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可持续生产疫苗对于提高全球疫苗的公平使用率和预防流行病至关重要。可持续生产要求从事疫苗开发、生产和供应的组织拥有可行的商业模式和生产疫苗产品的激励机制。发展中国家疫苗制造商 (DCVM) 不断扩大的生产能力和产能正日益使这些组织能够满足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和地区公共卫生需求;然而,监管壁垒、疫苗产品价格低廉和需求不确定性以及有限的研发资金等关键行业挑战威胁着疫苗制造商的长期生存能力。本研究评估了 DCVM 的技术能力、生产能力和远景计划,并举例说明了发展中国家可持续生产疫苗的商业模式和战略。整个研究都讨论了健康的疫苗行业对公共卫生的重要性,它使制造商能够做到这一点。疫苗制造商报告了多样化的产品组合和研发渠道,并利用了一系列疫苗技术平台。据报道,生产能力强大是制造商实现规模经济并向世界人口最多的地区供应大量疫苗剂量的关键因素。业内以及与疫苗价值链上的国际组织的伙伴关系和合作被频繁提及。制造商还报告了进入新市场、获取新技术和投资开发新型和改良疫苗的宏伟计划。由于 DCVM 旨在对全球疫苗生态系统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因此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多利益相关方方法来缓解关键的行业障碍,以确保所有生产疫苗的努力都是可持续的,并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实现疫苗的公共卫生效益。2022 Elsevier Ltd. 保留所有权利。
太空技术可以成为环境保护和支持地球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 的宝贵资产。然而,这些活动本身也对环境产生影响。在整个生命周期中,运载火箭都会影响地球和太空中的局部和全球环境。特别是,它们会向大气层的每一层直接排放燃烧产物,导致臭氧消耗和辐射强迫。最近的文献表明,人们对太空发射的这些后果研究不足,尤其是考虑到航天工业的预计增长。本论文旨在评估当前和未来环境影响的情况,以及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反应。本文基于 1957 年至 2021 年期间 6,502 次轨道发射的综合记录,对航天运载火箭设计进行了历史分析,以了解技术发展和排放方面的影响。这项研究表明,作为当今火箭设计前所未有的多样性的一部分,有关发动机和推进剂的关键决策将决定该行业未来对大气的影响。研究分析了航天领域的趋势,并生成了评估未来形势的情景。首次定量分析了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反应,并将其与汽车行业、卫星行业和航空业的三个案例研究进行了比较。研究共审查了 30 年来 463,630,586 篇新闻文章、771,604 份法律文件和 10,836,398 份学术出版物。提出了促进航天发射行业更可持续未来的替代路径,包括可行的设计选择、影响评估方法、监管选项以及基于运载火箭可持续性指数的市场激励机制。
人工智能 (AI) 能够创造出自然人无法想象的发明,至少在专利法中对构思的传统理解中是如此。这些发明可以称为“AI 发明”,即 AI 系统对构思做出贡献的发明,如果 AI 系统是一个人,则会导致该人被命名为发明人。将此类发明视为不可获得专利将破坏专利制度核心的激励机制,使社会无法充分利用 AI 系统在创新方面的巨大潜力。但将 AI 系统命名为发明人并在此基础上允许获得专利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它涉及授予计算机程序的产权。本文提出了一种不同的方法:AI 发明应可获得专利,在广义的构思视角下,发明人应归属于 AI 背后的自然人。更具体地说,构思应包括通过人与作为其思维延伸的工具之间的协作而形成的想法。这些想法的“形成”应归因于人,包括当发明背后的想法首先通过用于增强其创造力的工具表达并随后传达给他们时。以这种方式重新概念化概念将对现有法律的破坏最小,因为它不需要对《专利法》的文本进行任何更改。它将促进对人工智能的投资,以此作为补充和增强人类创造力的一种手段,并避免与允许非人类发明者相关的许多问题。本文描述的重新思考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概念的提议补充了越来越多的学术和政策对人工智能与专利法交叉点的关注。一些作者认为人工智能发明 1 根本不值得获得专利保护。2
顾问的参考条款A.背景1。技术援助(TA)项目旨在支持蒙古政府通过(i)为蒙古的生产,加工和营销行动计划促进蒙古在蒙古的可持续和竞争性农业和牲畜部门,这些计划是“需求领导的”; (ii)在供应链中引入系统和节点,以促进对市场信号响应的优质原材料和农业产品的生产; (iii)改善与国际协议或最佳实践保持一致的动物健康和卫生和植物疫苗(SPS)标准的政府法规的实施和执行; (iv)引入对牲畜和肉类供应链投资的激励措施,这些链将创建现代,可持续的价值链,这些链条透明且对消费者有反应,(v)将商业出口策略与将改善出口,减轻气候变化并改善农民和养蜂人的基金会的生产政策联系起来; (vi)为蒙古标识亚洲发展银行(ADB)融资的投资项目。2。TA有三个输出:(i)评估农业和牲畜部门战略和产生的路线图; (ii)农业,食品,自然和农村发展的投资项目概念化; (iii)设计的蒙古肉议会和生产激励机制。3。ADB将管理TA。TA将于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实施。蒙古的食品,农业和轻型工业部(Mofali)是其政策和规划部门作为实施机构的执行机构。4。将招募顾问以交付TA中提出的输出。将根据ADB的采购政策(2017年,不时修订)及其相关的员工指示,使用单个顾问选择方法招募顾问。5。成功的顾问应具有事先的经验,并在农业综合企业开发和/或对蒙古的农作物和牲畜供应链进行广泛分析方面具有专业知识。
