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部国务部长(SHRI SHRIPAD NAIK)的回答(a)和(b):泰米尔纳德邦目前的发电装机容量为 41,741 MW。已采取以下措施来提高该邦的发电容量:(i)预计在未来两年内,该邦将投入使用 3,440 MW 的火电容量和 500 MW 的抽水蓄能电站。(ii)预计中央地区也将投入使用 2,500 MW 的核电容量,其中 1,251.8 MW 已分配给泰米尔纳德邦。(iii)预计未来两年该邦将增加约 6,900 MW 的可再生能源容量。 (iv) 已经启动 Pradhan Mantri Kisan Urja Suraksha evam Utthaan Mahabhiyan (PM- KUSUM)、PM Surya Ghar Muft Bijli Yojana 和海上风能项目可行性缺口融资 (VGF) 计划等计划。 (c): 根据《2003 年电力法》,发电是一项无需许可的活动。不过,印度政府已采取多项措施鼓励私人参与者在发电领域进行投资,包括在泰米尔纳德邦,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领域。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i) 新和可再生能源部 (MNRE) 发布了招标轨迹,由可再生能源实施机构 (REIA) 在 2023-24 财年至 2027-28 财年期间发布每年 50 吉瓦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采购招标。
印度新再生能源和电力部长 (SHRI RK SINGH) (a) 至 (c) 国内和国外投资者正在兴建太阳能发电厂。通过自动途径,印度允许最高 100% 的外国直接投资 (FDI) 设立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太阳能项目。附件列出了过去三个财年和本财年(截至 2023 年 9 月)太阳能行业收到的外国直接投资 (FDI) 股权流入的逐国详情。
(a) 政府是否已建立发行主权绿色债券的框架,若有,请说明其细节;(b) 该框架如何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制定的绿色债券原则等国际标准保持一致;(c) 通过此类债券筹集的金额详情以及分配给绿色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现状;(d) 这些资金是否有助于降低印度经济的碳强度,特别是在可再生能源、清洁交通和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等领域;(e) 政府计划如何利用主权绿色债券的收益来支持国家向低碳发展道路转型?
(a) 自 2014 年以来,印度阿育吠陀部通过各邦/中央直辖区政府实施了国家阿育吠陀使命 (NAM) 中央赞助计划,并根据国家阿育吠陀使命的指导方针,根据各邦年度行动计划 (SAAP) 收到的建议,在不同活动下提供财政援助,支持各邦/中央直辖区为全面发展和推广阿育吠陀系统所做的努力。2019-2020 年期间,联邦内阁批准了一项提案,即在国家阿育吠陀使命中央赞助计划的广泛框架下,通过各邦/中央直辖区运营 12,500 个阿育吠陀健康与保健中心 (AHWC),这些中心现已更名为阿育吠陀曼阿罗加曼迪尔 (Ayush),通过升级现有的阿育吠陀药房和亚健康中心,提供基于阿育吠陀的初级卫生保健。此外,2021-22 年,NAM 指南引入了以下 08 个新的阿育吠陀公共卫生计划,由各邦/联邦直辖区政府实施,通过各种阿育吠陀干预措施为社区不同阶层直至基层提供医疗保健。(i)预防和管理骨关节炎和其他肌肉骨骼疾病的国家计划
(i) 由能源部部长担任主席的州级指导委员会,由交通部部长、市政管理和城市发展部部长以及其他相关官员组成,将规划和监督州级 BSS 基础设施的实施。 (ii) 每个州将指定一个州联络机构 (SNA),负责与 DISCOM 和州电力监管委员会 (SERC) 进行协调,以促进 BSS 的电力连接。 (iii) 由电力部副部长担任主席的中央指导委员会,包括相关部委的成员、州代表、能源效率局 (BEE) 和中央电力局 (CEA),将定期审查指南的实施情况。 (iv) BEE 将与 DISCOM 和州政府实体合作实施指南。
(a) 和 (b):印度政府已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促进印度(包括本德尔坎德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通过自动途径允许高达 100% 的外国直接投资 (FDI),• 对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投入运行的项目,跨州销售太阳能和风能免收跨州输电系统 (ISTS) 费用,• 宣布到 2029-30 年的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 (RPO) 轨迹,• 建立超大型可再生能源园区,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商提供土地和输电线路,以大规模安装可再生能源项目,• 诸如 Pradhan Mantri Kisan Urja Suraksha evam Utthaan Mahabhiyan (PM-KUSUM)、太阳能屋顶二期、12000 MW CPSU 计划二期等计划,• 在绿色能源走廊计划下铺设新的输电线和创建新的变电站容量,以疏散可再生能源,• 通知制定太阳能光伏系统/设备部署标准,• 设立项目开发部门以吸引和促进投资,• 为采购并网太阳能光伏和风电项目电力制定基于关税的竞争性招标程序的标准招标指南。• 政府已发布命令,要求根据信用证 (LC) 或预付款调度电力,以确保配电许可证持有人及时向可再生能源发电机付款。• 关于通过 2022 年绿色能源开放获取规则促进可再生能源的通知。• 关于“电力(延迟付款附加费和相关事项)规则(LPS 规则)”的通知。• 推出绿色期限提前市场 (GTAM),以促进通过交易所销售可再生能源电力。• 启动国家绿色氢能任务,旨在使印度成为生产、利用和出口绿色氢能及其衍生物的全球中心。• 可再生能源实施机构将发布的 2023-24 财年至 2027-28 财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投标规定轨迹的通知。根据这一发展轨迹,每年将发布 50 吉瓦的可再生能源招标。此外,根据北方邦新再生能源发展机构 (UPNEDA) 和中央邦 Urja Vikas Nigam 有限公司 (MPUVNL) 提供的信息,北方邦和中央邦政府已采取以下措施,在 Bundelkhand 地区利用替代能源发电:
(a) 满足飞行数据记录要求的参数列于下表 1.1。需要记录的参数数量取决于飞机的复杂程度。没有星号 (*) 的参数是强制参数,无论飞机的复杂程度如何都应记录。此外,如果飞机系统或机组人员使用星号 (*) 指定的参数的信息数据源来操作飞机,则必须记录该参数。但是,可以根据飞机类型和记录设备的特性用其他参数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