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立法必须更新。必须允许选择不进行特定领域的分析,例如儿童在校的幸福感、健康状况或媒体消费。《公共行政法》在技术上是中立的,但随着数字化,立法必须进行调整。现有的规定无需改变,但应增加两个新规定,分别对透明度(如挪威和瑞典)和可解释性提出明确要求。就透明度而言,它是关于数据透明度,即哪些数据用于什么目的以及如何使用,算法透明度,即与处理案件所使用的算法有关的透明度,以及系统透明度,即对系统内置的程序、评估和决策的开放性。
欧洲专利制度的现行框架并未对人工智能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发明人的问题提供明确的答案。《欧洲专利公约》(EPC)及其实施细则均未明确要求发明人必须是人类。此外,欧洲专利组织的上诉委员会从未被要求就此问题作出决定。最近,欧洲专利局(EPO)的受理部门必须对两份专利申请作出决定,这两份申请涉及据称由一个名为 DABUS 的人工智能系统发明的主题。8 EPO 否认其发明人身份,并因此拒绝了专利申请。本文将详细分析这两项决定的理由,从而反思 EPO 的现行做法。
1在摩尔诉哈里曼市案中,我们认为,要陈述1983年针对州政府官员的索赔,索赔人不必明确要求如果“诉讼程序”向官员通知他以这种身份被起诉,则该官员以“个人身份”行事。272 F.3d 769,772–73(6th Cir。2001)(en banc)。但是,正如我们在摩尔所认识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宣布的诉状规则并未满足第十一修正案所规定的管辖权要求,因为在摩尔起诉的警察是“市政当局的雇员,第十一修正案不适用于市政府。” ID。在773 n.2。在第十一修正案中的主权免疫与基于幼年的国家实体寻求的禁令救济有关。在这种情况下,索赔人必须明确声称该索赔是针对其正式身份的国家官员提出的。
随着世界各地的政策制定者逐渐认识到数据使用和创新带来的巨大机遇和风险,一些政策制定者开始推行“数据本地化”政策,包括明确要求将数据存储在收集数据的司法管辖区,并限制将数据传输到其他司法管辖区。许多此类政策据称使政府能够获得新的或更多的数据访问权限或对数据进行更大的控制——尤其是个人数据,但非个人数据也越来越多。从逻辑上讲,某些数据本地化方法可能会导致跨境数据流中断或终止,并在这一过程中对个人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害。简而言之——政府从数据本地化政策中寻求的好处无法抵消危害,本地化甚至可能无法实现制定该政策的目的。
型号合格证持有者颁发的设计规范通常要求考虑集中载荷,这不仅是为了解决乘客和机组人员的潜在安全问题,也是为了证明内饰部件的坚固性和性能水平。根据所考虑的情景类型和相互作用,此类载荷可能被称为“滥用载荷”或“辅助载荷”。通过结合设计考虑和符合特定要求,可以实现对乘员的保护。必须注意的是,现有的认证规范并未一致地解决集中载荷在客舱内饰认证中的应用问题。事实上,CS-25 修正案 21 明确要求仅对大型玻璃物品(参考 AMC 25.603(a))和大型显示面板(参考 AMC 25.788(b))进行滥用载荷测试。
• 提供行业特定信息对于用户了解企业的气候风险和机遇以及报告温室气体排放至关重要 • ASRS 2 应明确要求企业参考和考虑跨行业指标类别的适用性,这为用户提供了基本的相关信息。 • SASB 标准是全球唯一可用的行业特定信息来源。 • SASB 标准在全球和澳大利亚广泛使用。 • SASB 标准以英文编写,编制者和审计师很容易识别在澳大利亚不适用的要求 • 该修订意味着 ASRS2 与 IFRS S2 不一致 • 由于省略了这些信息,澳大利亚利益相关者可获得的信息将大大减少。 • AASB 未能考虑或解决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可比跨行业报告的根本重要性
考虑到农药神经毒性作用的科学和流行病学证据 1 ,很明显当前的农药风险评估不足以保护人类免受可能损害大脑发育的物质的侵害。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交发育毒性或针对长期接触的额外神经毒性研究。即使对于那些作用方式是通过神经系统的杀虫剂来说,这种差距仍然存在。虽然有明确要求提供足够的关于活性物质潜在有害影响的信息以评估对人类的神经毒性风险,但最近的一份出版物 2 强调指出,这一要求并不能确保申请人始终如一地提交有关其物质发育神经毒性潜力的数据。鉴于此,PAN Europe 敦促将提交发育毒性研究作为所有合成活性物质的一项系统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