记录方:由委员会制定:根据本命令,结合其他相关案卷中的一系列规则制定,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或“BPU”)为新泽西州制定并实施了一项新的太阳能激励计划。委员会由墨菲州长和立法机构通过一系列行政命令、政策以及最近颁布的一项全面的新太阳能法(“2021 年太阳能法案”或“法案”)授权,旨在以可承受的方式发展该州的太阳能产业,增加绿色就业机会,并继续新泽西州致力于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LMI”)消费者能够使用太阳能。1 本命令是多年努力的成果,旨在通过增加新泽西州消费者从清洁太阳能中获得的电力供应并降低该州太阳能发电成本来继续应对气候变化。委员会的太阳能计划是新泽西州就业和高质量生活的重要贡献者。据估计,太阳能行业为新泽西州提供了 5,384 名员工,为当地和全国的太阳能行业提供支持。2 虽然新泽西州首批 3.6 千兆瓦(“GW”)太阳能发电量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但太阳能后续激励计划预计将产生更大的影响。《2021 年太阳能法案》指示委员会有效地将委员会现有太阳能计划的增长速度提高一倍,并指示到 2026 年将太阳能发电量提高到 3,750 兆瓦(“MW”)的激励措施。3 该法案包括建立两个平行的激励机制,一个用于激励 5 兆瓦及以下的“净计量”设施和“社区太阳能”设施,另一个用于激励“电网供应”太阳能设施和 5 兆瓦以上的净计量设施。
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工业咨询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1. 委员会的官方名称。工业咨询委员会。 2. 权力。工业咨询委员会(IAC 或委员会)由商务部长根据《2021 财政年度 William M. (Mac) Thornberry 国防授权法案》(法案),公法编号 116-283,§ 9906(b)》并依照《联邦咨询委员会法案》(FACA)修正案(5 USC § 1001 et seq)成立,并经与国防部长、能源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长协商后成立。 3. 目标和活动范围。委员会应从公众利益出发,通过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 (NIST) 就与微电子研究、开发、制造和政策有关的问题向商务部长提供建议。 4. 职责描述。根据 FACA 的规定,委员会仅作为咨询机构运作。委员会应通过 NIST 评估以下事项并向商务部长提供指导: (A) 国内微电子产业的科学技术需求; (B) 根据该法第 9906(a)(3) 节制定的战略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保持美国在微电子制造业的领导地位; (C) 对根据该法第 9906 节授权的研究和开发计划和活动的评估;以及 (D) 为推进微电子研究、开发和国内制造而建立新的公私伙伴关系的机会。委员会不得参与选择联邦财政援助的接受者。 5. 委员会报告的机构或官员。委员会应通过 NIST 主任向商务部长报告。 6. 支持。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将通过“创建有益的半导体生产激励机制研究与开发办公室”(CRDO)为委员会职能的履行提供支持,并确保遵守 FACA 的要求、管理联邦法律法规和既定的商务部政策和程序。7. 估计年度运营成本和员工年限。NIST 的估计年度运营成本(包括差旅、会议和合同支持)预计不超过 750,000 美元。NIST 的估计年度人员成本为 2.0 个全职人员。
1 简介 前述 SRJ 文章《塞舌尔实现 100% 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方针》评估了在 2035 年之前实施基于 100% 可再生能源的能源供应系统(称为 SeyRES 100,参见 Wehner、Dransfeld 和 Köhler,2020 年)的影响、障碍和所需活动。该文章的结论是,调动足够的资本来满足可再生能源容量、输配电网以及储能设施的投资需求可能是实现 SeyRES 100 过程中最关键的挑战。虽然这些投资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适用的监管框架和相关激励机制,但很可能必须从具有机构规模的公共或私人投资者那里调动总体资金的很大一部分。正如 Wehner 等人所述。 (2020 年),将 SeyRES 100 投资的全部责任转移给半国营公用事业公司 (PUC) 或公共预算的做法并不可行,因为塞舌尔正在从 2008 年席卷该国的严重国际收支和债务危机中恢复过来。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连续项目,塞舌尔只有有限的公共资源来支持与气候相关的项目。因此,该国依赖于进一步调动足够的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的解决方案包括有效利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寻找外部债务来源以及通过从社会福利等其他部门转移资源在中期创造更多财政空间(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7 年,第 52-56 页)。总之,能源转型投资要么导致公共服务减少,要么依赖于调动大量国际或国内私人资本。为了体现一种有利于塞舌尔大多数人口并符合政府债务削减战略的经济合理选择,本文探讨了利用国内养老金资本为能源转型要素提供资金的潜力。本文以 Köhler (2020 年,第 178-224 页) 的评估草案为基础,该草案分析了可持续基础设施养老金 (SIP) 系统是否适合为能源转型投资需求提供资金。在塞舌尔的背景下,本文探讨了塞舌尔公共养老金基金 (SPF) 是否以及如何在国内投资可持续能源基础设施。
