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判定方式 A.估价金额不含消费税,在竞标团队确定的估价范围内,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如果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投标者提供最低出价,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者。 C) 报价单中所列的金额加上相当于该金额的消费税的金额(若该金额的小数部分不足1日元,则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将被视为报价。
七、注意事项 (一) 参赛资格事项 A. 申请人不得符合预算会计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者。此外,未成年人、受监护人、受援助人,在签订合同时已获得必要的同意,属于同条规定的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一)不符合预算决算及会计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者。 C. 国防部竞赛参加资格(各部委统一资格)适用于2020、2020、2020财年。 D. 申请人不得依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中止指定指南》而被部长官秘书处卫生督察、防卫政策局局长、防卫装备局局长、地面参谋长等中止指定。 (e) 与依前款规定被中止提名的人有资本或私人关系,并且不打算与国防部签订购买、销售、制造或服务合同的与该人相同类型的合同的人。 (f) 原则上不允许向被暂停任命的人员分包。但经有权暂缓暂缓执行之相关部委指定人,确认确实有不得已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g) 确认招标和合同指南后,应在投标文件中添加投标人承诺消除招标和合同指南中所述的有组织犯罪的声明。
(3)确定方法 a. 估价不含消费税,在竞标小组确定的估价范围内,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如果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投标者提供最低出价,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者。 C) 报价单中所列的金额加上相当于该金额的消费税的金额(若该金额的小数部分不足一日元,则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将被视为报价。
14 其他 (1)参加前请务必充分理解投标和合同须知。 (2)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中午之前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副本。 (3)作为促进公共工程项目中排除有组织犯罪的措施,审查招标和承包指南,并在投标文件的空白处写上“本公司承诺遵守招标和承包指南中概述的有关排除有组织犯罪的承诺”。 (4)如以代表身份投标,须在投标时提交“委托书”。 (5) 如果您通过邮寄方式投标,您的邮件必须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00 之前到达承包官员,具体时间由发件人决定。此时,请将投标文件放入内信封,并在内信封上写明公司名称、投标日期和时间、投标主题,并用红墨水清楚地注明“随附投标文件”。此外,必须在投标时间之前亲自提交文件。 (6)如初次竞标不成功,我们将另行联系您有关第二次竞标的时间等。 (7)当我们要求进行市场价格调查等时,请予以配合。 (8)有关投标及合同条款的咨询联系方式:〒901-0142冲绳县那霸市镜水679陆上自卫队那霸警备队第430会计中队承包科负责人:畑先生电话:098-857-1155(内线2344)传真:098-857-1167(直通)
7. 注意事项(参赛人员所需资格) (1)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条例第 165 号)第 70 条规定的人员。此外,受监护或协助的未成年人,若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该条所称有特殊原因的情形。 (2)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令第 165 号)第 71 条规定的人。 (3)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4)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5)目前中止招标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6)第四项中的“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列(a)或(b)情形之一时。但是,对于(a),如果子公司是《公司法》(1952 年法律第 172 号)第 2 条第 3 款及《公司施行规则》(1906 年法务部令第 12 号)第 3 条所定义的子公司,则不适用此规定;下同;或者对于(b),如果子公司之一为《企业改组法》(1952 年法律第 172 号)第 2 条第 7 款所定义的改组公司(下称“改组公司”)或《民事改组法》(1999 年法律第 225 号)第 2 条第 4 款所定义的处于改组程序中的公司(下称“改组程序”),则不适用此规定。 (a)母公司(指《公司法》第2条第4款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3条规定的母公司;下同)与子公司的情况
