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放射治疗 (RT) 是癌症患者的重要治疗方式。大约 50% 的癌症患者在患病期间接受 RT [1]。RT 的机制基于电离辐射与物质(生物材料 - 身体组织)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电离辐射在其穿过的组织细胞中沉积能量。RT 的一个重要生物学结果是 DNA 损伤,它可能直接通过组成 DNA 分子的电离原子引起,也可能间接通过产生自由基引起。这些过程会导致 DNA 双链或单链断裂,从而导致细胞死亡和有丝分裂失败。因此,电离辐射会引起 DNA 损伤并扰乱细胞周期进程,从而阻碍细胞分裂和阻止增殖 [2–6]。
简介放射治疗 (RT) 是癌症患者的重要治疗方式。大约 50% 的癌症患者在患病期间接受 RT [1]。RT 的机制基于电离辐射与物质(生物材料 - 身体组织)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电离辐射在其穿过的组织细胞中沉积能量。RT 的一个重要生物学结果是 DNA 损伤,它可能直接通过组成 DNA 分子的电离原子引起,也可能间接通过产生自由基引起。这些过程会导致 DNA 双链或单链断裂,从而导致细胞死亡和有丝分裂失败。因此,电离辐射会引起 DNA 损伤并扰乱细胞周期进程,从而阻碍细胞分裂和阻止增殖 [2–6]。
本指令根据 (IAW) 空军手册 (AFMAN) 48-148《电离辐射防护》、AFMAN 40-201《放射性物质 (RAM) 管理》、空军专业守则 4B051《生物环境工程师电离辐射指南》、DAFMAN 48- 125《人员电离辐射剂量测定》、T.O. 实施管理三泽空军基地 (MAB) 辐射安全计划的程序。33B-1-1《无损检测方法,基本理论》、AFI 48- 139《激光和光辐射防护计划》、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Z136.1《激光的安全使用》、AFI 48-109《电磁场辐射 (EMFR) 职业与环境健康计划》和 ALARA(尽可能低的合理可行)概念,10 C.F.R.20.1003,针对电离辐射暴露(例如 RAM 或辐射产生装置 (RPD))。它为所有指挥官、辐射安全官 (RSO)、激光安全官 (LSO)、单位辐射安全官 (URSO)、承包办公室人员以及所有其他职责涉及潜在电离和非电离辐射暴露的人员提供指导。本出版物适用于国防部 (DoD) 的所有文职雇员和制服成员,这些人员的职责涉及在可能发生电离和非电离辐射暴露的区域执行或监督工作。它还适用于未受职业暴露的人员(普通公众),只要它涉及控制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空军拥有和/或运营的电离和非电离辐射源的潜在危害。本指令不适用于医疗患者在诊断或治疗过程中所受的辐射,也不适用于人员在战斗中使用核武器或热核武器所导致的电离辐射的辐射。
2.1 辐射有两种: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是任何类型的粒子或电磁波,其携带的能量足以直接或间接地从原子中去除电子(即“电离”原子)。这包括高能电磁辐射(伽马射线和X射线)、带电粒子(阿尔法和贝塔辐射)和中子。这些辐射会对人体组织造成损害。非电离辐射的能量足以移动分子中的原子或使其振动,但不足以引起电离。非电离辐射的例子有无线电波、可见光和微波。我们的政策适用于产生电离辐射的物质(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一词涵盖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废物。
• 在授权过程的所有阶段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国际义务、《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相关法规; • 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授权条款和条件、《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适用法规,并确保定期检查按要求进行; • 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的规定,对授权和未经授权的处所和设施进行突击检查; • 保存单位主任指定的记录; • 记录所有检查结果/观察结果,提交给单位主任; • 编写检查报告草稿; • 在发现孤立源的情况下,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采取适当行动(通常包括现场视察); • 无论何时,在需要时执行即席/计划外检查; • 检查和测试在受检查设施中发现的任何电离辐射装置、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 • 使用或安装任何设备或测量装置,对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进行取样、测量或分析,并测量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的质量; • 检查任何受检处所内发现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外壳、容器或车辆; • 检查任何拟处置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场所,或建设用于使用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设施的场所; • 检查任何处置、建造或竖立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场所; • 检查用于运输核材料、放射性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土地或车辆; • 检查授权持有人根据《核安全和辐射保护法》保存或持有的登记册、授权和文件;
• 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国际义务、《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以及授权过程各个阶段的相关法规; • 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授权条款和条件、《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适用法规,并确保定期检查按要求进行; • 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的规定,对授权和未经授权的处所和设施进行突击检查; • 保存单位主任指定的记录; • 记录所有检查结果/观察结果,提交给单位主任; • 编写检查报告草稿; • 在发现孤立源的情况下,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采取适当行动(通常包括现场视察); • 无论何时,按要求进行即兴/计划外检查; • 检查和测试在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电离辐射装置、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 • 使用或安装任何设备或测量装置对在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或核材料进行取样、测量或分析,并测量在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的质量; • 检查在任何受检处所发现的任何装置、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外壳、容器或车辆; • 检查任何拟处置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装置的场所,或建设用于使用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装置的设施的场所; • 检查任何处置、建设或竖立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装置的场所; • 检查用于运输核材料、放射性材料或电离辐射装置的土地或车辆; • 检查授权持有人根据《核安全和辐射保护法》保存或持有的登记册、授权和文件;
• 在授权过程的所有阶段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国际义务、《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相关法规; • 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授权条款和条件、《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适用法规,并确保定期检查按要求进行; • 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的规定,对授权和未经授权的处所和设施进行突击检查; • 保存单位主任指定的记录; • 记录所有检查结果/观察结果,提交给单位主任; • 编写检查报告草稿; • 在发现孤立源的情况下,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采取适当行动(通常包括现场视察); • 无论何时,在需要时执行即席/计划外检查; • 检查和测试在受检查设施中发现的任何电离辐射装置、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 • 使用或安装任何设备或测量装置,对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进行取样、测量或分析,并测量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的质量; • 检查任何受检处所内发现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外壳、容器或车辆; • 检查任何拟处置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场所,或建设用于使用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设施的场所; • 检查任何处置、建造或竖立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场所; • 检查用于运输核材料、放射性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土地或车辆; • 检查授权持有人根据《核安全和辐射保护法》保存或持有的登记册、授权和文件;
• 在授权过程的所有阶段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国际义务、《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相关法规; • 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授权条款和条件、《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适用法规,并确保定期检查按要求进行; • 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的规定,对授权和未经授权的处所和设施进行突击检查; • 保存单位主任指定的记录; • 记录所有检查结果/观察结果,提交给单位主任; • 编写检查报告草稿; • 在发现孤立源的情况下,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采取适当行动(通常包括现场视察); • 无论何时,在需要时执行即席/计划外检查; • 检查和测试在受检查设施中发现的任何电离辐射装置、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 • 使用或安装任何设备或测量装置,对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进行取样、测量或分析,并测量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的质量; • 检查任何受检处所内发现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外壳、容器或车辆; • 检查任何拟处置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场所,或建设用于使用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设施的场所; • 检查任何处置、建造或竖立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场所; • 检查用于运输核材料、放射性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土地或车辆; • 检查授权持有人根据《核安全和辐射保护法》保存或持有的登记册、授权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