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认为,原告对思科的指控足以满足适用的协助和教唆标准。合议庭与其他巡回法院的判决一致,认为协助和教唆责任的犯罪行为要求对当事人提供协助,并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合议庭与第十一巡回法院的判决一致,认为根据习惯国际法,协助和教唆责任的犯罪意图是明知协助。根据这一标准,合议庭得出结论,原告有理由指控公司被告思科向党和中国公安部门提供了协助,对这些实体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原告也有理由指控思科故意提供此类协助。
惩罚和罪行的概念;规定对低估分期付款应纳税额和延迟或不缴税款的利息。规定对未能保存文件或提交收入报表或申报表、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协助或教唆或诱导他人犯罪的行为收取费用,规定对以下行为的刑事犯罪:不缴税款、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授权和未经授权的人、协助或教唆、不遵守法案。规定奖金和其他激励措施。((附数字示例)
根据纽伦堡审判确立的原则,死亡商人战争罪行法庭的目的是调查美国武器制造商,特别是法庭被告洛克希德马丁、波音、RTX/雷神和通用原子公司(统称“被告”),是否在 9/11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协助和教唆美国政府在世界各国实施国际罪行。具体来说,法庭审查被告公司是否犯下《罗马规约》、《日内瓦公约》和其他国际人权和人道主义法所定义的特定国际罪行,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罪、种族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即故意生产和推广导致全球无辜平民死亡的武器。
总部位于犹他州西乔丹的 Road Builders,许可证号 75110(沥青路面密封和划线;铺设街道、车道和停车场),被发现违规,因为其投标或签订的建筑合同超出了许可证规定的限额;未在合同或提案中包含住宅恢复基金信息;未在广告中包含公司名称和承包商许可证号;未在合同或提案中包含金额许可限额或许可证号;帮助或教唆无证人员;未回应董事会的书面要求;无法律理由放弃任何建筑项目;未遵守董事会的更正通知;未回应董事会的书面要求;未遵守董事会的书面要求;以及未确定财务责任。持照人被罚款 6,250 美元,并被责令支付调查费用并向房主偿还 6,000 美元。该执照被暂停六个月,如果未在听证官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罚款、费用和补偿金,执照将被吊销。
本提案中包含的对欧盟环境刑法的改进将指令的范围扩展至更多影响环境和自然资源的领域,在某些领域引入了环境犯罪的通用和明确定义,并包括一项提案,旨在具体惩罚煽动、协助和教唆故意犯罪的行为。为了在欧盟范围内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至关重要的提案是规定对自然人和法人的最低最高制裁,其中最低最高制裁不低于法人或企业在罚款决定前一个财年全球总营业额的 5% 或 3%。其他制裁包括在规定期限内恢复环境的义务、取消从事商业活动的资格、关闭用于犯罪类型的机构、以及撤销从事导致犯罪活动的许可和授权。最后一项制裁表明,当今的环境刑法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行政法,因为所需的行为通常在个别或一般行政行为中定义,因此这些行为也定义了应被视为刑事犯罪的行为。此外,该提案还规定了加重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冻结和没收
对联合国“报告前问题清单”的答复 1 1. 根据任择报告程序 2,此答复构成英国根据 CAT 提交的第七次定期报告。2022 年共同核心文件概述了英国、英国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的宪法结构(和其他基本信息)。在编写本报告时,英国政府酌情与地方权力下放政府、英国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进行了联络。答复反映了他们的贡献;如果答复中没有提到具体的地方权力下放政府、英国皇家属地或海外领土,则意味着自 2017 年以来没有重大进展可报告。第 1 段——上一报告周期的后续问题 2. 请参阅以下对联合国“报告前问题清单”第 18、20 和 21 段的答复。第 2 段 – 将条约纳入国内法的措施 3. 英国政府非常重视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指控,并对任何指控进行适当调查。英国政府不参与、不教唆、鼓励或纵容出于任何目的使用酷刑。 4. 