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05年5月11日至20日召开的第80届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80)审议结果介绍如下。 1.通过条约等强制性要求 - SOLAS 第 II-1 章 (1) 与损害稳定性相关的(A、B、B-1、B-2 和 B-4)(见附件 1、ANNEX 2) 1994本次会议结束了自2009年启动的关于统一客船和干货船破损稳性要求的讨论。 此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SOLAS第II-1章,通过引入概率计算方法来规定破损稳性要求,并计划于2009年1月1日生效。 本修正案适用于2009年1月1日及之后建造的客船和干货船。 (2) 除破损稳性相关内容以外的修改(A-1、B、C 部分)(见附件 1、ANNEX 1) 计划本次会议通过的 SOLAS 第 II-1 章除破损稳性相关内容以外的修改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如下: (i) 第 3-7 条 – 船上和岸上保留的结构图纸 2007 年 1 月 1 日之后建造的船舶应具有 MSC/Circ.1135 规定的全套结构图纸和后续施工图。保留在船上。 (ii) 第 3-8 条 - 拖带和系泊设备 2007 年 1 月 1 日之后建造的船舶必须配备所有正常操作的设备,但第 3-4 条规定的应急拖带设备、具有足够安全工作能力的设备和配件除外。应提供负载,以便安全地进行拖曳和系泊操作。与该法规相关的是MSC/Circ.1175,该法规规定了与拖带和系泊相关的特定船载设备和船体支撑构件的设计和结构。 (iii) 第 23-3 条 – 除散货船以外的单舱货船的液位警报系统 除散货船以外的单舱货船应设有 MSC.188(79) 中提及的液位警报系统。对于现有船舶,应在2007年1月1日后进行第一次中期检验或换证检验之日之前做好准备。 (iv) 第 31 条 - 发动机控制系统 该要求已明确适用于 2004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建造的船舶。
在伦敦一些最具标志性的景点的阴影中,泰晤士河为伦敦历史上的船上公共汽车,河流巡回赛,肋骨和私人特许服务提供了壮观的旅程。河流每年对通勤者和游客的旅程超过800万。我们拥有并维护格林威治和节日码头,这些码头由一系列河流运营商使用。
现将 2005 年 5 月 11 日至 20 日举行的第 80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 (MSC 80) 会议的决定和讨论情况摘要如下,供您参考。 1. 通过强制性文件 - SOLAS 第 II-1(1)章有关破损稳性 (A、B、B-1、B-2 和 B-4 部分) (参阅附件 1 的附件 2) 关于自 1994 年开始的客船与干货船分仓和破损稳性规定的协调问题的讨论已于本届会议结束。经修订的 SOLAS 公约第 II-1 章规定了采用概率计算方法的破损稳性要求,该修正案已在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9 年 1 月 1 日生效。与破损稳性有关的修正案适用于 2009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客船和干货船。 (2) 除有关破损稳性(第 A-1、B 和 C 部分)外(参见附件 1 的附件 1) SOLAS 公约第 II-1 章除破损稳性外的下列修正案已在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7 年 1 月 1 日生效。这些修正案的内容如下。 (i) 第 3-7 条 - 船上和岸上的建造图纸保存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船上应保存 MSC/Circ.1135 中提及的一套建造时建造图纸,以及显示任何后续结构改动的其他图纸。 (ii) 第 3-8 条 - 拖带和系泊设备 船舶应配备具有足够安全工作负荷的装置、设备和配件,以便安全进行与船舶正常运行相关的所有拖带和系泊作业,但根据第 3-4 条提供的应急拖带装置除外。关于该法规的技术规范,已批准了 MSC/Circ.1175,该法规为拖带和系泊相关的船上配件和支撑船体的设计和建造提供了标准。
