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持有权益 %(“承租人”)。本租约自上述日期(“生效日期”)起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租约根据附录“B”中的规定终止。考虑到承租人此前向出租人支付的任何现金,以及考虑到此处包含和随附的承诺、条款、条件、契约和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同意如下:第 1 节:法规和规章。本租约根据《外大陆架土地法》(“该法案”)第 8(p) 款(43 USC §§ 1331 等)签发。本租约受该法案和根据该法案颁布的法规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 30 CFR 第 585 部分的海上可再生能源法规以及本租约生效日期存在的其他适用法规和规章。本租约还受那些已颁布的法规(包括对该法案或其他法规的修订)和此后颁布的法规的约束,除非它们与本租约的明文规定明确冲突。双方明确理解,可能会对现有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该法案)和法规进行修订,和/或可能会颁布新的法规或颁布新的法规,只要它们不明确与本租约的明文规定冲突,并且承租人承担此类修订、法规和法规可能增加或减少承租人在租约下的义务的风险。第 2 节:承租人的权利。 (a) 出租人特此授予并出租给承租人独家权利和特权,但须遵守本租约的条款和条件以及适用法规,以便:(1) 向出租人提交本租约附录“A”中确定的项目的现场评估计划 (SAP) 和施工及运营计划 (COP) 以供批准;并且
第 1 节 简称;1986 年法典修正案;预估税罚款豁免;目录。 (a) 简称——本法案可称为“1998 年国税局重组和改革法案”。 (b) 对 1986 年法典的修正——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本法中以修正或废除某一节或其他条款的方式表述的修正或废除,应视为对 1986 年国内税收法典的某一节或其他条款的引用。 (c) 预估税罚款的免除——对于本法颁布之日后 30 天或之前应支付的分期付款的任何少付,不得根据 1986 年国内税收法典第 6654 或 6655 条加征税款,只要此类少付是因本法的任何条款造成或增加的。 (d) 目录——本法的目录如下:
历史背景从历史角度来看,平权行动代表了社会对组织和制度化的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的一种反应。它可以被描述为组织增加少数民族和妇女成员和参与度的一种尝试。在实施平权行动之前,组织经历了另外两个阶段:1. 赤裸裸的种族隔离。这一阶段明显剥夺了少数民族和妇女的机会。直到 1956 年,报纸的就业广告还说黑人不应申请;少数民族和妇女都受到习俗和历史假设的隔离。直到 20 世纪 60 年代,种族隔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容忍的,尽管杜鲁门政府领导下的军队和联邦机构试图实现种族融合。2. 不歧视。由于 20 世纪 60 年代的民权运动和早期的平等就业机会立法,一种道德意识浮出水面。这使得组织必须消除明显的歧视证据,广告开始带有这样的标语:“我们不会因种族、信仰、肤色或国籍而歧视任何人。”(性别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仍未明文规定。)这一反歧视阶段——在该国的一些组织中仍然可以辨别出其痕迹——代表了一种被动的做法,强调消除积极排除受影响阶层就业的政策和活动。这种方法不涉及积极招募、留住和提拔少数民族或妇女。因此,它没有给组织构成带来太大的变化。妇女、白人男性、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都受到了不同的待遇。由于反歧视政策没有取得进展,联邦政府在 20 世纪 70 年代初开始要求更积极地消除歧视及其影响。美国组织总体上已经从被动反歧视转向平权行动——关键词是“行动”。平权行动阶段可分为两个连续的阶段或两代,每个阶段或两代的特点是不同的问题。随着组织的注意力和精力集中在解决第一代问题上,新的问题往往会出现,组织将进入另一个发展阶段 - 第二代。平权行动的第一代和第二代是组织向有效的多元文化组织发展过程中的过渡步骤。组织从第一代到第二代再到多元文化主义的进展很少被划分为明确的步骤;相反,阶段是重叠的,每个阶段可能都包括一些表明早期和后期阶段的问题(见第 9 页的图表)。
1. 简介 建筑能效等级 (BER) 评估师(“ BER 评估师 ”)和展示能效证书 (DEC) 评估师(“ DEC 评估师 ”)是在爱尔兰可持续能源管理局(“ SEAI ”)注册的人员,负责根据经修订的《欧盟(建筑能效)条例 20121》(“条例”)的要求开展 BER/DEC 评估。 本行为准则适用于条例适用的家庭和非家庭 BER 评估师和 DEC 评估师。 本行为准则由 SEAI 根据条例第 17 (1)(g) 条颁发,根据条例第 17(2) 条,BER 和 DEC 评估师必须遵守准则的规定。此外,通过注册成为 BER/DEC 评估师,个人有义务遵守本准则。不遵守本准则可能导致 SEAI 根据条例第 16(11)(g) 条暂停或终止其注册。本准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 BER/DEC 评估员清楚了解其在市场上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义务。本准则详细说明了 BER/DEC 评估员和 SEAI 在住宅、非住宅和公共建筑中的角色和职责,以确保向客户提供技术熟练且及时的服务,并遵守高标准的职业行为,从而使客户能够履行其在《条例》第 10、11、12、13 和 14 条下的义务和相关义务。本准则促进 BER/DEC 评估员以独立的方式提供高质量服务,这对于《条例》制定的 BER 评估和 DEC 评估计划(“计划”)的声誉和可靠性至关重要。BER/DEC 评估员和未来的 BER/DEC 评估员(以及其委托人(如适用))必须遵守本准则和《条例》。规章副本可在电子版爱尔兰法规全书 (http://www.irishstatutebook.ie/eli/2012/si/243/made/en/pdf) 中获取。在本法中,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术语“ 委托人 ”包括雇主和/或作为 BER/DEC 评估师注册申请一部分的任何公司和/或在 BER/DEC 评估师公共登记册上列出 BER/DEC 评估师注册的任何公司。但是,“ 委托人 ” 一词不包括特许经营人的特许人(因为作为特许经营人的 BER 评估师或 DEC 评估师被视为具有独立权利的委托人)。根据规章,SEAI 已指定 BER/DEC 评估师在进行 BER/DEC 评估时应遵循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计算方法和软件,以及任何建筑调查要求。在本规范中,对这些程序的引用如下:“DEAP”是指国内能源评估程序,爱尔兰计算住宅建筑能效等级的官方方法。该方法包括基于互联网的 DEAP 方法软件工具,如 DEAP 手册中所述。DEAP 软件计算 BER 并证明符合新住宅建筑法规第 L 部分的规定。“NEAP”是指非住宅能源评估程序,是爱尔兰计算非住宅建筑能效等级的官方方法。NEAP 软件使用默认的简化建筑能源模型 (SBEMie) 软件或其他经批准的软件计算 BER 并证明符合新建筑建筑法规第 L 部分的规定。“DEC”是指显示能源证书,基于对测量的能耗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