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8 月摘要本研究调查了使用跨国比较来研究经济监管如何影响增长的研究。同行评议文献中的研究往往依赖世界银行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监管措施。这些研究似乎反映了一种共识,即进入监管和反竞争产品和劳动力市场监管通常不利于增长。这项跨国研究的结果结合经济理论以及其他国家特定的经济监管研究,支持了经济监管往往会降低竞争市场福利的假设。鉴于某些类型的经济监管仍在继续使用,研究结果可能为政策制定者提供重要的经验教训。 JEL 代码:K23、O38、O47 关键词:监管、经济增长、生产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数、经合组织、产品市场监管、就业保护立法 作者隶属关系和联系信息 James Broughel Robert Hahn 高级研究员 乔治梅森大学梅卡图斯中心客座教授 牛津大学史密斯学院兼职教授 杰出高级研究员 乔治梅森大学安东宁斯卡利亚法学院技术政策研究所 jbroughel@mercatus.gmu.edu robert.hahn@smithschool.ox.ac.uk 致谢 作者要感谢 Scott Wallsten 和 Cliff Winston 的有益评论,以及 Jack Salmon 和 Blake Hoarty 的出色研究协助。© 2020 James Broughel、Robert Hahn 和乔治梅森大学梅卡图斯中心 本文可在 https://www.mercatus.org/regulations/impact-economic-regulation -growth-survey-synthesis 上访问
… 请愿人(Thiru V.Anil Kumar,SLDC 常任律师) 听证日期: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 年 1 月 28 日;2020 年 2 月 11 日;2020 年 3 月 10 日;2020 年 6 月 2 日;2020 年 7 月 14 日和 2021 年 2 月 23 日 命令日期:2021 年 6 月 15 日
要查看此改进的明确证据,我们要求PG&E提供一份清单,以显示其新模型如何改变其缓解措施的地理目标。尽管他们无法提供此信息,但PG&E描述了使用该模型的内部过程。长期计划过程依赖于主题专家(SME)来制定降低风险措施,并且在共享和讨论模型结果的风险建模团队与中小型企业之间进行了多次会议和讨论。但是,PG&E没有保留任何正式的前后记录,无法清楚地证明对建议或建造的模型影响。使用中小企业制定缓解措施与公用事业行业的标准实践一致,用于制定分配风险措施。
11 亚洲开发银行,《2018 年年度报告:共同努力建设繁荣、包容、有韧性和可持续的亚太地区 共同努力建设繁荣、包容、有韧性和可持续的亚太地区》(2018 年)
及以后。本命令规定,对不遵守 RPO 的审议期为 2015-16 年至 2023-24 年。4. 该请愿书的第一次听证会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举行。西中央铁路公司贾巴尔普尔 CEDE 的 Shri JR Meena 代表被告出庭。听证会上,西中央铁路公司贾巴尔普尔 CEDE 的 Shri JR Meena 告知,印度铁路公司正在努力采购可再生能源,以履行 MPERC 现行法规规定的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并且铁路公司很可能从今年起实现 RPO 目标。委员会澄清说,该主动请愿书是关于弥补 2020-21 年至 2023-24 年期间的 RPO 缺口。委员会注意到,请愿人已提交了一封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5 日的信函,其中未提供有关该期间 RPO 遵守情况的信息。申请人有 15 天的时间提交 2020-21 年至 2023-24 年期间 RPO 合规性的完整信息。该案件将于 2024 年 9 月 3 日举行听证会。
2. 根据《2023 年电力法》第 142 条,向被告及其他有义务的实体发出通知,要求其说明不遵守委员会上述法规/指令的原因,以说明为什么不根据《2003 年电力法》第 142 条对其采取刑事处罚措施。在同一通知中,委员会还指示其最迟在 2024 年 9 月 3 日之前按照通知所附的规定格式提交 201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间 RPO 合规性信息。3. 请愿听证会于 2024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6 日举行。被告出席了 2024 年 9 月 4 日举行的听证会,并要求有时间提交对此事的答复。委员会允许被告在宣誓书上提交对此事的答复,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9 日。被告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提交了一份宣誓书,陈述了 RPO 合规情况,如下所示:
通讯作者:Serhiy Podosynnikov,s.podosinnikov74@gmail.com 稿件类型: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文献计量分析,调查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家和初创企业面临的监管障碍。研究强调,许多地区不一致和过时的法规如何挑战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增长和可扩展性。主要障碍包括复杂的许可流程、限制性的电网连接政策以及补贴和税收激励等支持机制不足。该研究强调,尽管全球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投资有所增长,但许多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由于高资本成本和监管障碍而落后。该方法涉及使用指定的关键词(例如“创业”、“初创企业”、“可再生能源”和“监管障碍”)从 Scopus 数据库收集数据。使用 Biblioshiny 和 Excel 等工具通过文献计量技术分析了 2002 年至 2024 年期间发表的 107 篇文献。该研究通过删除不相关的术语和合并同义词来清理和处理数据,以提高文献计量分析的准确性。关键研究指标,如 h 指数、g 指数、m 指数和引用率,用于评估出版物和作者的影响。分析还侧重于共引网络、聚类关键词和跟踪主题随时间的变化。结果表明,可再生能源创业的监管障碍得到了广泛研究,但研究成果分散。确定了五个主要关键词集群:可再生能源技术、政策和监管框架、商业模式、经济发展和环境可持续性。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是跨学科研究的融合,结合了克服障碍的经济、政策和技术视角。分析强调了近年来出版物数量的显着增长,在 2022 年达到 15 篇出版物的峰值,这反映了学术界对这一领域日益增长的兴趣。被引用最多的论文通常讨论监管挑战的解决方案,例如简化行政流程、改善电网接入和实施支持性金融机制。德国和加利福尼亚等主要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案例研究展示了促进创新并使初创企业蓬勃发展的成功战略。然而,该研究强调,许多新兴市场仍在与过时的监管框架作斗争,这些框架阻碍了新技术的商业化,特别是在能源存储领域。该研究的结论是,未来的研究应该侧重于详细的纵向研究和结合法律、经济和技术分析的跨学科方法。敦促政策制定者采取灵活、制定适应性法规来支持可再生能源创新,确保初创企业能够利用技术进步并为全球能源转型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