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签订了在 2018 财年年底之前拆除旧设备的合同,但尽管部分拆除工作在 2018 财年年底之前尚未完成,但根据会计法被认为是不适当的案例。按程序支付了拆迁费用,但实际拆迁工作是在财政年度之外进行的。
。 《竞争性基金间接费用执行通用指南》(有关部委竞争性研究基金联络委员会2001年4月20日通过(请参阅最新版本)) 可用于附表1所列费用*计算间接费用时,不足1日元的小数部分向下舍入。
。 《竞争性基金间接费用执行通用指南》(有关部委竞争性研究基金联络委员会2001年4月20日通过(请参阅最新版本)) 可用于附表1所列费用*计算间接费用时,不足1日元的小数部分向下舍入。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列a或b的情况时。但是,对于a,如果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86号)第2条第3款及《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年法务部令第12号)第3条的规定而设立的子公司(下同),或者a中的子公司之一是根据《企业改组法》(1952年法律第172号)第2条第7款的规定而设立的改组公司(下称“改组公司”),或者是根据《民事改组法》(1999年法律第225号)第2条第4款的规定而处于改组程序中的公司(下称“改组程序”),则不在此限。 a) 存在母公司(指《公司法》第二条第四款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母公司,下同)与子公司关系的; b) 存在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关系的。 (一)存在人员关系的:双方符合下列a或b项之一的。但对于(a),这不适用于正在进行重组或重组的公司。 a) 一方公司的高管(指专职或兼职董事、会计顾问、审计师、执行官、董事、审计师或其他具有类似地位的人员,不包括公司外部高管;以下各款亦同)目前还担任另一方公司的高管时。 b) 一方公司的高管目前还担任另一方公司根据《公司重组法》第 67 条第 1 款或《民事再生法》第 64 条第 2 款的规定而选任的受托人时。 (c) 除 (a) 和 (b) 所列情形外,当资本或人事结构相关的一方公司中标后,有效减轻了另一方公司提名暂停等措施的效果等,认定存在可视为与 (a) 或 (b) 所列情形等同的资本或人事关系时。
(a)存在资本关系的:当双方属于下列a类或b类情况时。但是,对于a,如果子公司是《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86号)第2条第3款及《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年法务部令第12号)第3条所定义的子公司(下同),或者a中的子公司之一为《企业改组法》(1952年法律第172号)第2条第7款所定义的改组公司(下称“改组公司”)或《民事改组法》(1999年法律第225号)第2条第4款所定义的处于改组程序中的公司(下称“改组程序”),则不在此限。 a) 存在母公司(指《公司法》第二条第四款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母公司,下同)与子公司关系的; b) 存在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关系的。 (一)存在人员关系的:双方符合下列a或b项之一的。但对于(a),这不适用于正在进行重组或重组的公司。 a) 一家公司的高管(指专职或兼职董事、会计顾问、审计师、执行官、常务董事、审计师或其他具有类似地位的人员,不包括公司外部高管;以下各款亦同)目前还担任另一家公司的高管时。 b) 一家公司的高管目前还担任另一家公司根据《公司重组法》第 67 条第 1 款或《民事再生法》第 64 条第 2 款任命的受托人时。 (c) 除 (a) 和 (b) 所列情形外,当发现存在可视为与 (a) 或 (b) 所列情形等资本或人事关系相同的一家公司中标,从而有效减轻了另一家公司提名暂停等措施的效果时。
注)对于 SM-3 Block IIA,顶行显示年度估算/当前标准估算,底行显示年度估算/初始标准估算 *1:不包括导弹或弹药的成本 *2。 :年度估算/当前标准估算 尽管满足了标准估算标准(115%或以上),但该计划在 2017 财年进行了审查。 *3:虽然达到了年度估算/初始标准估算标准(130%或以上),但该计划在2020财年进行了审查。
对于公司而言,指分支机构或营业处的官员或代表;对于组织而言,指代表、董事等,或任何其他实质参与管理的人员。同下。 )不是黑社会组织(指《关于防止黑社会组织不法活动的法律》(1991年法律第77号)第2条第2款所定义的黑社会组织;下同)的成员,也不是黑社会组织成员(指该法律第2条第6款所定义的黑社会组织成员;下同)。 (3)董事等故意为自己、公司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第三方提供不正当利益
