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55年的《基本商品法》(ECA)是印度的一项重要立法,旨在确保在防止ho积和黑人营销的同时确保必需品的可用性。尽管该法案在短缺或紧急情况下成功地减少了一些渎职行为和稳定的价格,但它对其执法机制,定义缺乏明确性以及对当代市场动态的适应性面临批评。频繁的控制订单变化会使利益相关者感到困惑,从而导致法律歧义和运营效率低下。此外,该法案的广泛监管权力有可能滥用,创造了一种不确定性的环境,影响农民并阻止对农业的投资。随着经济格局的发展,该法案在自由化经济中的相关性受到质疑,强调了重新评估和改进的需求,以有效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支持农业进步,同时平衡市场竞争力。持续的话语和分析对于增强ECA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背景下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关键字:基本商品法,ho积,黑人营销,价格稳定,监管措施,执法,脆弱人群,公共福利,市场动态,农业投资。1。简介:1955年的《基本商品法》是印度的一项重要立法,旨在保证向公众提供重要商品,尤其是在稀缺或危机时期。由印度议会通过,该法案使政府有权监督特定基本物品的生产,供应和分配,包括食品,药品,燃料和肥料。其主要目的是遏制ho积,黑色营销和价格欺诈,这可能导致价格不稳定和短缺。通过实现政府干预和对这些商品的控制,该法案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并确保公平访问,尤其是对于弱势群体的人。多年来,该法案已进行了修订,以满足市场的转移动力和需求。虽然它继续作为管理基本商品的关键工具,但围绕其规定的讨论持续存在,以反映不断变化的经济和社会格局。在印度联合案诉氰胺印度有限公司(1987)2 SCC 720中,确定1955年《基本商品法》的关键目标是将可用于社区的有限资源限制和控制利润,与印度第39条(b)的指令概述的有限资源相吻合。
l.Ø 简介 1.1 如果被问到“外面天气怎么样?”,大多数人可能会回答“多云,温暖,有些微风。”。在同样的情况下,天气观察员会回答“2Ø SCT M9Ø OVC 6K l73/75/68/3ØlØ/ØØ4”。尽管(故意的)这两条消息包含的字符数大致相同,但观察员的回复显然包含更具体和详细的信息。他的感官通过许多传感器得到增强,在这个例子中,这些传感器必须包括云高计、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风速计和风向标。此外,他还接受过仔细的培训,能够观察能见度并识别能见度障碍物,使用表格计算海平面气压和高度计设定值,以及正确编码和格式化消息。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但他在控制消息中数据的质量方面也运用了相当多的判断力。例如,在此消息中,温度超过露点,风向在 ØØ 到 36 的范围内,海平面和高度计设定压力兼容,并且没有传感器被识别为有缺陷,这会导致消息元素丢失。1.2 这位观察员并不是唯一的。世界各地成千上万的观察员经常以标准格式进行频繁观察,以交换通过统一观察技术获得的高质量信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多年来投入了大量资源来标准化内容、质量和格式。随着我们向自动化大气观测迈进,我们面临着需要保留许多已经标准化的内容,并设计出使用现代数据处理设备完成人类观察员功能的方法。1.3 毫不奇怪,许多现有技术和标准化手动技术都可以被自动气象站利用。这些包括许多传感器、用于导出消息元素的标准计算以及消息格式本身。这并不是说自动化的适应总是微不足道的。并非所有传感器都可以轻松地与自动化设备交互。必须恢复或发现目前体现在表格中的计算的解析表达式。消息编码规则必须用计算机语言表达,其精确度、完整性和明确性是为人类观察员准备的自然语言指令所不要求的。其中包括数据质量控制和统计数据提取。1.4 另一方面,自动化需要量化人类执行的功能,而这些功能尚未建立标准。让观察员报告平均温度和每日最高和最低温度很容易,但要指示计算机完成同样的任务,则需要更多的细节和精度。此外,某些人类功能无法使用当前或可预见的技术实现自动化。观察云类型是一个显而易见的
