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在40 CFR 260.10和40 CFR 273.9中具有相同的定义)是指由一个或多个电连接的电化学电池组成的设备,该设备旨在接收,存储和传递电能。电化学电池是一个由阳极,阴极和电解质组成的系统,以及可能需要的连接(电气和机械),以允许细胞传递或接收电能。术语电池还包括完整的,不间断的电池,从中卸下了电解质。在40 CFR 261.2中定义了丢弃的材料,但出于本文档的目的而言,非常简单地说明:放弃的电池是电池,该电池被处置或回收,并包括在被处置或回收之前堆积,存储或处理的电池。大多数电池表现出40 CFR 261子部分中描述的一个或多个危险废物特性。在北卡罗来纳州(NC)的特定要求适用于电池时表现出一种或多种危险废物特性的电池,当电池处置或回收时。本文档重点介绍适用于发电时电池的要求(丢弃电池时)。但是,对于接收外部或回收利用的电池的站点也有一些要求(有关接收现场电池和处理电池的要求,请参见频繁的问题部分)。根据40 CFR 262.11(必须在放电或处理电池之前必须确定),该电池(不是来自家庭的电池)不受NC中的危险废物调节。这包括不受40 CFR下的普遍废物法规的约束。其他和/或不同的要求可能适用于来自不同状态(输入NC)的废弃电池,或者将从NC到另一个状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成/管理放弃的电池,运输到或通过,通过,收回和/或处置)。检查每个生成状态/接收状态和任何状态,将放弃的电池将被运输到/贯穿,以确保符合所有适用要求。如果您有疑问或想要其他信息,请联系覆盖您网站所在地区的有害废物部分检查员。
4 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加勒比地区希望在启动研讨会之前准备好数据收集工具草案,并与国家工作组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分享,以便在研讨会期间收集有意义的反馈。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舰队”,截至 2020 年底,风电和太阳能累计发电量分别达到 281.5 吉瓦和 253.4 吉瓦[1]。从地理上看,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主要分布在中国的华北、西北和东北地区(又称“三北地区”),而经济集群(即电力负荷中心)一般位于中国的东部和南部[2]。能源供需之间的空间不平衡和电网缺乏灵活性导致可再生能源限电现象严重,从而造成利用率急剧下降,装机容量和实际发电量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3e6]。因此,中国一直在建设特高压线路,将可再生能源从北部和西部地区输送到中国东部和南部[7]。到 2020 年,已建成 20 条特高压线路,绵延约 30,000 公里,可满足全国 4% 的需求 [7,8]。然而,进展低于预期。2019 年,这些专用线路的整体运行率低于 40%,有些线路的运行率甚至低于 20% [9]。此外,大多数输电涉及煤电和水电,风电和太阳能仅占很小份额,2019 年占总输电量的 13% [9,10]。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发电产能过剩和缺乏市场机制 [11]。全国电力需求的增长率从 2003 年的 11.7% 下降到过去 10 年的 4.5%,导致 2016 年产能过剩 35% [7]。这导致愿意接受来自其他地区电力的买家减少,因为当地电力供应仍然充足 [7、9]。此外,分散且以省为单位的电力部门未能优先分配可再生能源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