2023 年 9 月 29 日 伊利诺伊州电力局 105 West Madison Street, Suite 1401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60602 我谨代表 Prologis,全球领先的物流房地产解决方案公司,在美国现场商业太阳能发电公司中排名第二,我恭敬地请求伊利诺伊州电力局 (IPA) 对长期可再生资源采购计划 (LTRRPP) 进行重大修订,以确保屋顶太阳能开发商公平参与 Illinois Shines 社区太阳能计划,这是一项重要举措,符合未来能源就业法案和气候与公平就业法案的目标。 Prologis 感谢 IPA 致力于持续评估和更新 LTRRPP,以确保伊利诺伊州始终处于可再生能源采用的前沿,并欢迎有机会强调现有指南的某些方面可能会无意中阻碍屋顶社区太阳能项目的进展,尤其是在芝加哥等人口稠密的地区。关于普洛斯 普洛斯资产总计超过 12 亿平方英尺的仓储和配送空间,每年约有 2.8% 的全球 GDP 流经我们的物业。我们拥有宽阔的平坦屋顶,因此我们能够建造商业太阳能装置,为现场负载提供清洁能源和电池存储,帮助我们的客户减少排放,并通过提供可再生能源和提高电网弹性使社区受益。迄今为止,我们在全球投资组合中拥有 448MW 的太阳能,目标是到 2025 年达到 1GW。通过我们的太阳能发电以及在我们的物业中引入电池存储和电动汽车充电功能,普洛斯正在帮助伊利诺伊州实现其可再生能源目标,并建立可靠、安全且由私人融资的分布式能源。旨在阻止激励措施博弈的社区太阳能项目共置限制,阻碍了在现有工业和商业建筑上合法部署屋顶项目。普洛斯在该州的足迹不断扩大,尤其是在芝加哥地区,我们的投资组合包括 350 栋建筑,我们将其出租给服务于大都市市场的客户。到目前为止,Prologis 已获得其中 39 栋建筑的传统社区太阳能发电容量。Prologis 的目标是到 2040 年实现净零排放,并计划在每栋建筑上都安装太阳能。然而,LTRRPP 对共置的定义将限制我们建筑上的这种部署,并且已经损害了授予项目的财务回报。社区太阳能的共置定义虽然是为了防止通过将较大的项目人为细分为较小的项目来利用较小系统的更高可再生能源信用 (REC) 价格来操纵激励机制而制定的,但却无意中阻碍了屋顶社区太阳能的发展。由于 LTRRPP 和计划指南未提及屋顶社区太阳能与地面太阳能的区别,因此计划管理员和 IPA 选择将屋顶社区太阳能与地面安装项目区别对待。我们认识到,这一定义很可能是专门为地面安装项目而制定的,因为历史上社区太阳能都是在地面上建造的。正如在明尼苏达州等其他州所看到的那样,地面安装项目很容易通过将较大的项目细分为较小的项目来获得更高的激励率。这是有道理的,因为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专注于先进高性能化学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创造更安全、更舒适、更便捷的生活提供先进材料解决方案的新材料企业。金发科技致力于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积极应对全球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通过平衡经济、环境和社会关系,推动生存环境的不断改善,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美好生活。金发科技立足广州科学城,在全球拥有56家子公司,在南亚、北美、欧洲等海外地区设有研发和生产基地。金发科技的产品主要依靠自主创新开发,涵盖改性塑料、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轻烃及氢能、苯乙烯树脂、医疗保健等八大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电气、通信、新基建、新能源、现代农业、现代物流、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医疗保健等行业,与全球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金发科技是全球化工新材料行业产品种类最齐全的公司之一,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产品系列最齐全的改性塑料生产公司,在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方面,金发科技的技术和产品质量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公司已形成改性塑料、先进材料、绿色石化、医疗健康高分子材料四大业务板块。