2024年4月采用的欧盟碳去除和碳农业框架(CRCF)旨在建立用于永久性碳去除,碳养殖和产品中的碳存储的认证系统和方法。但是,需要解决一些关键问题,以确保框架的有效性和环境完整性。关键问题包括缺乏总体计划标准,有问题的基线设置,不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以及生物多样性共同效力标准的定义不足。该框架还缺乏对碳去除证书的预期使用的明确性,从而引起了人们对通过抵消实践进行绿色洗涤的担忧。我们鼓励欧盟委员会扩大方法论开发和利益相关者参与过程的时间表,以适应本文概述的关注。以当前形式,该过程可能会损害该框架的质量和信誉。碳养殖和农业方法论特定的碳去除方法的方法需要大量的改进。在农业中,将多种不同的活动结合成单个方法论风险混乱和实施挑战,而包含土壤碳的挑战会带来很大的绿色风险。建筑物中用于建筑物中碳存储的碳存储,当前情况不支持可靠的认证,尤其是考虑到新的研究表明,木材收获比物质替代的收益更大的气候债务。考虑到建筑物可以持续一个多世纪,拟议的结构组件的最低寿命为35年不足。永久性删除(BioCCS&DACC)关于通过BioCCS和DACC的永久性移动,该方法无法充分说明这些活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所有相关排放。运输排放和间接土地利用变化明显不存在计算。拟议的25%的生物量消费量可允许增加对欧盟森林和土地资源的压力。认证方案认可,治理和验证认证计划识别结构需要加强。当前的提议过于严重依赖可再生能源指令,其认证识别过程具有明显的弱点。该框架需要对利益相关者代表性,更强大的利益冲突政策以及处理非合规性和投诉的全面程序的要求更强大。要维持CRCF的信誉和有效性,必须通过扩展的利益相关者咨询以及更全面,基于科学的方法发展来解决这些问题。该框架的成功取决于确保认证的碳去除剂代表真正的,额外的和永久性的气候利益,同时避免了环境损害。
在加拿大对工作场所疫苗要求的工会反应的初步概述简介COVID-19 COVID-19SPOMICTOMATIC将疫苗授权的问题引入了人们的关注。在工作场所中,这种授权已被证明是有争议的,因为健康和安全问题是针对工人的隐私问题的多样化。工作场所疫苗的授权已证明了内部分裂和迷失方向的工会,鉴于劳工组织在管理工作场所纠纷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并代表工人的利益,无论是单独和集体而言。授权(或他们的缺乏)要求工会一方面与个别成员的隐私权以新的方式努力,并需要确保工人可以确信自己不会被暴露(或将其他人暴露于潜在的致命疾病)对另一方面进行报告。一旦在2021年出现了广泛的工作场所疫苗的前景,工会就立即面临如何应对。新闻报道倾向于将该问题作为工党运动的重要分歧之一,将某些工会描述为“ for”,而其他工会则以“反对”疫苗授权(Freeman 2021; Bernardo 2021; Marowits; Marowits 2021; Mojtehedzadeh 2021)。更仔细地看出,联合立场之间的实际差异比实质性更大。通过这个项目,我们寻求对加拿大工会对工作场所疫苗接种规定的工会响应的更明确性。在对该更广泛项目的最初贡献中,我们概念化了工会对基于工作场所的疫苗授权的反应类型。第三,我们探索不连接要了解哪些考虑因素使各个工会的内部讨论纳入了有关工作场所疫苗的各自立场的要求,我们长期打算对关键线人进行采访,即当选为联盟官员和雇用工会工作人员。基于新闻报告,工会文件和仲裁裁决的概述,在劳动仲裁员面前对疫苗接种政策受到质疑,我们发现,尽管有不同的话语方法,但在围绕哪种类型的政策(强制性或自愿)中呈现出来的范围而不是接受'和ofere'和''和'''和'''和'''''''的立场差异更为准确。这一较早的框架表明,联盟定位之间的对比明显,而且可以说是这种情况。然而,新闻报道和工会文件中经常丢失了强制性疫苗接种和自愿疫苗接种政策之间的区别,从而导致人们对实际发生的事情感到困惑。在本文中,我们做以下三件事:首先,我们提供了一些可以将内部联盟动态焦点的背景。第二,我们提出了强制性疫苗接种和自愿疫苗接种政策的不可磨灭的方面。
背景:大型语言模型(LLMS)占据了公共利益,因为它们的明显能力可以准确地复制叙事文本中的学习知识。但是,缺乏对医疗保健检查中LLM的准确性和能力标准的明确性。目的:与已知的人类绩效标准相比,我们对LLM准确性进行了系统的综述,该综述在医疗保健检查条件下进行了测试。方法:我们量化了LLM在回答医疗保健检查问题方面的准确性,并评估了研究报告的一致性和质量。搜索包括所有论文,直到2023年9月10日,所有LLM在英语期刊上发布了清晰的LLM准确性标准。The exclusion criteria were as follows: the assessment was not a health care exam, there was no LLM, there was no evaluation of comparable success accuracy, and the literature was not original research.The literature search included the following Medical Subject Headings (MeSH) terms used in all possible combination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hatGPT,” “GPT,” “LLM,” “large language model,” “machine learning,” “neural network,” “生成预训练的变压器”,“生成变压器”,“生成语言模型”,“生成模型”,“体检”,“医疗保健检查”和“临床检查”。