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全面概述了空间法及其在国际和国家层面面临的当前挑战。首先,课程考察了外层空间活动开始前后国际空间法的历史演变,以及在国际层面通过的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形成了当今管理外层空间和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制度。其次,课程深入探讨了国际空间法在国家层面的实施情况,以及国家法律如何在商业空间活动的发展中发挥作用。第三,课程通过分析联合国外空委《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准则》对空间活动的相关性和影响,以及空间活动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探讨了空间活动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
斯洛伐克共和国教育、科学、研究和体育部正在落实斯洛伐克参与欧洲航天局 (ESA) 的欧洲合作国家计划 (PECS),并与 ESA 开展合作,并为国家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准备。2015 年,斯洛伐克共和国成立了空间活动委员会,作为部长的咨询机构,以支持这一进程,并发展斯洛伐克与欧盟之间的空间活动。2019 年,该部与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合作发布了斯洛伐克空间活动概念框架,该框架将作为未来斯洛伐克空间战略的基础。在过去的几年中,斯洛伐克空间非政府组织领域也一直很活跃,并不断发展,例如 2017 年斯洛伐克空间活动组织将第一颗斯洛伐克卫星“skCube”发射到轨道的项目。
1.1 序言 2020-2025 年国家空间计划 (NSP) 代表了捷克共和国进一步发展其工业和学术界在空间活动方面的能力和能力的战略,以确保其竞争力,并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投资在空间活动和相关领域的回报,从而提高捷克共和国公民的福祉。它还代表了捷克共和国在国际社会空间和相关领域发挥高度可见作用的政策,并提高捷克共和国在欧洲和全球舞台上的影响力。空间活动是所有国家、工业和科学活动,这些活动导致利用空间向社会开放的可能性和机会。空间活动是一个广泛的领域,涵盖卫星导航、卫星电信、地球观测、空间运输(特别是发射器)、空间态势感知、空间探索(机器人和载人航天)、空间科学(空间天文学的所有领域、微重力研究、空间环境的影响)以及与使用获得的数据相关的应用和服务。捷克航天业的发展与欧洲航天政策以及欧洲航天局 (ESA) 和欧盟 (EU) 的战略密切相关。航天业及其活动不再仅仅是科学界关注的领域。它们代表着一个具有巨大经济潜力的领域
20. 本文总结了近一年来专门针对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的紧张工作成果。在此期间,SGAC 与全球利益攸关方合作,研究空间可持续性并探讨实现这一目标所需的行动。我们还广泛分析了适用的法律框架,为我们的理解和建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反思了各种举措对解决空间活动为实现其长期可持续性而带来的一般和具体挑战的影响。
8. 敦促 1967 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与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所应遵守原则条约》的所有缔约国诚意遵守第六条,尤其是对各国在外层空间的活动承担国际责任,不论此类活动是由政府机构还是非政府实体进行;并重申,当国际组织开展空间活动时,遵守责任既由该国际组织本身承担,也由参加该组织的《条约》缔约国承担;
3. 满意地注意到委员会通过了载于委员会第六十二届会议报告附件二的序言和21《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准则》,并根据一项五年工作计划,在委员会科学和技术小组委员会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议程项目下设立了一个工作组,注意到委员会鼓励各国和国际政府间组织自愿采取措施,确保在最大限度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执行《准则》,并强调委员会是就与《准则》的执行和审查有关的问题继续进行制度化对话的主要论坛;
斯洛文尼亚国家空间活动法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由议会通过。该法案规定了颁发空间活动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并管理发射的空间物体的登记、运营商的义务、对空间物体造成的任何损害的责任以及对该法案实施的监督。无需改变任何立法。《电信法》第 25 条规定了无线电频谱政策的战略规划和协调,第 26 条规定,无线电频段分配计划应根据管理无线电频谱并适用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的国际法制定。瑞典 2020 年 4 月,瑞典政府启动了一项正式调查,以审查有关太空活动的现行立法,并于 2021 年 11 月向政府提交了报告。瑞典政府进行正式调查的目的是实现符合国际法规和国家安全需求的长期可持续太空活动监管,同时为公司、大学和学院以及太空领域的当局创造可预见性和良好条件。该报告于 2022 年春季提交给相关政府机构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转介声明目前正在政府办公室内处理。荷兰 荷兰是五项联合国空间条约的缔约国。2006 年,荷兰修改了《空间活动法》(该法),该法于 2008 年 1 月生效。该法将“空间活动”定义为“在外层空间发射、飞行操作或制导空间物体”,适用于“在荷兰境内或从荷兰境内或在荷兰船舶或荷兰飞机上或从荷兰船舶或飞机上”进行的私人空间活动。该法不适用于荷兰公民在国外开展的活动,也不适用于政府负责开展的空间活动。2015 年 1 月 19 日的《非制导卫星法令》扩大了该法的范围,包括通过通信链路控制来自荷兰的外层空间非制导空间物体。负责实施该法案的无线电通信局委托对 LTS 指南进行分析,从而对每项指南给出指示,说明该指南是否已在该法案和次级法规中涵盖,如果没有,是否应实施以及如何实施。这项研究的结果将于 2022 年底交付,并将为该法案的预期修订过程提供输入,该过程最早可能于 2023 年下半年开始。作为外空委成员国,荷兰完全遵守委员会的空间碎片减缓指南、IADC 空间碎片减缓指南、国际电联建议 ITU-R S.1003、欧洲空间碎片减缓行为准则和 ISO 标准。荷兰支持欧空局和欧盟的倡议。
新草案序言部分(PP1至PP4)提及了此前有关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法律框架的决议,旨在促进国际合作,利用空间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实“空间2030”议程。PP5至PP7回顾了建立信任措施、对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的新威胁以及改善信息交流以加强外层空间作业安全性的必要性。PP8至PP10承认外空委在提高各国透明度和信任度以及促进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