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您的声明:为了有资格查看随附的发行说明书或就票据作出投资决定,投资者必须是 (i) 符合美国证券法第 144A 条含义并依赖该规则的“合格机构买家”,或 (ii) 根据美国证券法 S 条例位于美国境外(统称“合格投资者”)。通过打开电子邮件或访问发行说明书,您将被视为已向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及其中所列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初始购买人”)声明:(1) 您和您代表的任何客户都是合格投资者;(2) 您提供给发行人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本电子邮件已发送到的电子邮件地址不在违法的司法管辖区内;以及 (3) 您同意以电子方式接收发行说明书。
今年二三年,在疫情全面解封的背景下,本集团成功超额完成年初设定的165万辆车辆之销量目标。供应链逐步稳定,电池和芯片等零部件的价格也开始回落。燃油需求下降,但销售效率仍提升。此外,出口销量大幅增长。然而,本集团同时也进行了东部地区的竞争,价格战贯穿了整个年度。在此复杂的环境下,本集团的表现依然得到改善。今年二三年,本集团总收益增加了21%,达到人民币1,792亿元。财务为人民币49.4亿元,同比增长6%。去年非控股股东权益后,归 属本公司股权溢利为人民币53.1亿元,同比增长1%。如果不考虑今年二二年认购雷诺韩国联营公司之议价收购收益人民币17.5亿元对万亿的影响,归属本公司股权溢利应同比增长了51%。由于产品组合持续优化和新能源车重大升级,本集团的平均工厂销售价格较去年上涨了2%。在按备考基础入领克合资公司及睿蓝联营公司分别销售之「领克」及「睿蓝」品牌汽车后,本集团的综合平均出厂销售价格同期持平。 年内,新能源汽车虽然有所增加,但在规模化降本及产品结构改善下,整体毛利率仍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至15.3%。本集团年内继续保持良好的经营水平,总现金水平加码(银行结余及现金受银行存款)在今年三年二年末增加了13%,达到人民币379.6亿元。
在此公告之日起,公司仍在最终确定该小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结果。本公告中包含的信息只是董事会的初步评估,基于该小组的未经审核的合并管理帐户止当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可供该公司可用的年度,并且不是基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查或确认的任何数字或信息,或审核或审查了该公司或审核的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小组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告中披露的结果不同。不得将它们作为该集团当前或未来的运营或财务绩效的量度或指示,也不应将其作为相应数字组的代表作为代表。因此,仅为股东和投资者的参考提供了上述数字。建议股东和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公司的年度业绩公告。
Zevorcabtagene Autoleucel是一种针对B细胞成熟抗原(BCMA)的自体完全人体T细胞产物。由NMPA于2024年3月1日告知,2024年2月23日批准了批准,用于治疗至少3种先前治疗后进展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R/R MM)的成年患者(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原子剂)。Carsgen与Huadong Medicine Co.,Ltd。(000963.SZ)(“ Huadong Medicine”)的全资子公司Huadong Medicine(Hangzhou)有限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在商业化方面,Huadong Medicine建立了一个专门,专业和全面的商业团队来促进使用赛恺泽®的使用,并一直利用中国的多层保险系统来改善患者的可及性。截至2024年7月31日,已包含在近20个省或市政政府补贴的保险计划或私人健康保险产品中,赛恺泽®的认证和监管申请已在19个省或城市完成,涵盖了100多个医疗机构,我们已经收到了52份来自Huad Onters Medicals的医学。在中国第29届欧洲血液学协会(EHA)年度国会的口头介绍中,中国的关键II期注册试验的更新结果据报道。我们预计,赛恺泽®销售收入的增长将通过持续的营销活动和更广泛的保险范围进一步加速。
BTHL 是一家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BTHL 在完成先前收购后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成为 BTSL 集团的控股公司。BTHL 的主要子公司包括 BTSL,BTSL 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通过其子公司城巴和新巴在香港提供公共巴士及旅游相关服务,BTSL 拥有城巴和新巴的直接或间接(视情况而定)100% 股权。城巴和新巴均通过(其中包括)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香港法例第 230 章)授予的公共巴士专营权在香港经营巴士服务。此外,BTHL 的全资子公司 Bravo Media Ltd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注册成立,并已获委任为新巴和城巴巴士车身广告的独家代理,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 10,000.00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 25% ,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新股发行总数的 15% 。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不超过 11,5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文件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文件的副本连同“附录五 — 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可供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因实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的第二支柱示范规则而产生的递延税项的确认和披露的暂时例外情况。该等修订亦为受影响实体引入了披露要求,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实体的第二支柱所得税风险,包括在第二支柱立法生效期间单独披露与第二支柱所得税相关的当期税项,以及在第二支柱立法颁布或实质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期间披露其第二支柱所得税风险的已知或合理可估计信息。本集团已追溯应用该等修订。该等修订对本集团并无重大影响。
我们是中国金融服务行业的技术即服务提供商,国际业务不断拓展。我们为金融服务行业的各类参与者提供软件,并收取前期实施费用和持续的交易费用。根据 CIC 的数据,就 2020 年金融软件和服务收入而言,我们在中国上市的技术即服务提供商中排名第二,占总市场份额的 5.7%。我们为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基于软件的技术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加快数字化转型并确保其可持续性。我们相信,“技术 + 业务”模式是我们的关键竞争优势,也是我们赢得新业务和与客户互动的驱动力。通过将我们丰富的金融行业专业知识与针对行业需求量身定制的技术相结合,我们不仅提供经过验证的解决方案,还使我们的金融机构客户能够将技术应用于复杂的行业特定业务场景,从而简化客户的数字化流程。这种方法使我们的客户能够提高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并降低风险。自我们成立以来,中国 100% 的大型和股份制银行、98% 的城市商业银行、63% 的财产保险公司和 49% 的人寿保险公司都使用过我们的至少一款产品。除了金融机构外,我们的客户还包括金融服务行业的其他服务提供商。
该集团的借款权的权利分别截至1月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该集团的借款额为1,459,425,000元和1,101,960,000元人民币,仅在报告期后才符合某些财务比率。在申请2022修正案后,此类借款仍被归类为非当前的归类为只有在报告期限之后仅在报告期结束时仅在报告期结束后才遵守的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