提取了敏感性,准确性和精度数据,包括相关的CI。结果:搜索确定了1673个相关引用。删除了重复的结果后,筛选了1268(75.8%)的论文,以获取标题和摘要,其中包括32(2.5%)的研究以进行全文审查。我们的荟萃分析表明,LLM能够以0.61(CI 0.58-0.64)和美国医疗许可检查(USMLE)0.51(CI 0.46-0.56)的整体医学检查准确性(CI 0.58-0.64)(CI 0.46-0.56)执行,而聊天生成的预期验证的变压器(CHATGPT)可以使用整体医学检查,而整体医学检查的准确性为0.6.6-6.6-6-6-6-6-6-6-6-6-64。结论:LLMS通过向关键决策者提供准确有效的特定于上下文特定信息,提供有望解决医疗保健需求和人员配备挑战的承诺。针对LLM的政策和部署决策,我们提出了一个名为Rubricc(监管,可用性,偏见,可靠性[证据和安全],互操作性,成本以及代码和医生 - 患者以及公众参与和公众参与和参与[PPIE])的新框架。这是一个宝贵的机会,可以将新的LLM功能临床调试用于卫生服务,同时尊重患者的安全考虑。试用注册:OSF注册osf.io/xqzkw; https://osf.io/xqzkw
乔纳森·贝农(Jonathan Beynon)和伊恩·米切尔(Ian Mitchell NCQG)提交TED10的提交和临时工作计划的第二次会议,感谢您有机会为上述讨论提交一些想法。以下要点总结了我们最近的研究和分析中的一些关键结论。数量和结构的多种证据来源表明,气候融资的规模需要显着高于目前的规模(请参阅《气候金融多少:不方便的真理,28/11/23)。虽然需要利用私人财务,并应鼓励私人财务,但公共财政应保持NCQG的核心。,但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任何新目标只是将资源从现有的ODA承诺中转移或导致“绿色洗涤”的风险,NCQG应该考虑气候和更广泛的发展共同支出(请参阅COP28应为人民和星球建立合并的气候和发展金融目标,27/11/23)。是否应该合并到一个目标中,这将部分取决于贡献者是否扩展,但是基本原则的关键原则是应以确保加法性的方式定义NCQG。贡献者我们完全认识到共同但差异化责任的原则,并且提供气候和损失和损害财务的负担应主要在于发达国家。,但即使在CBDR的基础上,对历史排放和当前人均收入的分析也表明,非传统捐助者的案例有很大的案例,即提供任何总数的20%至30%。这一发现对各种不同的历史排放,截止日期和收入的衡量标准都很强(请参阅谁应该付款?气候金融博览会股票,1/11/23)。即使分配个人股份是不可行的,也鼓励当事方找到承认有集体责任的方法,并且非传统捐助者可以做出贡献。报告和透明度比较分析当前贡献受到对气候融资的含义的歧义,以及在提供者得分和报告其气候融资的方式上缺乏一致性。如果保留了单独的气候财务目标,那么对定义的更明确性和更高的报告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建议建立一个外部机构,对每个提供商的报告气候金融数字进行审核(每个提供商报告的气候融资的总数,然后由任何被认为是不合格的样本的折扣),以创建激励措施以进行更准确的报告。联系人:乔纳森·贝农(Jonathan Beynon),高级政策助理,jbeynon@cgdev.org伊恩·米切尔(Ian Mitchell),联合导演欧洲计划:imitchell@cgdev.org
2024代理机构工作计划第四季度摘要报告印度卫生局的任务是“将美洲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的身体,心理,社会和精神健康提高到最高水平。”背景:2024年1月,印度卫生服务领导实施了2024年的代理机构工作计划,其中包括15个优先事项,并概述了该机构采取的关键行动,以解决直接影响监督,沟通,能力和能力以及资金使用的关键优先事项。此外,在2023年工作计划中的10个中有10个转变为该机构在2024年日历年(CY)中继续监视的操作行动项目。一位高级IHS领导人被确定为对IHS领导团队的纠正措施和报告结果。负责任的IHS领导者制定了实施纠正措施,跟踪每项活动进度的目标和里程碑,并寻求随着时间的推移的持续进展。目标是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2024代理机构工作计划中的行动。地位:2024年10月,来自IHS的高级领导层在南达科他州拉皮德城召集,继续我们的合作工作,以解决当今该机构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国家总部,地区董事和其他机构领导人的执行领导层讨论了IHS 2024工作计划优先事项的进步,继续完善我们的战略计划,参与了影响IHS的事项的强大决策,并参加了领导力培训。 IHS通过IHS工作计划状态报告提供了有关工作计划进度的季度更新。