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排除标准 • 已知 SMARCA2(BRM)功能丧失改变或已知与 SMARCA2(BRM)改变相关的恶性肿瘤的参与者 • 先前接触过 SMARCA2(BRM)抑制剂和/或降解剂(先前接触可能允许增加剂量) • 已知或疑似有未经治疗或不受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病史的参与者 • 有 QT 间期延长或严重心律失常风险增加病史的参与者 • 严重心血管疾病 • 患有活动性或最近治疗过(2 年内)的第二原发性恶性肿瘤和/或在入组前 2 年内接受过其他恶性肿瘤治疗的参与者 • 在研究期间或研究干预的最后一剂后 6 个月内怀孕、哺乳或计划哺乳,或预期怀孕或生育孩子的参与者
变革也意味着新人将加入我们。我们已经从政府实验室聘请了两位资深教员(他们的损失就是我们的收获!),他们将于今年夏天加入我们。拥有杨百翰大学博士学位的 Ryan Kelly 博士来自太平洋西北国家实验室,是极小生物样本(例如单细胞,甚至单个细胞器)质谱分析方面的专家。几年前曾担任诺贝尔奖获得者 Fraser Stoddart 博士后研究员的 Walter Paxton 博士来自桑迪亚国家实验室和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联合运营的综合纳米技术中心,他将加入我们。他的工作是将离子转运体等生物功能分子放入合成膜中,从而在合成材料中产生逼真的功能。我们很高兴欢迎这两位新教员。
伊藤忠集团将“三方有利”的精神作为企业使命。在日语中,“有利”的意思是“好”,而“三方”则指(1)卖方(“urite”)、(2)买方(“kaite”)和(3)社会(“seken”)三方。因此,“三方有利”即“urite-yoshi”(意为“对卖方有利”)、“kaite-yoshi”(意为“对买方有利”)和“seken-yoshi”(意为“对社会有利”)。这种精神源自本公司创始人伊藤忠兵卫(日本近江国(现滋贺县)商人)的寄语。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不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考虑和回应包括客户、股东和员工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和信任,为解决社会问题做出贡献。 “三方善”是我们的企业精神,旨在为世界带来积极影响,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做出贡献。此外,我们采用“我是一个有着无限使命的人”作为我们的行为准则。这句话意味着每位员工都应主动考虑自己的商业行为,以完成我们无限的使命,旨在实现更好的业务运营,这对卖方有利,对买方有利,对社会有利,也对未来有利。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伊藤忠”或“公司”)的基本管理政策是根据我们的企业使命和行为准则与各利益相关者建立公平良好的关系,从而从长远角度提高我们的企业价值。根据这一政策,为了确保管理层正确有效地执行,我们将提高决策透明度,并建立一个适当纳入监控和监督职能的公司治理体系。强大的领导力和透明的决策体系是良好公司治理的支柱。伊藤忠商事采用设有监事会的组织结构。近年来,伊藤忠商事逐步转向由执行董事在董事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决定并执行日常业务的治理模式,同时实施强化监控的措施。为了将经营的执行和监督分开,我们从 2017 年 4 月起减少了执行董事人数,并将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例提高到三分之一以上。本财年及以后,我们也将维持这一外部董事比例。
量子中继器长期以来一直被确定为在长距离内分布纠缠至关重要。因此,他们的实验实现构成了量子通信的核心挑战。但是,关于现实的近期实验设置的实施细节有许多公开问题。为了评估现实的中继器协议的性能,我们提出了Requsim,这是一个全面的基于蒙特卡洛的模拟平台,用于征服豌豆,它忠实地包括损失和模型,例如与时间依赖噪声的记忆,例如记忆。我们的平台使我们能够对量子中继器设置和策略进行分析,这些设置和策略远远超出了已知的分析结果:这是指能够捕获更现实的噪声模型并分析更复杂的中继器策略。我们介绍了许多发现围绕改善性能的策略的组合,例如纠缠纯度和多个中继器站的使用,并证明它们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我们强调,诸如我们的数值工具对于建模旨在为量子互联网做出贡献的复杂量子通信协议至关重要。
目录 1 执行摘要 3 历史和概述 4 礼来的历史 4 主要商业模式 4 使命、愿景和价值观 5 礼来公司的管理 5 主要目标 6 外部分析 7 PESTEL-DG 分析 7 政治/法律 7 经济 7 社会 7 技术 8 环境 8 人口 8 全球 9 波特五力模型 9 新进入者的威胁 9 替代威胁 9 供应商的力量 10 买方的力量 10 竞争对手的强度 10 潜在价值 10 集中度 11 内部分析 11 资源和能力 11 核心竞争力 12 VRIO 框架 13 SWOT 分析 14 公司绩效 15 公司绩效预期 15 关键绩效指标 16 竞争优势 17 竞争动态 18 与默克的比较 18 行业领导者的战略决策 20 业务层面的战略 21分化 21
