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2.1.1。根据 28 CFR § 20.32,可纳入犯罪,在 III 中记录严重和/或重大犯罪。根据 DoDI 5505.11,第 1.2.d 段,排除在指纹收集之外的犯罪包括非严重犯罪,例如醉酒、流浪、扰乱治安、违反宵禁、游荡、虚假火灾警报、不明确的怀疑或调查指控以及交通违规(但将包括因车辆过失杀人、在药物或酒精影响下驾驶以及肇事逃逸而被捕的数据),但不包括 28 CFR § 20.32(a) 犯罪。附件 5 中列出了在此有限目的下不被视为严重或重大的犯罪行为。附件 5 中列出的犯罪行为不需要收集或提交指纹或 CHRI,除非此类犯罪行为伴有其他严重或重大犯罪行为,IAW 28 CFR § 20.32。(T-0)
Armin Kuhr 3 Tran Huu Tien 4 Nguyen Quang Dao 5抽象背景:传统的犯罪学理论通常强调犯罪行为中的社会和环境因素。然而,随着遗传学和神经影像技术的进步,早期的生物学研究最初是还原性的,并专注于物理特征,它已经显着发展。这种进化使人们对生物因素在犯罪行为中的作用有了更细微的了解。目的:本综述旨在批判性地研究遗传,神经生物学和心理生理因素如何促进犯罪行为,并探索这些生物学倾向与环境影响之间的相互作用。方法:我们系统地分析了经验研究,这些研究研究了大脑结构,神经递质系统中异常的影响,以及对反社会行为的遗传倾向,将这些发现与社会环境条件相结合。结果:最近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脑额叶皮层和杏仁核等大脑区域中异常的显着贡献,以及神经递质系统对反社会行为的失调。这些生物学因素与环境影响相结合,增强了我们对犯罪倾向的理解。结论:将生物学观点融入犯罪学理论中,标志着在研究犯罪行为的研究中,朝着更全面的方法进行了重大转变。正在进行的跨学科研究和协作对于继续促进我们对犯罪行为的理解和管理至关重要。本综述提倡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道德政策制定,强调生物学研究的潜力提高刑事司法系统的疗效和人性。关键词:生物犯罪学,犯罪行为的神经生物学,遗传易感性,心理生理因素,多学科方法。
意大利刑法典第 52 条:“正当防卫包括在生命、健康、人身和财产完整遭受或即将遭受危险时,为自己或他人进行防卫,只要防卫与犯罪行为相称。一个人因需要保护自己或他人的权利免受当前不公正犯罪的危险而不应被定罪,只要防卫与犯罪行为相称。”
tis论文认为,犯罪行为应仍然是停止的重点,并且不应放弃累犯作为避免的衡量。此外,研究应建立非犯罪司法结果与犯罪和减少累犯之间的更牢固的因果关系,以便决策者有能力将重点放在他们身上,以此作为一种侵犯犯罪行为的方式。可以通过在校正中使用更多的实验研究(例如随机对照试验)来完成。实际上,从业者和政策制定者没有时间等待长时间的随访时间来解决犯罪行为的改变。tis是诸如“救赎研究”,“信号理论”之类的概率模型,并且风险评估可能对预测谁可能停止有用。
经济是影响一个国家发展和一体化进程的主要支柱之一,从社会、政治和安全角度来看,许多其他问题都取决于经济,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本课程,学生能够熟悉主要的经济类别。最重要的是,主要关注的是攻击一个国家及其他国家经济体系的犯罪活动,以及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防止针对经济体系运作的犯罪行为。在此背景下,将分析各种此类现象,如洗钱、逃税、白领犯罪,尤其是保险和买家欺诈、伪造货币、保护工业产权和版权、虚假破产等。基于上述重点,本课程还将提供用于侦查和证明这些犯罪行为的犯罪方法的基础知识,这些犯罪行为在大多数立法中都属于经济和金融犯罪类别,依据科索沃共和国及其他地区的法律规定。
犯罪,心理学和公共政策(CRMPPP)的15个学分本科生证明计划为学生提供了犯罪和犯罪行为的原因,法律和刑事司法程序以及针对犯罪相关问题的公共政策的概述。学生会深入了解犯罪的社会和心理原因,为犯罪和预防犯罪的政策,使用心理学分析和调查犯罪行为的政策,以及涉及被告和被定罪的罪犯的法律程序。认证计划旨在为那些有兴趣更多了解刑事司法系统和犯罪原因的人提供。了解犯罪行为原因和刑事司法系统的知识对警察,安全,惩教系统,社会工作,法律,心理学,新闻,政府或政治的职业至关重要。
(8.5)(a)(i)“暴力犯罪”是指被告在委员会期间使用或拥有并威胁使用的致命武器,或者企图委托对老年人或残疾人或犯罪的人或谋杀犯罪或犯罪犯罪的任何犯罪,犯有谋杀罪,第一或二级攻击,绑架,绑架,犯罪,第二级或第二级犯罪,犯罪,犯罪,犯罪,犯罪行为,犯罪,犯罪,犯罪行为,犯罪,犯罪行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的非自愿奴役,或者是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的性奴役而贩运人口,或者在此直接逃亡期间,或被告在委员会期间或在谋杀委员会期间或企图犯下重罪或直接飞行的委员会,对任何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或死亡。
在这方面,我们可能会注意到,在美国,一些大学现在正在开展大脑-无人机竞赛。6 在这些活动中,参与者戴上外部读脑耳机,通过思考来控制无人机的飞行,而不是用肌肉系统来移动双手来控制操纵杆。现在让我们悲观地假设,有人故意驾驶无人机撞向他人,造成他人伤害甚至死亡。什么样的行为可能构成他们可能被指控的任何罪行的犯罪行为?他们可能有意并实现了某些后果,但他们做了什么来导致这些后果?法律能否说他们从事了心理行为,而这种心理行为就是他们构成犯罪行为的行为?或者他们摇动他们的运动皮层(比如说,通过想象挥动他们的手)来让无人机潜入人体,并且大脑的摇动仍然是身体的(大脑是身体的一部分),而且大脑的摇动是构成犯罪行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