地位:2024年10月,来自IHS的高级领导层在南达科他州拉皮德城召集,继续我们的合作工作,以解决当今该机构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国家总部,地区董事和其他机构领导人的执行领导层讨论了IHS 2024工作计划优先事项的进步,继续完善我们的战略计划,参与了影响IHS的事项的强大决策,并参加了领导力培训。IHS通过IHS工作计划状态报告提供了有关工作计划进度的季度更新。这次召集继续致力于将顶级领导人聚集在一起,以战略性地应对IHS面临的挑战,并倡导在战略目标方面取得的进步。在2024年CY中,IHS在2024年代理机构工作计划中达到了15个优先事项中的5个目标,里程碑和目标,而四个优先事项接近(> 90%)达到目标和目标。这项工作的结果是为我们的部落和城市印度组织的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识公开的。IHS领导力致力于提高IHS以及与我们的合作机构协调的信息和计划的透明度和明确性。随着我们前进到2025年并关闭工作计划时,我们现在将过渡我们的优先事项和目标,以与新的IHS战略计划一致2025 - 2029年。我鼓励您根据我们从部落,部落组织,印度城市组织,IHS IHS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收到的参与和反馈来查看该机构希望在未来五年中取得的成就的IHS战略计划。
微生物是专利法中的灰色地带吗?本文深入探讨了微生物专利的复杂性,强调了促进生物技术创新与公众获取发明之间的矛盾。它强调了有效的专利制度对于研发和确保公众获取的重要性。《工业产权法》19.039 及其规定经过仔细审查,揭示了微生物专利性的“灰色地带”。INAPI 最近更新了其指南,以澄清只要满足特定要求(包括新颖性、创造性水平和工业应用),以及充分描述和解决技术问题,天然微生物无需基因改造即可获得专利。该机构将微生物定义为单细胞生物,包括细菌、真菌、藻类、原生动物和植物或动物细胞,可在实验室中复制和操作。为了确保可重复性和技术充分性,Inapi 要求专利申请人将微生物样本存放在国际保藏机构,例如《布达佩斯条约》认可的机构,并在描述性记忆、权利要求和图表中包括对该存放的引用。印度的几家私营制药公司和研究机构正在为真菌、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申请专利。然而,由于对术语和法规清晰度的担忧,人们对为这些生命形式申请专利的合理性一直存在争议。本文研究了与微生物相关的专利制度的发展,探讨了为具有大量人为干预的转基因生物提供法定保护的可能性,并强调了对“微生物”进行普遍接受的定义的需求。在印度,专利法允许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为某些生命形式申请专利。然而,围绕“微生物”一词的争议一直存在,因为它尚未得到明确的定义。本文还探讨了通过专利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在刺激商业效用和增长方面的作用。此外,它还强调了政策制定者需要在保护发明和防止不必要的侵犯之间取得平衡,特别是在生物技术和制药行业进步的背景下。规范生物实验和创新的法律仍然不完善。这部分是由于各国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总体规定下的经济和道德地位不同。争论的焦点是微生物保护的限度,这引发了关于专利性的问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 27 条承认微生物是可获得专利的主体,导致许多国家采用国内专利法。专利授予独家权利,以换取对发明的全面披露,允许发明人或受让人在一定时期内控制其使用。授予专利必须满足三个标准: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实用性。这些要求在《欧洲专利公约》中概述,并在各国的专利制度中得到体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旨在通过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来减少贸易扭曲。第 27 条规定,涉及创造性并能够工业应用的新发明应可获得专利。然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没有定义“新的”、“创造性的”或“能够工业应用的”等术语。成员可以排除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或环境所必需的商业利用的专利性。专利应不受发明地点、技术领域或产品来源的歧视。其本质在于不歧视,专利适用于任何发明,不受限制。两个多世纪以来,生物体的专利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因为人们认为生命形式是自然产生的,因此不受人类发明的影响。1980 年之前,专利只授予机械和化学发明,微生物过程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实体。