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涅狄格大学遵守所有适用的联邦和州法律,涉及非歧视、平等机会和平权行动,在所有项目和活动中不因种族、肤色、国籍、残疾、性别、年龄或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特征而歧视,并支持所有促进平等机会和禁止歧视的州和联邦法律,包括为残疾人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如需申请便利条件或有与大学非歧视政策相关的问题,请联系:机构公平办公室第九条协调员;241 Glenbrook Rd., Unit 4175; Storrs, CT 06269;电话:(860) 486- 2943;equity@uconn.edu(非歧视政策);人力资源部 ADA 案件经理;9 Walters Ave., Unit 5075; Storrs, CT 06269;电话:(860) 486-3034;hr@uconn.edu(住宿要求)。
关于计量统一 第一节 总则(第一至第五条) 第二节 量级单位、仪器和测量方法(第六至第九条) 第三节 计量部门(第十至第十一条) 第四节 国家计量监督管理(第十二至二十二条) 第五节 计量器具的庆祝和检定(第二十三至二十四条) 第六节 违反本法的责任(第二十五条) 第七节保障计量统一工作的资金筹措(第26-27条) 1993年4月27日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第4872-1号决议《关于实施俄罗斯联邦计量统一法》 本法确定了俄罗斯联邦计量统一的法律原则,调节了俄罗斯联邦国家行政机关与法人和自然人在计量器具生产、发放、使用、修理、销售和进口方面的关系,旨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法律和秩序以及俄罗斯联邦的经济,防止不可靠的计量结果造成的负面影响。
印第安纳州教育部 教育部长凯蒂詹纳博士 政策通知声明 印第安纳州教育部 (IDOE) 的政策是,在其计划、活动或就业政策中,不得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国籍、年龄或残疾进行歧视,正如印第安纳州民权法 (IC 22-9-1)、第六和第七章 (1964 年民权法案)、1973 年同酬法案、第九章 (教育修正案)、第 504 节 (1973 年康复法案) 和美国残疾人法案 (42 USCS § 12101, et. seq.) 所要求的。关于印第安纳州教育部是否遵守《第九条》和其他民权法律的问询,可直接联系印第安纳州教育部人力资源总监,地址:110 North Senate Avenue,印第安纳波利斯,印第安纳州政府中心北,9 楼,邮编:46204-2798,或美国教育部民权办公室主任,地址:111 North Canal Street,Suite 1053,芝加哥,伊利诺伊州 60606-7204。
本地地方法律旨在与《纽约州宪法》和纽约州法律授予拉什镇镇委员会的权力保持一致,并根据这些权力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力:《纽约州宪法》第九条第二款 (c)(ii)(6)、(10);《市政地方自治法》第 10(1)(i) 条;《市政地方自治法》第 10(1)(ii)(a)(6)、(11)、(12) 和 (14) 条;《市政地方自治法》第 10(1)(ii)(d)(3) 条;《市政地方自治法》第 10(2) 条;《市政地方自治法》第 10(3) 条;《市政地方自治法》第 10(4)(a) 和 (b) 条;《地方政府法规》第 10(1)、(6) 和 (7) 条;《镇法》第 64 (17-a) 条;《镇法》第 130(3) 和 (15) 条;《镇法》第 135城镇法第 16 条(分区和规划)(含);环境保护法 §3-0301(1)(b)、3-0301(2) (m) 和 8-0113 以及 6 NYCRR 第 617 部分(也称为《州环境质量审查法》),因为它涉及既不排除也不豁免于此项地方法法律的申请。
本目录取代研究生院以前出版的所有公告、目录和手册,并描述了从 2005 年秋季开始提供的学术课程。2005 年秋季及以后被大学录取的研究生必须遵守本目录中公布的规定。纽黑文大学致力于采取平权行动,并奉行一项政策,即根据个人优点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就业、晋升、录取、教育机会和经济援助管理机会。这项政策的实施不考虑种族、肤色、国籍或族裔、年龄、性别、宗教、性取向或与表现无关的残疾。根据 1972 年教育修正案第 IX 条的规定,纽黑文大学的政策是,在其招生、教育计划、活动或就业政策中不基于性别进行歧视。根据联邦法律,该大学被授权招收非移民外国学生。有关不歧视、平权行动、平等机会和《第九条》的问询,可直接联系大学平等机会/平权行动官员,地址:300 Boston Post Road, West Haven, CT 06516;电话:(203) 932-7199。有特殊需要需要住宿的人
