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配合美国对 1949 年日内瓦公约的批准,海军部于 1955 年出版了《海战信息出版物 10-2》《海战法》,4 陆军部于 1956 年出版了《战地手册 27-10》《陆战法》,并于 1976 年进行了更新。5 陆军部还在 20 世纪 60 年代出版了关于和平与战争中适用的国际法的小册子,并于 1979 年出版了更新版的和平法小册子。6 空军部于 1976 年出版了《空军小册子 110-31》《国际法——武装冲突和空中行动的行为》,并于 1980 年进行了更新。7 最近,空军学校的军法总监出版了一本名为《空军作战》的手册。
摘要 无人海事系统 (UMS) 是无人军事设备的一个重要子类别。虽然关于使用无人空中和陆基设备的大部分规范性争论同样适用于水上或水下设备,但 UMS 在理解现有法律的应用方面提出了独特的挑战。本文总结了最先进的技术,然后依次考虑了 UMS 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CLOS) 下的法律地位,以及海战法对其使用的规范。目前尚不清楚 UMS 是否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享有船舶地位;即使它们享有船舶地位,也不太可能被归类为军舰。尽管如此,无论是在和平时期还是在武装冲突中,它们的合法使用并不一定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