依托国际化的营销服务网络、卓越的运营体系和全产业链协同创新,金发科技将持续投入技术创新,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产品是市场竞争之本,为保证产品的不断创新,金发科技以“自主创新、技术领先、产品优势”的研发理念,依托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支撑,建立了“13551”战略研发体系,逐步形成以技术研究、行业研究、产品研究为驱动的研发平台。金发科技持续将营收的4.0%左右投入研发,2022年金发科技研发费用达14.53亿元。公司秉承“共同奋斗、共同成长、共同繁荣”的理念,不断创新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适应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价值共享理念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目前研发团队由博士学历工程师133人、硕士学历工程师905人组成,自主培养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院士候选人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金发科技累计申请国内外专利5401件,其中发明专利3951件、实用新型688件、外观设计34件、PCT专利459件、国外专利269件。公司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5项、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9项。金发科技顺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国内外双循环,坚持“强中台、固两端、创新为本、跨越发展”战略思路,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研发、营销、制造、信息平台,成为全球先进材料的领军企业,为国家战略材料提供支撑。金发科技顺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国内外双循环,坚持“强化中间、巩固两头、创新引领、跨越发展”的战略思路,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研发、营销、制造、信息平台,成为全球新材料领军企业,为国家战略物资提供支撑。金发科技顺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国内外双循环,坚持“强化中间、巩固两头、创新引领、跨越发展”的战略思路,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研发、营销、制造、信息平台,成为全球新材料领军企业,为国家战略物资提供支撑。
引言 近年来,国际机构和监管机构越来越关注不同行业的薪酬问题,包括上市公司、银行和银行集团、保险、资产管理以及投资公司的薪酬问题,目的是指导发行人和运营商采用符合制定和批准薪酬和激励政策、薪酬结构及其透明度的原则的薪酬政策和薪酬制度——这些原则在经济和金融危机之后得到了强化。无论是在欧洲层面还是在国家层面,在上述每个行业,监管框架都经历了重大变革——而且这一变革仍在进行中。关于上市公司,第 6 条第 (a) 款规定了薪酬政策和薪酬制度的实施。 《合并财务法》(1998 年 2 月 24 日第 58 号立法法令,“CLF”)第 123-ter 条规定,公司有义务编制并向公众提供薪酬报告,该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说明公司与薪酬相关的政策以及采用和实施该政策所使用的程序,第二部分提供有关已支付薪酬的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行人条例》(1999 年 5 月 14 日第 11971 号 Consob 条例,随后更新)中列出的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自 2019 年起,为执行所谓的《股东权利指令 II》(指令 (EU) 2017/828),根据 CLF 第 123-ter 条,股东大会必须对报告的第一部分进行有约束力的投票,并决定赞成或反对第二部分。与后者有关的决议不具约束力。《发行人条例》中有关薪酬政策和薪酬支付报告的部分也根据《股东权利指令》进行了修订,旨在提高对股东的透明度。最后,在上市公司的自我治理方面,自 2020 年以来,新的《公司治理准则》已处理了薪酬问题。在银行业,薪酬和激励政策和做法是欧洲和国家层面具体法规的主题。这些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具体地说,除其他事项外,在实施所谓的 CRD III(指令 2010/76/EU)并考虑到国际上定义的准则和标准(包括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原则和标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方法以及 CEBS 发布的准则)时,意大利银行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采取了一项措施,出台了《监管规定》,对银行和银行集团的薪酬政策、制度和做法进行了统一的规定,涉及制定和控制流程、薪酬结构和向公众披露义务,其中要求薪酬和激励政策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以实现薪酬体系与公司长期战略和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相一致,适当调整以考虑所有风险,与完成所开展活动所需的资本和流动性水平保持一致,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扭曲的激励,因为扭曲的激励可能导致违反监管规定或银行和整个系统承担过度风险。