然而,1873 年,路易斯·巴斯德获得了第一项基于微生物的专利,具体来说是针对一种改进啤酒发酵的过程。自然产物学说将生物排除在专利范围之外,这种学说在世界各国一直盛行,直到 1980 年 Diamond v. Chakraborty 案的里程碑式判决。该裁决授予转基因细菌专利,为在某些条件下承认微生物为可专利主题铺平了道路。《关于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的布达佩斯条约》于 1977 年签署,并于 1980 年生效,为用于专利目的的微生物保藏和保存制定了国际标准。 《布达佩斯条约》允许国际承认微生物寄存,以用于专利程序。它允许申请人将生物材料寄存于一个公认的机构,并在条约的所有缔约国获得认可。这对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尤其有用,因为不可能提供完整的描述。该条约确保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进行的寄存可以得到全世界的认可。截至 2008 年,全球约 20 个国家共有 37 个公认的机构 (IDA)。这些 IDA 不仅接受微生物寄存,还接受其他生物材料的寄存。符合条件的材料范围包括细胞、遗传载体和用于表达基因的生物体。该条约没有定义什么是微生物,允许接受严格意义上不是微生物但出于披露目的所必需的实体。微生物的概念至关重要,但由于这些生命形式的专利固有的不一致性,其准确的科学定义仍然难以捉摸。《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对微生物的生产进行专利保护,但未能对其进行全面定义,导致成员国没有可遵循的标准。这种模糊性源于转基因生物和天然物质之间的不明确区别。因此,“微生物”一词将被广泛解释为涵盖任何可自我复制或通过宿主生物复制的生物材料。该定义包括基因、基因序列、质粒和复制子等亚细胞成分。根据 TRIPS 协议,可获得专利的微生物发明包括: 1. 生产新微生物的方法 2. 通过特定方法生产的新微生物 3. 新微生物本身 4. 培养或使用已知/新微生物生产繁殖微生物(例如疫苗)或副产品(例如抗生素、酶)的方法 尽管“微生物”和“微生物过程”的专利是强制性的,但是 TRIPS 协议并未对“微生物”进行具体定义或概述其保护范围。 微生物作为发明或发现的概念引发了激烈的争论。美国最高法院 1980 年在 Diamond v. Chakrabarty 案中的判决确定转基因细菌可以获得专利,但该裁决基于这样的观点,即微生物要被视为发明,必须经过人为干预。如果微生物是第一次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的,则不能获得专利,因为这意味着地球或深海海底发现的矿物和矿石也可以获得专利。法院的裁决实际上允许在某些条件下对生物物质进行专利保护,只要满足基本的专利性标准。然而,TRIPS 协议未能定义微生物,导致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解释不同。实际上,美国、欧洲和日本等主要司法管辖区已授予微生物专利,但这并未明确微生物的定义或其与自然产物理论的关系。1980 年最高法院的 Diamond v. Chakrabarty 案标志着生物专利法的重要转折点。在此裁决之前,人们普遍认为不可授予专利的主题包括生物。然而,法院的裁决授予了一种能够消耗石油泄漏的转基因细菌专利,有效地改变了现状。1972 年,通用电气公司的遗传工程师兼研究员 Ananda Mohan Chakrabarty 为一种用于分解原油的细菌申请了专利。这种细菌被称为假单胞菌,含有两个产生能量的质粒,可提供不同的途径来降解原油的不同成分。最初,专利审查员以法律禁止为生物申请专利为由拒绝了 Chakrabarty 的申请。专利上诉和干涉委员会同意这一决定。然而,美国海关和专利上诉法院推翻了有利于 Chakrabarty 的裁决,指出微生物是活的这一事实在专利法下不具有法律意义。该案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并于 1980 年 6 月 16 日作出判决。法院以 5 比 4 的投票结果裁定,根据《美国法典》第 35 章第 101 条,活的人造微生物属于可申请专利的客体。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为新颖且非显而易见的生物体形式申请专利开辟了新途径。任何新颖且有用的方法、设备或材料,只要满足某些条件,都可以获得专利。一起法院案件裁定,转基因细菌被视为一项发明,因为尽管它是活的,但它是人类制造的。这意味着细菌可以归类为材料或制成品。在另一个国家,他们的法律规定发明是制造物品或物质的新颖且有用的方法。他们没有定义这些术语的含义,所以他们只是看这件事是否产生了非生命有形的东西。法律还禁止动物和植物获得专利,但微生物如果满足其他要求,则可以获得专利。后来,法律进行了修改,将微生物纳入其中,并允许为与微生物相关的工艺申请专利。