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两方符合以下 (a) 或 (b) 的情况。但是,关于(a),子公司(公司法(2005 年法律第 86 号)第 2 条第 3 款和公司法实施条例(司法部令第 2005 年第 86 号)第 3 条定义的子公司) 2006 年第 12 号)下同。)或,对于(i),如果子公司之一是《企业重组法》(2002 年法律第 154 号)第 2 条第 7 款规定的重组公司(以下简称“重组公司”)或 不包括根据《民事再生法》(1999 年法律第 225 号)第 2 条第 4 款正在进行再生程序的公司(以下简称“康复程序”),目前已存在。 (a)母公司(指《公司法》第二条第四款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三条所定义的母公司。下同。)
7. 注意事项 (1) 参赛人员须知: a. 本比赛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70条及第71条规定之情形。 (i)申请人必须持有2022、2023和2024财政年度各部委和机构统一资格“货物销售”类别的“A”、“B”、“C”或“D”级。 (投标前,请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复印件。)C)目前不受日本国土安全部部长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投标指南》暂停投标限制的人员。 (五)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之人员有资本或个人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之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原则上,已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人员不得进行分包。但有关部会暂停提名权机关认定确有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严格遵守《投标及合同指南》的人员。 (2)投标条款和条件的展示地点:a)日本陆上自卫队小平学校总务部会计科办公室。b)投标人应在投标日期前至少一天访问日本陆上自卫队小平学校会计科合同科。届时将分发招标文件。 (原则上,不接受使用规定格式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投标。) (3)投标条件 A. 违约金:中标人不同意签订合同时,至少收取中标金额(中标单价×计划数量)100 分之 5 的违约金。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时,至少收取计划合同金额(合同单价×计划数量)100 分之 10 的违约金。 (一)延误赔偿金:每延误一天,至少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C)中标人确定方式:中标人以单价(不含税)为定额,在评估价范围内,单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另外,单价是计划价
2024 年 2 月 19 日 — ... 有意与防卫省签订合同的人... 本规范适用于由防卫省管理的陆上自卫队市谷驻地的建设... a) 规范。公共建筑建设标准规范。(由国土交通省、部长官房、政府维护部监督)。公共...
7. 注意事项 (1) 参赛人员须知: a. 本比赛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70条及第71条规定之情形。 (i)申请人必须持有2022、2023和2024财政年度各部委和机构统一资格“货物销售”类别的“A”、“B”、“C”或“D”级。 (投标前,请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复印件。)C)目前不受日本国土安全部部长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投标指南》暂停投标限制的人员。 (五)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之人员有资本或个人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之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原则上,已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人员不得进行分包。但有关部会暂停提名权机关认定确有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严格遵守《投标及合同指南》的人员。 (2)投标条款和条件的展示地点:a)日本陆上自卫队小平学校总务部会计科办公室。b)投标人应在投标日期前至少一天访问日本陆上自卫队小平学校会计科合同科。届时将分发招标文件。 (原则上,不接受使用规定格式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投标。) (3)投标条件 A. 违约金:中标人不同意签订合同时,至少收取中标金额(中标单价×计划数量)100 分之 5 的违约金。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时,至少收取计划合同金额(合同单价×计划数量)100 分之 10 的违约金。 (一)延误赔偿金:每延误一天,至少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C)中标人确定方式:中标人以单价(不含税)为定额,在评估价范围内,单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另外,单价是计划价
(1) (2) 申请人不得处于被签约官员等暂停提名的期间。 (三)不属于预算结算与会计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的人员。此外,未成年人、受助人或已获得订立合同所需同意的受助人属于同条中有特殊原因的情况。 (四)不属于预算结算与会计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人员。 (5) 目前不存在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等中止指定方针》而被中止指定为部长官秘书处卫生督察、防卫政策局局长、防卫装备局局长、地面参谋长等职务的情况。 (6) 与依前项规定被中止提名的人有资本或私人关系,并且不打算与该人就同类物品的购买、销售、制造或服务合同与国防部签订合同的人。 (7) 作为一般规则,不允许对已暂停提名的人员进行分包。但有关部门指定中止职权人确知有不得已事由者,不在此限。 (八)第六项所称资本、私人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 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况 双方属于下列(a)或(b)项的情况。但是,对于(a),其中一家子公司(指《公司法》(2005 年第 86 号法)第 2 条第 3 项和《公司法施行条例》(2006 年法务省令第 12 号)第 3 条规定的子公司;下同),或者关于(b),其中一家子公司是(第172号)已存在第2条第7项规定的重整公司(以下简称“重整公司”)或民事重生法(1999年第225号法)第2条第4项规定的重整程序(以下简称“重整程序”)的情况除外。 (a) 母公司之间存在关系时(指公司法第二条第四项及公司法施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母公司;下同); (b) 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存在关系时;但是,关于(a),不包括该公司是重组公司或正在进行重整程序的公司的情况。 (a) 一方公司的高级职员(指专职或兼职的董事、会计顾问、监事、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或其他同等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以下各项相同)目前担任另一家公司的高级职员时。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担任另一家公司的受托人时,根据公司重整法第67条第1款或民事复兴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除(a)和(b)所列的情况外,如果在资本结构或人员结构方面有关联的一家公司成功竞标,导致对另一家公司的提名或其他措施中止。 (9) 投标前已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传真受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