现将 2005 年 5 月 11 日至 20 日举行的第 80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 (MSC 80) 会议的决定和讨论情况摘要如下,供您参考。 1. 通过强制性文件 - SOLAS 第 II-1(1)章有关破损稳性 (A、B、B-1、B-2 和 B-4 部分) (参阅附件 1 的附件 2) 关于自 1994 年开始的客船与干货船分仓和破损稳性规定的协调问题的讨论已于本届会议结束。经修订的 SOLAS 公约第 II-1 章规定了采用概率计算方法的破损稳性要求,该修正案已在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9 年 1 月 1 日生效。与破损稳性有关的修正案适用于 2009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客船和干货船。 (2) 除有关破损稳性(第 A-1、B 和 C 部分)外(参见附件 1 的附件 1) SOLAS 公约第 II-1 章除破损稳性外的下列修正案已在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7 年 1 月 1 日生效。这些修正案的内容如下。 (i) 第 3-7 条 - 船上和岸上的建造图纸保存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船上应保存 MSC/Circ.1135 中提及的一套建造时建造图纸,以及显示任何后续结构改动的其他图纸。 (ii) 第 3-8 条 - 拖带和系泊设备 船舶应配备具有足够安全工作负荷的装置、设备和配件,以便安全进行与船舶正常运行相关的所有拖带和系泊作业,但根据第 3-4 条提供的应急拖带装置除外。关于该法规的技术规范,已批准了 MSC/Circ.1175,该法规为拖带和系泊相关的船上配件和支撑船体的设计和建造提供了标准。
现将 2005 年 5 月 11 日至 20 日举行的第 80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 (MSC 80) 会议所作决定及讨论的摘要列于下文,供您参考。1.通过强制性文件 - SOLAS 第 II-1 (1) 章有关破损稳性 (A、B、B-1、B-2 和 B-4 部分) (参见附件 1 的附件 2) 自 1994 年以来,客船与干货船之间的分仓和破损稳性规定的协调讨论已于本届会议结束。经修订的 SOLAS 第 II-1 章规定了以概率计算方法为基础的破损稳性要求,于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9 年 1 月 1 日生效。有关破损稳性的修正案适用于 2009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客船和干货船。(2) 除有关破损稳性(第 A-1、B 和 C 部分)外(参见附件 1 的附件 1) 除破损稳性外,SOLAS 第 II-1 章的下列修正案于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7 年 1 月 1 日生效。这些修正案的内容如下。(i) 第 3-7 条 – 船上和岸上保存的施工图 MSC/Circ.1135 中提到的一套竣工施工图,以及显示任何后续结构变更的其他计划应在 2007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上保存。(ii) 第 3-8 条 – 拖带和系泊设备 船舶应配备具有足够安全工作负荷的装置、设备和配件,以便能够安全进行与船舶正常运行相关的所有拖带和系泊作业,但根据第 3-4 条提供的紧急拖带装置除外。关于该法规的技术规范,已批准了 MSC/Circ.1175,该法规为拖带和系泊相关的船上配件和支撑船体结构的设计和建造提供了标准。
现将 2005 年 5 月 11 日至 20 日举行的第 80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 (MSC 80) 会议所作决定及讨论的摘要列于下文,供您参考。1.通过强制性文件 - SOLAS 第 II-1 (1) 章有关破损稳性 (A、B、B-1、B-2 和 B-4 部分) (参见附件 1 的附件 2) 自 1994 年以来,客船与干货船之间的分仓和破损稳性规定的协调讨论已于本届会议结束。经修订的 SOLAS 第 II-1 章规定了以概率计算方法为基础的破损稳性要求,于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9 年 1 月 1 日生效。有关破损稳性的修正案适用于 2009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客船和干货船。(2) 除有关破损稳性(第 A-1、B 和 C 部分)外(参见附件 1 的附件 1) 除破损稳性外,SOLAS 第 II-1 章的下列修正案于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7 年 1 月 1 日生效。