加尔各答高等法院在 Dimminaco AG 诉专利局长 (2002) 案中的一项裁决确认了具有活体最终产品的生物技术工艺的可专利性。该案涉及一家瑞士公司申请专利一种用于治疗传染性家禽疾病滑囊炎的活疫苗。专利局长最初拒绝了该申请,理由是该工艺由于依赖天然微生物物质而不具备制造资格。然而,法院推翻了这一裁决,认为《专利法》中“物品”的定义并不排除生物。法院认为,即使最终产品含有活体物质,制造疫苗的工艺也是可专利的,因为它可以产生可销售的产品,并通过创造性工艺发生变化。法院的裁决对生物技术行业具有重大影响,该行业正以势不可挡的速度迅速增长。它为微生物专利铺平了道路,并确立了具有活体最终产品的生物技术工艺确实有资格获得专利保护。这项裁决被视为专利法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使创新者能够保护他们拯救生命的发明和创新。该决定确认,印度专利法并不禁止最终产品含有活体生物的工艺,为未来生物技术的突破铺平了道路。加尔各答高等法院对此案的判决非常及时,因为它与大多数国家(包括欧洲、日本和美国)对生物技术专利性的立场一致。事实上,在 Dimminaco 作出决定后,印度与蓬勃发展的生物技术行业的需求同步发展。知识产权的概念是多方面的,涵盖知识所有权、使用、转让和传播等各个方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对通过非生物和微生物过程生产的微生物、植物和动物提供专利保护。这对那些希望完全排除此类专利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挑战。因此,重点应放在限制这些条款的范围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微生物”的定义缺乏明确性。国家当局必须将其定义为涵盖细菌、病毒、真菌和藻类。此外,专利保护的范围受到发现和发明之间不明确区分的限制。自然产生的微生物不能被视为发明,但那些经过人类干预的基因改造的微生物则可以。为了解决对微生物可专利性的担忧,应该采用“微生物”的精确科学定义,将其与自然发生和人为干预区分开来。只有涉及大量人类投入(如基因工程)的专利才应被授予。生物技术行业对创新和发明的追求,正如 Diamond v. Chakrabarty 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案件所见,强调了为微生物在处理漏油、预防疾病或制造救命药物方面的实用性申请专利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有效的专利保护,有价值的信息可能仍然是商业秘密。此处给出的文章文本保护微生物研究的专利制度已成为印度、欧洲和美国等多个国家讨论的话题。Nair, AS (1999) 知识产权 (IPR):印度情景讨论生命形式的专利。Everyman's Science 34 (2): 58–61。Google Scholar Ammen, J. 和 Swathi, N. (2010) 以美国、欧洲和印度的方式为生命申请专利。知识产权杂志 15: 55–65。Google Scholar 欧洲专利公约 (EPC)。(1973) 第 52 条,可申请专利的发明。2010 年 3 月 2 日,访问于 2010 年 3 月 5 日。Philip, MW (2006) 微生物的专利。自然评论药物发现 13 (5): 45–56。Google Scholar 美国专利商标局 35 USC 101 可获得专利的发明 – 专利法,12 月 18 日,2010 年 4 月 15 日访问。Sekar, S. 和 Kandavel, D. (2002) 微生物专利:制定政策框架。知识产权杂志 7: 211–221。Google Scholar Debré, P. 和 Forster, E. (1998) Louis Pasteur。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Google Scholar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2010) 联合国机构,2010 年 4 月 24 日访问。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 (ARIPO)。(1976) 2010 年 3 月 26 日访问。欧亚专利组织。(1995) 2010 年 4 月 22 日访问。WIPO 网站。 (2010) 关于国际承认为专利程序目的保存微生物的布达佩斯条约。2010 年 3 月 15 日,2010 年 3 月 9 日访问。根据《布达佩斯条约》第 13.2(a) 条,已获得国际保存单位地位的保存机构 - 国际保存单位名单,2010 年 4 月 1 日,2010 年 4 月 5 日访问。Sekar, S. 和 Kandave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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