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在原《新建建筑供热标准》(NBHS)中。扩大的限制将允许在新建建筑以及进行标准涵盖的某些改建工程的现有建筑中使用生物能源和泥炭系统来满足空间供暖、制冷和热水需求。该修正案还将二次供暖系统排除在标准范围之外——这意味着任何用于提供二次供暖的供暖设备都是允许的。” 9. 政策说明进一步解释说,《新建建筑供热标准》于 2024 年 4 月推出,旨在“消除在新建建筑以及特定情况下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然而,在该标准推出后,“人们对农村和岛屿社区在极端天气和其他可能导致主要供暖系统故障的事件期间的恢复能力提出了重大担忧。”
包括在原《新建建筑供热标准》(NBHS)中。扩大的限制将允许在新建建筑以及进行标准涵盖的某些改建工程的现有建筑中使用生物能源和泥炭系统来满足空间供暖、制冷和热水需求。该修正案还将二次供暖系统排除在标准范围之外——这意味着任何用于提供二次供暖的供暖设备都是允许的。” 9. 政策说明进一步解释说,《新建建筑供热标准》于 2024 年 4 月推出,旨在“消除在新建建筑以及特定情况下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然而,在该标准推出后,“人们对农村和岛屿社区在极端天气和其他可能导致主要供暖系统故障的事件期间的恢复能力提出了重大担忧。”
A. 除本文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分区条例无意废除、废止、取消或以任何方式削弱或干涉任何现有法律或条例规定或先前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法规,或任何先前颁发、授予或批准的许可证、执照、证书或其他授权,或依法采用、颁发、授予或批准且不与本文有关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或任何建筑物或改良物的建立、建造、建立、移动、改建或扩建的规定相冲突的许可证、执照、证书或其他授权;本分区条例亦无意干涉或废止或取消任何地役权、契约或各方之间的其他协议;但是,如果本分区条例的任何规定对建筑物的建立、建造、设立、移动、改建或扩建,或对本分区条例所设立的任何区域内任何建筑物或土地的使用所施加的限制,比现有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规则、规章、许可证、执照、证书或其他授权,或地役权、契约或协议所施加的限制更严格,则以本分区条例的规定为准。
商业建筑、多户住宅和单户住宅的新机械系统 改建、添加和改建 o 拟议工作估价超过建筑物重置成本 50% 的项目 o 总 Btu/h 输入容量为 500,000 Btu/h 或以上的装置,用于舒适供暖/制冷或吸收装置 获得 OSHPD-3 许可的诊所和外科诊所 商用厨房、商用烹饪罩(I 型或 II 型)和通风系统 封闭式停车场机械通风系统 新租户改进(核心和外壳之后的第一个 TI)- 在现有空调空间或先前已批准符合加州能源法规的建筑物中添加供暖和/或制冷系统 产品输送通风系统 内部直排烟囱 - 不在周边墙壁上时 烟雾控制系统 楼梯增压系统 建筑官员确定的复杂机械系统(例如医用气体、室内发电机等)
根据 EC 1165-2-220,必须提供支持拟议的第 408 条活动所需的不动产(地役权、许可证、同意书等)的描述。为他人进行的改建颁发许可证、外赠或同意书的申请人/非联邦赞助商将确保文书或协议的条款与第 408 条许可的条款和条件一致(如果适用)。
需要提交 TAS 的所有商业建筑或建筑或设施的重大翻新、改造或改建计划和规格,如果预计建筑成本为 50,000 美元或以上,并且受《建筑障碍法》的约束,则必须提交给德克萨斯州许可和监管部进行审查和批准。更多信息和在线提交请访问 www.license.state.tx.us/ab/a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