(5)无效投标 a. 不具备第2款规定参加投标所需资质的人员投标的; b. 修改投标金额的投标,以及投标文件信息和印章不清晰的; c. 违反投标其他相关条件的投标; d. 关于排斥黑社会组织的承诺中有虚假陈述,或者出现违反排斥黑社会组织承诺的情况的; e. 未收到投标文件的人员投标的。 (6)其他 a. 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中标价未超过150万日元时,将不准备发票,未超过50万日元时,将省略准备。 B. 适用合同条款:“服务合同条款”、“关于串通及其他不当行为的特别条款”和“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的特别条款”。 C. 投标人必须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00 之前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副本。 E.凡取得委托书竞买的人员,须在竞买前提交委托书。 接受邮寄投标,但必须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5:00 前收到。 (不接受电话、电报)投标文件由都城驻地会计队合同科分发。如果接收文件有困难,将通过传真发送。 (k)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之前提交市场研究价格(包括估计细目)。 (尽管这是可选的,但我们感谢您的合作。)Q 如果在投标当天投标不成功(如果已收到邮寄投标)并且需要新的投标,则会提供单独的通知。此外,如果进行新的投标,最初的投标人也将得到相应通知。 投标当天,会计团队投标室的进入时间为上午 10:50。
5. 注意事项 (1) 参加者条件 A. 参加者不得符合预算会计令第70条的规定。但是,未成年人、被援助者或接受援助的人,如果已经取得签订合同所必需的同意,则将被视为属于同一条款内的特殊事由的情况。 (a) 不属于预算会计令第71条规定的人。 C) 即使不具备参加国防部招标资格(各省厅统一资格),也可以提交估算。 但若不具备相关资格,则可向已获《中小企业管理强化法》(1999年法律第18号)第50条第1项所规定的“业务持续强化计划”或同法第52条第1项所规定的“合作业务持续强化计划”认证的中小企业及小规模经营者提出申请。 此外,即使未获得上述认证,中小企业及小企业主如果能证明其持续不断地签订与小额自由裁量合同同等规模的合同,或者根据过去的业绩证明其拥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例如与国防部、其他省厅或市政当局签订的合同,并获得了合同官的批准,则可以参与。 (e)目前不受国防部根据《设备等和服务采购暂停提名等指南》或《建筑合同暂停提名等措施指南》采取的暂停提名措施的限制。 (e) 与根据上述(e)项被暂停指定的人有资本或个人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该人同类物品等采购合同的人。 “具有资本或个人关系”的情况按照《招标投标及承包指南》第三章第十二节第二项的定义。 (f) 目前处于暂停投标状态的人员不得进行分包。 (k)宣誓遵守《招标和承包指南》中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承诺事项的人。
7. 注释 (1) 合同条款载于供应管理本部标准合同等(补充管理科第365号(2017年3月25日)补充第3卷)以及投标和合同指南(补充管理科第365号(2017年3月25日)补充第1卷)(以下简称“指南”)。 (2)采购申请编号的后四位数字将被省略。 (3)参加竞赛的资格年份为令和204年、令和205年、令和206年。 (4)如果您竞标的是等效产品,您必须提交等效产品认定申请并获得官方批准。 (提交截止日期: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中午 12:00,合同部,供应和卫生小组)(5)邮寄投标的重新投标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11:20,采购和会计部,物流运营室(北楼 1 楼东侧)(6)希望参加邮寄投标的人员必须联系(8)中的联系点,确认其投标文件已经到达。 (7)其他事项见附件。 (8)有关本文件所载事项及规格书的借阅或阅览等事宜的咨询联系方式:军需管制总部采购会计部合同课供给卫生科星野中士、渡边中士,电话:03(3908)5121 内线 2569 2566,传真:03(3908)5127(直拨) (9)有关规格书内容的咨询联系方式:军需管制总部卫生部供给计划科赤迫中士,电话:03(3908)5121 内线 4723
7. 注意事项(参赛人员资格要求) (1)不符合《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条规定者。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接受协助的人,即使已经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事由的情况。 (2)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4)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身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物品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5)目前中止招标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有关部委暂停提名权人认识到确实有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6)第四项中的“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 1.存在资本关系的:当双方符合以下(1)或(2)的情况时。但是,以下情况除外:(1)子公司是《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86号)第2条第3款及《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年法务部令第12号)第3条所定义的子公司;下同);或(2)子公司之一为《企业改组法》(1952年法律第172号)第2条第7款所定义的改组公司(下称“改组公司”)或《民事改组法》(1999年法律第225号)第2条第4款所定义的处于改组程序中的公司(下称“改组程序”)。 (1)母公司(指公司法第2条第4款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3条所称的母公司,下同)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关系的。 (2)同一母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之间存在关系的。 2. 存在人员关系的。
2. 估价方法 确定中标人时,中标价为报价单上所列金额加上该金额的 10%(若该金额有 1 日元以下的小数部分,则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因此,无论您是应纳税企业还是消费税免税企业,您的报价单上都必须列明相当于合同估价金额 110/100 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