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遵循 RED II 和 RFNBOs 授权法案中使用的术语,使用“竞价区”、“不平衡结算期”或“向下重新调度”等术语。这些术语的定义可在本文件的附件中找到。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这些确切术语不存在或不适用的情况下(例如非欧盟国家的生产),应使用等效概念。这些等效术语应反映给定场景或国家/地区的电力系统的性质(例如,“竞价区”的等效术语应考虑相应的电力市场设计,例如节点设计而不是分区设计)。下文中提到原产地保证(以下简称 GoO)的地方也可以使用等效文件(例如英国的可再生能源原产地保证或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证书)。有关购电协议和原产地担保的进一步指导,请参阅附件二;有关竞标区等值物和限电规则实施的进一步指导,请参阅附件三。
2。二氧化碳等效物(CO 2):二氧化碳是最重要的温室气体,但不是唯一的温室气体。为了捕获所有温室气体排放,研究人员用“二氧化碳等效物”(Co 3.EQ)表达了它们。这不仅考虑了所有温室气体,而不仅仅是Co₂。以表达二氧化碳等效碳(CO 2)中的所有温室气体,每个温室气体都由其全球变暖潜力(GWP)值加权。GWP测量与CO₂相比,气体产生的变暖量。co₂的GWP值为一个。如果气体的GWP为10,则该气体的1千克将产生变暖效果的10倍,作为一公斤的co₂。通过将特定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乘以其GWP因子,计算每种气体的二氧化碳等效物。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尺度上说明这种变暖。为了在100年内计算CO 200,我们将每种气体乘以100年的GWP(GWP100)。总温室气体排放 - 在CO₂EQ中测量 - 然后通过求和每个气体的CO 3.EQ值来计算。
22:00之前 — (4)防卫大臣、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与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请求防卫厅颁发“交付和采购命令”时…… (4)关于等效产品:如果您希望按照本次招标的规格提交等效产品,请联系防卫厅。
第 20 页 #7 - 国家洪水频率 (NFF) 程序允许使用回归估计的等效记录年限和观察记录的年数作为加权因子对估计和观察到的峰值流量的对数进行加权。当回归方程有等效记录年限时,系统会提示用户输入观察记录的年限和观察到的峰值流量。NFF 已更改为允许用户输入 500 年洪水的观测值并计算 500 年洪水的加权估计值,即使给定州没有 500 年回归方程。此计算中使用了 100 年回归方程的等效记录年限和推断的 500 年洪水。
潜在利益冲突:除 MDP 外,所有作者均为 Catalent Biologics 的员工,该公司拥有 CAT-01-106 分子。MDP 与 Roche/Genentech、Zymeworks、Astra-Zeneca/Daiichi Sankyo 有合作关系。
潜在利益冲突:除 MDP 外,所有作者均为 Catalent Biologics 的员工,该公司拥有 CAT-01-106 分子。MDP 与 Roche/Genentech、Zymeworks、Astra-Zeneca/Daiichi Sankyo 有合作关系。
在美国,FCC 已经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VHF 和 UHF 频段的新许可证必须以每 12.5 kHz 至少一个语音路径的等效效率运行,现有许可证持有者必须在 2013 年 1 月 1 日前这样做。此外,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这些频段的 12.5 kHz 效率设备还必须包括 6.25 kHz 等效效率模式。设备不必使用 6.25 kHz 带宽通道运行,但必须包括每 6.25 kHz 一个语音路径的等效模式。例如,12.5 kHz 通道中的 2 个语音时隙满足要求。同样,加拿大自 1997 年以来也要求所有无线电设备至少能够达到 12.5kHz 的效率; 2010 年之后,12.5kHz 系统将被视为“非标准”,以鼓励进一步推行 6.25kHz 等效标准。在欧洲、亚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监管机构正在敦促采取类似举措,以更有效地利用现有频谱和新频段。
*如果您选择在可用的通用时购买品牌药物,则为品牌药物支付适用的共付额或共同保险,以及品牌药物与其通用等效品之间的成本差异。品牌药物与其通用等效物质之间的成本差异将不计入您的年度最高口袋外。
在美国,FCC 已经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VHF 和 UHF 频段的新许可证必须以每 12.5 kHz 至少一条语音路径的等效效率运行,现有许可证持有者必须在 2013 年 1 月 1 日前这样做。此外,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这些频段的 12.5 kHz 效率设备还必须包括 6.25 kHz 等效效率模式。设备不必以 6.25 kHz 带宽信道运行,但必须包括每 6.25 kHz 一条语音路径的等效模式。例如,12.5 kHz 信道中的 2 个语音时隙满足要求。同样,加拿大自 1997 年以来要求所有无线电设备至少能够达到 12.5kHz 的效率; 2010 年之后,12.5kHz 系统将被视为“非标准”,以鼓励进一步推行 6.25kHz 等效标准。在欧洲、亚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监管机构正在敦促采取类似举措,以更有效地利用现有频谱和新频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