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目标的多样性之外,从实际角度来看,唐纳德·特朗普就这些新关税的水平和地理范围提出了各种建议:对从每个合作伙伴进口的所有产品征收 10% 的关税;20% 的类似税;5 对来自中国的所有进口产品征收 60% 的关税;对产品和国家实施严格的关税互惠;6 进行重大税收改革,将美国关税提高到足以取代联邦所得税的水平;7 最后,对在国际交易中停止使用美元的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 100% 的关税。这些说法可信吗?考虑到唐纳德·特朗普在上一任任期内于 2018 年和 2019 年征收关税的记录,这些说法是可信的。然而,这些政策仅适用于特定的产品或合作伙伴群体,而他在 2023 年和 2024 年提出的新建议则更为广泛,影响到所有国家的所有产品。这引发了一个问题:美国总统是否可以自己决定这样的政策。事实上,美国宪法明确赋予国会征收关税的权力。如果特朗普政府和拜登政府都实施了关税,那也是在贸易法赋予的选择性授权下实施的:众所周知的 201 条款(保障措施)关税、232 条款(国家安全)关税和 301 条款(贸易伙伴的不公平做法)关税。根据美国法律的这三部分,总统可以对来自多个国家的一组产品实施关税,但绝不能实施一般关税。根据艾伦·沃尔夫 8 的说法,如果发生国家安全危机,他可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