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027-220-8166 研究共同研究员 所属/职位:群马大学医院检验科、临床检验师 姓名:和泉绫子 联系方式:027-220-8166 研究共同研究员 所属/职位:群马大学医院检验科、临床检验师 姓名:北泽咲 联系方式:027-220-8166 - 如果研究对象希望获得有关其权利的更多信息,或者如果发生健康损害,请联系咨询台 如果研究对象希望获得有关本研究及其权利的更多信息,或者如果他们的健康受到损害,请联系以下人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 如果您不希望成为使用您的样本和信息进行的研究的对象,请通过下面列出的地址与我们联系。不成为研究对象也没有什么坏处。 【咨询、投诉等联系方式】 所属/职位:群马大学医学研究院血液内科副教授 姓名:半田宏 联系方式:〒371-8511群马县前桥市昭和町3-39-22 电话:027-220-8166 负责人:半田宏 上述办公室受理有关以下事项的咨询。 (1)查阅(或获取)有关研究计划和研究方法的资料及其方法 ※ 但仅限于不妨碍保护其他研究对象的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的范围内。 (2)受试者个人信息的披露及披露程序(包括费用)
如果有两方符合以下(a)或(b)的情况:但是,在(a)的情况下,子公司是《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86号)第2条第3款和《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年法务部令第12号)第3条规定的公司,下同。在(b)的情况下,子公司是《企业重组法》(1952年法律第172号)第2条第7款规定的处于重组程序中的公司(以下简称“重组公司”)或《民事重组法》(1999年法律第225号)第2条第4款规定的处于重组程序中的公司(以下简称“重组公司”)。
1934 年至 1937 年间,Isamu 在伊诺诺隐居。 Isamu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他喜欢伊诺诺市的自然风光和当地的人民,伊诺诺市的人民也喜欢Isamu并欢迎他。 即使在 Isamu 回国后,Inono 的人们仍然无法忘记他,并开始努力为他的诗立一座纪念碑。 1994年,当地居民在井野地区竖立了13座纪念碑,在长濑地区竖立了2座纪念碑。纪念碑的石头是由根须的小松石工所捐赠的。诗句是从勇在伊诺诺时创作的约2300首诗中选出的,由伊诺诺的各个小组选定,并在小组长会议上确定。如果参观完这些古迹,就可以一次性游遍伊诺诺市。 希望大家能够借此机会参观刻有吉井勇诗歌的纪念碑,并通过他的诗歌了解井野市的自然美景、山区生活以及当地人民的热情好客。
2 《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年第108号法)第3条第1项规定的“特定秘密”。 3 根据《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等《秘密保护法》(1950 年第 166 号法)第 2 条规定的“特别防卫秘密”;第 2 条第 1 款和国防装备局机密保护指令(国防装备局指令 2015 年第 26 号)规定指第一项所定义的“秘密”。
2 “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 年第 108 号法律)第 3 条第 1 款定义的“特定秘密”。 3 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相关保密保护法(1954年法律第166号)第1条第3款及防卫省关于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相关保密保护法(1954年法律第166号)第1条第3款所定义的“特殊防卫机密”。保密法(2007 年国防部指令第 36 号)。“秘密”定义见国防采办局保密法第 2 条第 1 款(2015 年国防采办局指令第 26 号)。
2 《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年第108号法)第3条第1项规定的“特定秘密”。 3 根据《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等《秘密保护法》(1950 年第 166 号法)第 2 条规定的“特别防卫秘密”;第 2 条第 1 款和国防装备局机密保护指令(国防装备局指令 2015 年第 26 号)规定指第一项所定义的“秘密”。
5 指《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 年法律第 108 号)第 3 条第 1 款定义的“特定秘密”。 6 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等附带秘密保护法(1954 年法律第 166 号)第 1 条第 3 款和防卫省关于保护特别国防秘密的指示中定义的“特别国防秘密”。保密(国防部2007年第36号指令)国防采办、技术和后勤局关于保密的指令(采办、技术和后勤局指令2007年第36号)第2条第1款规定的“秘密”。 2015 年第 26 号) 和国防采购、技术和后勤局关于保密的指示 (2015 年采购、技术和后勤局指示第 26 号) 第 2 条第 1 款规定的“秘密”。
5 指《特殊秘密保护法》(2013 年第 108 号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特定秘密”。 6 根据《日美防卫互助协定》等《秘密保护法》(1950 年第 166 号法)第 1 条第 3 款规定的“特殊防卫秘密”;第 2 条第 1 款和国防装备局的保密(国防装备局指令 2015 年第 26 号)指第二条第一项所定义之“保密”。
2 “特定秘密”定义见《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 年法律第 108 号)第 3 条第 1 款。 3 日美共同防御支援协定等附带秘密保护法(1954年法律第166号)第1条第3款定义的“特别防卫秘密”、秘密保护指令(2007年防卫省指令第36号)第2条第1款定义的“秘密”、防卫装备技术后勤局秘密保护指令(2015年防卫装备技术后勤局指令第26号)第2条第1款定义的“秘密”。
5 指《特定秘密保护法》(2013 年法律第 108 号)第 3 条第 1 款定义的“特定秘密”。 6 日美共同防御支援协定等附带秘密保护法(1954年法律第166号)第1条第3款定义的“特别防务秘密”、秘密保护指令(2007年防卫省指令第36号)第2条第1款定义的“秘密”、防卫采办技术后勤局秘密保护指令(2015年采办技术后勤局指令第26号)第2条第1款定义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