靶标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FGF) 受体 3 (FGFR3) 是高度保守的 FGFR 跨膜受体家族的成员。1-3 有四种 FGF 受体,FGFR1-4,每种受体由细胞外配体结合结构域、跨膜结构域和细胞内酪氨酸激酶结构域组成。2,3 细胞外结构域与 FGF 家族配体高亲和力成员结合后诱导的受体二聚化导致细胞内结构域磷酸化和磷脂酶 Cγ、PI3K-AKT、RAS-MAPK-ERK 和 STAT 通路激活,在多种生物和发育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1,3,4 FGFR3 异常在各种肿瘤类型中都起着致癌基因的作用,在 15% 至 20% 的晚期膀胱尿路上皮癌、约 15% 的子宫癌肉瘤、约 5% 的子宫内膜癌中均有发现,在其他实体肿瘤恶性肿瘤中出现的频率较低 (<5%)。2,3,5,6 激活 FGFR3 的改变多种多样,包括点突变、融合、扩增和过表达。1-4 FGFR3 失调会促进肿瘤发生和肿瘤细胞增殖、迁移和存活。1-4,7 抑制致癌 FGFR3 对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有临床益处;然而,目前批准的非针对 FGFR3 的 FGFR 靶向疗法疗效有限、剂量限制性脱靶毒性和易产生耐药突变。6,8
摘要《人工智能为何失败:视差》是“人工智能为何失败”系列中的一个互动视觉艺术装置。这件作品旨在通过滑动屏幕展示人工智能从无法解释的“黑匣子”到可解释的“白匣子”的转变。其目的是让人们,无论他们对人工智能的了解程度如何,都能直观地理解人工智能错误分类背后的原因。通过与滑动屏幕交互,用户可以点击他们感兴趣的错误分类图像,探索影响分类的主要因素。他们还可以比较有偏见的人工智能实例和正常的人工智能实例之间的数据和模型差异。这个装置是跨越技术差距的桥梁。与各种AI模型集成,帮助艺术家和设计师更深入地了解AI如何做出与艺术设计风格、特征、图像、材料、音乐节奏、旋律和和弦相关的决策。
杨冰博士 密苏里大学农业、食品与自然资源学院;植物科学部 340e Bond 生命科学中心 哥伦比亚,密苏里州 65211-7145 关于:确认具有抗细菌性枯萎病的基因组编辑水稻的监管状态 亲爱的杨博士: 感谢您 2020 年 5 月 22 日的来信,您询问信中描述的大米(Oryza sativa)产品是否属于 7 CFR 第 340 部分规定的受管制物品。您的来信描述了水稻的 CRISPR-Cas 基因组编辑,这种编辑破坏了糖转运基因启动子的功能,而糖转运基因对于植物易受水稻白叶枯病菌感染至关重要,从而产生了所需的抗细菌性枯萎病。 2000 年《植物保护法》 (PPA) 赋予美国农业部权力监督植物害虫或有害杂草的检测、控制、根除、抑制、预防或延缓蔓延,以保护美国的农业、环境和经济。根据《联邦法规》第 7 章第 340 条“引入通过基因工程改变或生产的植物害虫或有理由相信是植物害虫的生物和产品”,美国农业部负责监管某些使用基因工程开发的生物的进口、州际运输和环境释放(田间测试),这些生物是或有可能成为植物害虫。根据该法规,如果某种生物是使用供体生物、受体生物或 § 340.2 中列出的媒介或媒介剂进行基因工程改造并符合植物害虫定义的,则该生物被视为受管制物品;或为未分类的生物和/或分类不明的生物,或管理员确定该生物为植物害虫或有理由相信其为植物害虫。在您的信函中,您描述了使用解除武装的农杆菌将 CRISPR-Cas 基因编辑试剂引入水稻细胞以编辑三个目标基因的启动子。没有提供 DNA 修复模板。使用常规育种来生成和选择包含预期编辑但不引入外源 DNA 的后代。通过使用对应于 CRISPR-Cas 构建体不同成分的十种不同引物对进行 PCR 扩增来确认引入构建体中不存在 DNA。根据您在信函中做出的陈述,包括您对确认方法结果的描述,您的基因组编辑水稻品系本身不是植物害虫,并且没有植物害虫序列整合到水稻植物基因组中。与之前对类似询问信的回复一致,美国农业部不认为您的基因组编辑水稻品系受 7 CFR 第 340 条的监管。
关键纳入标准 • 按照《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1.1 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疾病 • 肿瘤组织或循环肿瘤 DNA 中存在 KRAS G12C 突变的证据 •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癌症诊断并符合队列特定标准 • 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能状态为 0 或 1 • 器官功能充足 • 停止所有之前的癌症治疗并解决任何重大持续不良事件 (AE),除某些情况外 • 能够吞咽胶囊/药片 • 同意并坚持使用避孕药(如适用) • 对于研究的某些部分(例如,两个组别中的一组采用奥洛莫拉西布加帕博利珠单抗,以及一组采用奥洛莫拉西布加帕博利珠单抗、培美曲塞和铂类疗法),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分期IIIB-IIIC 或 IV 期 NSCLC,在晚期/转移性情况下未接受过治疗,不适合进行根治性手术或放射治疗。接受过辅助和新辅助治疗的未接受过治疗的患者,如果在入组前至少 6 个月完成了最后一剂全身治疗,则符合条件。对于上述奥莫拉西布加帕博利珠单抗组中未接受过治疗的患者,可在入组前 21 天内开始单周期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对于奥莫拉西布加帕博利珠单抗、培美曲塞和铂类治疗组中未接受过治疗的患者,可在入组前 21 天内开始单周期除奥莫拉西布以外的任何或所有药物治疗。可能会延迟开始研究治疗,以留出足够的时间从治疗相关毒性中恢复 • 对于研究的一部分,参与者必须已经接受过至少一种先前的含奥沙利铂或伊立替康的治疗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 (CRC) 的方案
Error 500 (Server Error)!!1500.That’s an error.There was an error. Please try again later.That’s all we k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