2. 参赛资格 (1) 应征者不得符合《预算会计审计法》第70条、第71条规定的情况。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书,也属于该法第70条所称的特殊事由的情况。 (2) 具备国防部竞标资格(2022、2023、2024年度各省厅统一资格),且在“提供服务等”方面被评为D级以上者 (3) 不论国防部竞标资格等级如何,符合国防部管辖合同事务处理细则(2006年12月26日防卫厅令第108号)第18条第4项规定者(2022、2023、2024年度各省厅统一资格)。 (4) 未受到国防部情报本部长或国防部本身的暂停提名等措施者。 (5)与目前被暂停提名的人有资本或个人关系,并且无意与该人签订买卖货物、制造或承包同类服务的合同的人。 (6)未根据企业重组法(2002 年法律第 154 号)提出启动重组程序申请或者根据民事再生法(1999 年法律第 225 号)提出启动再生程序申请的人,但已经收到启动重组程序的决定或者启动再生程序的决定,并提交了以下①至③全部文件的人除外。 (1)开始惩戒程序的决定书或开始惩戒程序的决定书(复印件也可以) (2)如果由于批准决定而导致公司章程、董事等发生变更,则应提供证明该变更的文件(复印件也可以) (3)根据上述(2)规定的资格审查申请表的变更通知 (7)该公司不是根据都道府县警察的要求被排除为与黑社会有关联的公司,并且该身份仍然有效,因此不属于有资格的公司。
4.第2项中的“存在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满足下列任意一项条件的情况。 (1)存在资本关系的,是指当事双方符合下述(a)或(b)的情况。但是,(a)子公司为《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86号)第2条第3款及《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年法务部令第12号)第3条所定义的子公司的情况除外,下同。(b)子公司之一为《企业改组法》(1952年法律第172号)第2条第7款所定义的改组公司(以下简称“改组公司”)或《民事改组法》(1999年法律第225号)第2条第4款所定义的正在进行改组程序的公司(以下简称“改组程序”)的情况除外。 A. 存在母公司(指公司法第2条第4款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3条所定义的母公司;下同)与子公司关系时。 (a)两家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2) 存在个人关系时:当双方符合以下(a)或(b)之一的情况时。但第(a)项不适用于正在进行重组或正在进行重组程序的公司。 A. 一家公司的高管(指专职或兼职的董事、会计顾问、审计师、执行官、常务董事、审计师或其他具有同等地位的人员,不包括公司外部的高管;下同)目前担任另一家公司的高管时。 (a) 一家公司的高管目前还担任另一家公司根据《公司重组法》第 67 条第 1 款或《民事再生法》第 64 条第 2 款任命的受托人。 除上述(1)、(2)所列情形外,存在资本或人员结构上相关的公司中标,从而有效减轻了另一家公司中止投标等措施的效果等可视为与上述(1)或(2)所列情形等同的资本或人员关系的情形。
7. 注意事项(参赛人员所需资格) (1)不属于《预算、结算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条例第 165 号)第 70 条规定的人员。此外,受监护或协助的未成年人,若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该条所称有特殊原因的情形。 (2)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令第 165 号)第 71 条规定的人。 (3)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4)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5)目前中止招标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6)第四项中的“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列(a)或(b)情形之一时。但是,这不适用于(a)是子公司(这意味着第2条,《公司法》第3条(2005年第86号法案)和《公司法执行法》第3条(司法部第12号法令第12号)(2006年第12号);在下面的第12号);法案(1952年第172号法案)(以下称为“重组的公司”)或经过《民事康复法》第2条第4款所定义的康复程序(1999年第225号法案)(以下是在案件中统治的案件(A)(A)(A) 《公司法执法条例》第3条适用于下面的同一子公司(b),如果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存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