这些修正案的内容如下。(i) 第 3-7 条 – 船上和岸上保存的施工图 MSC/Circ.1135 中提到的一套竣工施工图,以及显示任何后续结构变更的其他计划应在 2007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上保存。(ii) 第 3-8 条 – 拖带和系泊设备 船舶应配备具有足够安全工作负荷的装置、设备和配件,以便能够安全进行与船舶正常运行相关的所有拖带和系泊作业,但根据第 3-4 条提供的紧急拖带装置除外。关于该法规的技术规范,已批准了 MSC/Circ.1175,该法规为拖带和系泊相关的船上配件和支撑船体结构的设计和建造提供了标准。
现将 2005 年 5 月 11 日至 20 日举行的第 80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 (MSC 80) 会议的决定和讨论情况摘要如下,供您参考。 1. 通过强制性文件 - SOLAS 第 II-1(1)章有关破损稳性 (A、B、B-1、B-2 和 B-4 部分) (参阅附件 1 的附件 2) 关于自 1994 年开始的客船与干货船分仓和破损稳性规定的协调问题的讨论已于本届会议结束。经修订的 SOLAS 公约第 II-1 章规定了采用概率计算方法的破损稳性要求,该修正案已在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9 年 1 月 1 日生效。与破损稳性有关的修正案适用于 2009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客船和干货船。 (2) 除有关破损稳性(第 A-1、B 和 C 部分)外(参见附件 1 的附件 1) SOLAS 公约第 II-1 章除破损稳性外的下列修正案已在本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 2007 年 1 月 1 日生效。这些修正案的内容如下。 (i) 第 3-7 条 - 船上和岸上的建造图纸保存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船上应保存 MSC/Circ.1135 中提及的一套建造时建造图纸,以及显示任何后续结构改动的其他图纸。 (ii) 第 3-8 条 - 拖带和系泊设备 船舶应配备具有足够安全工作负荷的装置、设备和配件,以便安全进行与船舶正常运行相关的所有拖带和系泊作业,但根据第 3-4 条提供的应急拖带装置除外。关于该法规的技术规范,已批准了 MSC/Circ.1175,该法规为拖带和系泊相关的船上配件和支撑船体的设计和建造提供了标准。
• 到 2019 年 10 月 1 日,COMNAVAIRFOR 实现财年航空飞行和飞行相关事故率达到每 100,000 飞行小时 0.79; • 到 2019 年 10 月 1 日,COMNAVAIRFOR 实现财年航空地面事故率达到每 100,000 飞行小时 5.0; • 2016 年至 2019 财年,舰队(USFF 和 CPF)船上等级 alpha 事故损坏火灾事件总数为零; • 到 2019 年 10 月 1 日,舰队(USFF 和 CPF)所有事故类别的船上火灾总数每财年少于 16 起; • 到 2019 年 10 月 1 日,USFF 和 CPF 实现财年综合航海事故数(即碰撞、触礁和搁浅所有事故类别)少于 5 起; •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USFF 和 CPF 每个财年的 Alpha 级潜水事故数保持为零;并且 •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USFF 和 CPF 实现总财年非值班死亡率为每 100,000 名现役舰队人员 10 人。
在混合动力推进系统中,BESS 可使发动机(主发动机和辅助发动机)以恒定功率输出运行,同时电池提供调峰功能,从而有助于降低燃料消耗并提高发动机效率。一些系统也可以仅靠 BESS 运行,从而实现短时间的零排放运行,例如,当进入港口以减少近岸污染时。虽然全混合动力系统确实能够完全依靠电池供电,但这些系统中的电池尺寸不足以为船舶提供全程供电。将 BESS 纳入船舶电网还可以减少运行辅助发动机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磨损,并可以更轻松地进行发动机维护。在所有情况下,安装在船上的 BESS 都将使用船上发动机充电。虽然理论上可以使用岸电为发动机充电,但这需要从一开始就纳入船舶设计中或改装到船上。然而,目前缺乏岸电充电功能意味着此功能仅在某些情况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