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空间法杂志》密西西比大学法学院一本致力于空间法和人类在外层空间活动引起的法律问题的杂志。第 41 卷 密西西比大学法学院航空和空间法法学硕士项目很高兴地宣布,将于 2017 年出版双期第 40 卷,即《空间法杂志》第 1 期和第 2 期。欢迎作者提交手稿和随附摘要,以供审查并可能在《空间法杂志》上发表。最好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手稿和摘要。欢迎提交涉及国际和国家空间法各个方面的论文。此外,也欢迎提交涉及航空和空间法之间接口的论文。请将 Microsoft Word 或 WordPerfect 格式的手稿和随附摘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sl@olemiss.edu 或者,也可以将手稿和摘要的硬拷贝以及包含 Microsoft Word 或 WordPerfect 格式的计算机软盘发送至:J OURNAL OF S PACE L AW P.O.Box 1848 University, MS 38677 1-662-915-6857(办公室) 1-662-915-6921(传真) J OURNAL OF S PACE L AW 将继续接受和审查提交的内容。
。有很多术语用于描述网络空间。以前的描述是“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相关犯罪”或“计算机犯罪”。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一些新的术语如“高科技”或“信息时代”犯罪被添加到定义中。此外,互联网还带来了其他新术语,如“网络犯罪”和“网络”犯罪。其他形式包括“数字”、“电子”、“虚拟”、“IT”、“高科技”和“技术支持”犯罪。但是,一方面,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没有涵盖网络空间的全部含义,因为没有将网络纳入其中。另一方面,“高科技”或“电子”犯罪等术语可能过于宽泛,无法指定犯罪是确切的网络犯罪,因为其他领域也有“高科技”发展,如纳米技术和生物工程。目前,虽然没有一个术语在使用中完全占主导地位,但“网络空间”是最普遍使用的术语。一般而言,网络空间分为三类:
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特设委员会成立于 1958 年 12 月 13 日,即“人造卫星发射一年后,几乎与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成立同时”。其章程的一部分是探讨“在实施外层空间探索计划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的性质”。一年后,特设委员会转变为联合国常设委员会。该委员会最初由 24 个国家的代表组成,1961 年增至 28 个国家,1974 年增至 37 个国家,如今,在 1977 年增加 10 个新成员后,共有 47 个成员国参与。委员会的成员国与整个联合国成员国的情况相似,包括非洲、亚洲、拉丁美洲、西欧、东欧、中东、第一世界国家、第三世界国家和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国家。
在讨论“国际私人商业太空运输活动”这一主题时,即“航天器”和“航天载体”的活动,首先应该强调的是,可以而且也许应该考虑制定一部特殊的“发射法”。本文作者希望将“国际私人商业发射活动”视为国际(私人商业)太空运输系统(STS)的形式之一。国际私人商业太空运输的另一种形式是航天飞机(的活动),当它被私营企业用于国际商业运输时。因此,国际私人商业发射法可以看作是用于国际商业运输目的的“载人”航天飞行的拟议法的特别法。(“载人”飞行包括 EL V,旨在将载有乘客的有效载荷带入外层空间)。考虑是否可以并且应该将公共和私人航空法适用于私营企业开展的发射活动,这或许是现实的,因为发射活动将成为一项商业活动(因此上面说:“私人商业”,可能是一种同义反复)。2 但首先,问题出现了,为什么需要一部特殊的“国际私人商业发射法”,分别针对 EL V,无人驾驶空间物体作为国际商业货物(最终是乘客?)的运输方式运输和可重复使用(可导航)发射器,运输货物和乘客,以收取报酬或租用。原因是,等待一个成熟的国际
在八场实质性会议结束时,由每场会议主席、研讨会协调员和国际空间法研究所所长(研讨会总主席)组成的“研讨会执行委员会”开会讨论会议报告。会议报告被纳入研讨会提交给第三次外空会议的最终报告。第三次外空会议第一委员会对研讨会报告进行了积极而详细的讨论。各国政府代表团采纳了研讨会的几项提案,作为第三次外空会议报告的一部分,反映了第三次外空会议与会者对研讨会的重视,该报告为未来几十年的空间法和政策制定了国际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