意大利银行再次介入此事,在 2012 年 3 月 2 日和 2013 年 3 月 13 日的通报中提出了两项建议,总体上强调银行需要制定一项战略,该战略与保持业务稳定性的目标相一致,也从前瞻性的角度出发,同时保持资本实力和谨慎管理流动性风险。随后,2014 年,意大利银行第 285/13 号通函中包含的薪酬政策和实践监管规定进行了修订,以实施所谓的 CRD IV(指令 2013/36/EU)中包含的规定。在实施 CRD IV 的过程中,欧盟委员会于 2014 年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识别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 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做法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条例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后适当调整以考虑所有风险,与开展所开展活动所需的资本和流动性水平保持一致,并且无论如何避免扭曲的激励机制,这可能导致违反监管规定或银行和整个系统承担过度风险。意大利银行再次介入此事,并在 2012 年 3 月 2 日和 2013 年 3 月 13 日的通报中提出了两项建议,总体上强调银行需要制定一项与保持业务稳定性目标相一致的战略,也从前瞻性的角度,以及保持资本实力和谨慎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条件。随后,2014 年,意大利银行第 285/13 号通函中包含的薪酬政策和实践监管规定进行了修订,以实施所谓的 CRD IV(指令 2013/36/EU)中的规定。为实施 CRD IV,欧盟委员会于 2014 年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确定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实践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 CRD IV 后,EBA 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实践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适当调整以考虑所有风险,与开展所开展活动所需的资本和流动性水平保持一致,并且无论如何避免扭曲的激励机制,这可能导致违反监管规定或银行和整个系统承担过度风险。意大利银行再次介入此事,并在 2012 年 3 月 2 日和 2013 年 3 月 13 日的通报中提出了两项建议,总体上强调银行需要制定一项与保持业务稳定性目标相一致的战略,也从前瞻性的角度,以及保持资本实力和谨慎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条件。随后,2014 年,意大利银行第 285/13 号通函中包含的薪酬政策和实践监管规定进行了修订,以实施所谓的 CRD IV(指令 2013/36/EU)中的规定。为实施 CRD IV,欧盟委员会于 2014 年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确定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实践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 CRD IV 后,EBA 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实践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确定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做法的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该法规后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监管技术标准 (RTS),该标准涉及用于确定专业活动对机构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类别(所谓的“风险承担者”)的定性和定量标准。2015 年 12 月,EBA 根据 CRD IV 中的规定,发布了其前身 CEBS 制定的“健全薪酬政策指南”的更新版,详细定义了与薪酬结构、薪酬政策以及相关治理和实施流程相关的规则。意大利银行实施了这些指南的指示,并于 2018 年更新了第 285 号通函中提到的薪酬政策和做法的规定。最后,在 2019 年,发布了 CRD V(指令 2019/878/EU)和法规 (EU) 2019/876(CRR II)。在通过该法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