根据 1988 年《刑事司法法》第 134 条,酷刑在英国属于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根据 1861 年《辅助和教唆者法》第 8 条,协助和教唆酷刑属于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同样的刑罚。此外,《欧洲人权公约》第 3 条在《人权法案》中进一步生效,规定任何人不得遭受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受害者可以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依赖这一权利。 5. 我们国家拥有悠久、自豪和多样的自由历史。任何立法变化都不会削弱英国禁止酷刑和其他虐待的规定。 6. 英国政府认为,英国法律,包括《1998 年刑事司法法》第 134(4) 和 (5) 条,与《公约》规定的义务相一致,理由已在前几份报告中阐述。3 7. 英国政府仍然认为,英国批准的联合国条约(包括《禁止酷刑公约》)规定的国际人权义务主要是领土性的,不具有域外效力。然而,英国武装部队始终受法治的约束,包括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国内刑法,以及适用的国际法。无论事件发生在世界何处,英国军警都会调查针对武装部队成员的可信指控。在适当情况下,将根据《2006 年武装部队法》在军警法庭进行起诉。 北爱尔兰 8. 在北爱尔兰,人权法案特设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根据《新十年、新方法》协议成立。该委员会规定设立一个特设议会委员会,负责考虑制定一项符合《贝尔法斯特(耶稣受难日)协议》所述意图的人权法案,具体如下:
21-5422. 非法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a) 非法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行为包括: (1) 明知故犯且未经合法授权,开发、生产、储存、转让、获取、保留或拥有任何: (A) 用作武器的生物制剂、毒素或运载系统; (B) 化学武器;或 (C) 用作武器的核材料或核副产品材料; (2) 明知故犯地协助外国或任何组织进行第 (a)(1) 款规定的任何此类活动;或 (3) 威胁进行第 (a)(1) 款或 (a)(2) 款规定的任何此类活动。 (b) 非法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企图、密谋或教唆非法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均属于离网人员重罪。 (c) KSA 21-5301 第 (c) 款及其修正案的规定不适用于违反本节规定的企图实施非法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罪的行为。KSA 21-5302 第 (c) 款及其修正案的规定不适用于违反本节规定的密谋实施非法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罪的行为。KSA 21-5303 第 (d) 款及其修正案的规定不适用于违反本节规定的教唆实施非法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罪的行为。 (d) 本节规定不禁止以下行为: (1) 与工业、农业、研究、医疗或制药活动或其他活动有关的任何和平目的; (2) 与防护有毒化学品和防护化学武器直接有关的任何目的; (3) 美国的任何军事目的,该目的与使用化学武器无关,也不依赖于使用化学武器的毒性或有毒特性造成死亡或其他伤害;(4) 任何执法目的,包括任何国内暴乱控制目的和判处死刑;或 (5) 任何个人自卫装置,包括使用胡椒喷雾或化学狼牙棒的装置。 (e) 本节中的术语:(1)“生物剂”是指任何可能通过生物技术改造的微生物、病毒、传染性物质或生物制品,或任何此类微生物、病毒、传染性物质或生物制品中天然存在或生物工程改造的成分,能够造成:(A) 人类、动物、植物或其他生物体的死亡、疾病或其他生物功能障碍;(B) 任何种类的食物、水、设备、供给或材料的变质;或 (C) 环境的有害改变; (2) “化学武器”是指下列物品的总称或单独指称:(A) 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但本条不禁止的用途除外;只要其类型和数量与该目的相符;(B) 专门设计用于通过第 (A) 项所列有毒化学品的毒性造成死亡或其他伤害的弹药或装置,这些毒性将因使用此类弹药或装置而释放;或 (C) 专门设计用于直接与第 (B) 项所列弹药或装置的使用相关的设备;(3) “二元或多组分化学体系的关键组分”是指在决定最终产品的毒性方面起最重要作用并与二元或多组分体系中的其他化学品迅速发生反应的前体;(4) “运载系统”是指:(A) 专门设计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