I. 出席情况 1 II. 欢迎学生董事 VARUN P. JOSEPH 并祝贺 U. T. 系统首席合规和风险官 PHILLIP B. DENDY 先生 1 III. 议程项目 2 1. U. T. 系统董事会:批准同意议程项目 2 IV. 休会至执行会议 2 V. 重新召开公开会议 2 1a. U. T. 系统董事会:与律师讨论未决法律问题 3 1b. U. T. 系统董事会:讨论有关实施参议院第 11 号法案(校园携带武器)的法律问题并采取适当行动 3 1c.德克萨斯大学系统董事会:讨论与采购相关的法律问题并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实施参议院第 20 号法案 3 1d. 德克萨斯大学系统董事会:讨论与根据《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处理投诉的程序相关的法律问题 3 1e. 德克萨斯大学系统董事会:讨论与 Glass、Moore 和 Carter 诉德克萨斯州、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等案中的未决法律问题并采取适当行动 3
本文所含信息截至 2024 年 3 月为官方信息。学院保留随时对法规、费用和/或其他变更、课程和课程设置进行适当更改的权利。如有变更,主管学术项目的副校长将以公告正式修订的形式发布。修订内容可在 http://www.holmescc.edu/about/bulletin.aspx 上找到。霍尔姆斯社区学院在教育项目和活动、就业实践或招生过程中不会因种族、肤色、宗教、国籍、性别、年龄、残疾或基因信息而歧视任何人。以下管理人员已被指定处理有关霍姆斯社区学院非歧视政策的问询:有关遵守第六条、反歧视法案和第九条的问询由合规和机构研究副总裁协调,地址:亨利·B·麦克莱伦行政大楼,邮政信箱 369,古德曼,密西西比州 39079,电话:662-472-9429,电子邮箱:compliance@holmescc.edu。有关遵守第 504 条和《美国残疾人法案》的问询由残疾学生服务协调员协调,地址:MR Thorne 职业技术大楼,邮政信箱 369,110 室,古德曼,密西西比州 39079,电话:662-472-9088,电子邮箱:disabilitysupportservices@holmescc.edu。
空间研究委员会的行星保护政策是全球技术官僚治理的胜利。该政策由一群科学专家制定,随后受到科学和空间界的高度重视。然而,由于空间研究委员会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授权的独立组织,行星保护政策是所谓“软法”或不具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一个例子,简而言之,没有人有任何法律义务遵守它们。该政策与《外层空间条约》第九条及其呼吁避免对月球和其他天体造成“有害污染”的规定相关。虽然地球轨道以外的空间活动一直是政府科学空间机构的专属领域,但这并没有造成什么问题。然而,随着私人和“非科学”空间活动的激增并开始将其范围扩展到地球轨道以外,行星保护政策正在接受考验。本文将探讨在“新太空”时代制定和维持有效的行星保护制度所面临的挑战。这将涉及现有政策及其所处的治理框架。然而,不仅要考虑和了解政策本身的具体内容,还要考虑和了解政策必要性的科学基础。最后,本文将考虑是否需要更广泛的“环境”框架,因为太空活动的类型和地点多种多样。
• 第四条第 1 款 (f) 项 - 开展或促进研究和开发本公约第二条所定义的通用设计的商品、服务、设备和设施,这些商品、服务、设备和设施应当尽量减少改造,以最低成本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要,促进其可得性和使用,并在制定标准和准则时促进通用设计。 • 第四条第 3 项 - 缔约国在制定和执行实施本公约的立法和政策以及在涉及残疾人问题的其他决策过程中,应当通过其代表组织,与残疾人,包括残疾儿童,密切协商,积极吸收他们参与。 • 第九条 - 为了使残疾人能够独立生活和充分参与生活的各个方面,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使用物质环境、交通、信息和通信,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和系统,以及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向公众开放或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服务。 • 第 19 条 - 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的住房权利和平等的权利,获得在社区内独立生活所需的支持。 • 一般性意见 5 - 主要涉及确保每个人都享有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的权利,以及个人有权选择和控制居住地,支持个人的意愿和偏好。
条款/章节名称 页码 第 IA 条 分区条例 1-1 第二条 权力和目的 第 2.0 节 权力 2-1 第 2.1 节 目的 2-1 第三条 简称 第 3.0 节 简称 3-1 第四条 解释 第 4.0 节 更大限制 4-1 第 4.1 节 违规许可或执照 4-1 第五条 冲突 第 5.0 节 冲突 5-1 第六条 可分割性条款 第 6.0 节 可分割性条款 6-1 第七条 定义 第 7.0 节 词语和短语 7-1 第八条 区域的设立 第 8.0 节 区域 8-1 第 8.1 节 官方分区地图或地图 8-1 第 8.2 节分区图的变更 8-1 第 8.3 节 官方分区图的更换 8-2 第 8.4 节 区域边界的解释规则 8-2 第 8.5 节 未包括在区域内的区域 8-3 第九条 一般规定 第 9.0 节 目的 9-1 第 9.1 节 建筑工地面积的减少 9-1 第 9.2 节 对交通信号的干扰 9-1 第 9.3 节 拐角处、路缘切口和铁路交叉口的视野间隙 9-1 第 9.4 节 拐角地段和双临街地段的临街面 9-1 第 9.5 节 公用设施位置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