耗 • 优化拥有成本的新服务 - 无人机校准 • 完全符合 ICAO 标准和 DO-178B
4 天前 — 防卫省竞赛参与资格说明。19. 车辆租赁。大阪分局。J. R6.12.4~R6.12.8 2024 年 11 月......租赁项目、规格、数量。I. 汽车导航设备。U. ETC 车载装置。I. 车身......
通信:卫星支持全球通信系统,包括电话、互联网、电视广播和军事通信。 导航:导航卫星(如 GPS)有助于为车辆、船舶、飞机甚至个人导航设备提供位置数据。 天气预报:气象卫星监测地球的天气模式并帮助预测风暴、飓风和气候变化。 遥感:卫星捕获有关地球表面的数据,有助于环境监测、农业、自然灾害管理和资源勘探。 科学研究:卫星收集有关太空、太阳系和地球大气层的数据,为天文学和物理学的科学研究做出贡献。
第 1 章。一般信息。1-1。目的。本咨询通告 (AC) 为已安装的定位和导航设备的适航审批提供指导材料。定位和导航设备可用于多种功能,例如导航、自动相关监视和/或地形感知和警告系统。本 AC 涉及以下设备:a.全球定位系统 (GPS) 传感器或独立导航设备,包括结合机载增强系统 (ABAS)、卫星增强系统 (SBAS) 或地面增强系统 (GBAS) 的设备。b.区域导航 (RNAV) 集成来自多个导航传感器的数据,例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GNSS)、惯性参考单元 (IRU) 和测距设备 (DME)。c. RNAV 旨在用于所需导航性能 (RNP) 操作,包括高级功能和所需 RNP 授权 (AR),以前称为所需特殊飞机和机组人员授权 (SAAAR)。注意:RNP AR 以前称为 RNP SAAAR。名称已更改为 RNP AR 以实现国际协调,但可能尚未在所有文件中标准化。d. 气压垂直导航 (baro-VNAV) 设备。e. 本 AC 不涉及计划中或目前正在建设的新卫星星座。当有足够的文档支持多星座设备时,本 AC 将会更新。未来的 AC 90-101 和 AC 90-105 修订将删除适航指导。f. 本 AC 结合了 AC 90-101A(带 SAAAR 的 RNP 程序批准指南)和 AC 90-105(美国国家空域系统中的 RNP 运行和气压垂直导航批准指南)中包含的适航性考虑,这是将所有定位和导航设备以及 RNP 适航指南整合到一个 AC 中的必要第一步。本 AC 不会取代 RNP 90 系列 AC 中的运行指南。但是,本 AC 确实通过合并和更新第 1-3 段中列出的 AC 所包含的信息来取代它们。g. 本 AC 不是强制性的,也不是法规。本 AC 描述了遵守适用法规的可接受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h. 本 AC 提供了用于新批准的指导信息。本 AC 无意修改、变更或取消现有设备设计或适航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