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远程医疗视频认知评估在 COVID-19 大流行之前就已存在,1,2但为最大限度减少 COVID 传播而设计的限制措施在许多方面限制了面对面 (F2F) 临床护理,从而加速了许多临床方法的修改以用于远程医疗。3,4 远程测试有许多优势,包括减少旅行时间和增加获得当地以外临床专业知识的机会。5 但是,实际的远程医疗考虑因素包括家庭技术和互联网接入的充分性,以及计算机熟练程度和电子媒体的熟悉程度。考虑到管理形式的差异、与视频评估相关的任务参与度可能下降,以及在控制较差的家庭测试环境中进行测试可能会产生未知影响(可能需要看护者支持),因此也存在疑问,远程医疗结果是否可以严格等同于 F2F 诊所评估 6。视频远程医疗认知评估被认为通常是可靠和有效的。 4,7,8 由于为应对 COVID-19 大流行而迅速实施视频远程医疗,尽管有几项系统评价报告了远程医疗的临床效用,但远程医疗与标准管理方法等效的经验支持有限。9,10 远程医疗管理用于认知筛查措施,包括简易精神状态检查 11 和蒙特利尔认知评估 12
本文凭文件的分发符合作者的权利,作者已签署复制和分发研究生研究作品授权表 (SDU-522 – Rev.10-2015)。该授权规定,“根据研究生学习条例第 8 条第 11 条,[作者]授予蒙特利尔魁北克大学非独占许可,以使用和出版[其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重要部分’”。 ] 用于教育和非商业目的的研究工作。更具体地说,[作者]授权蒙特利尔魁北克大学出于非商业目的在任何媒体(包括“互联网”)复制、传播、出借、分发或出售[他的]研究作品的副本。此许可和授权并不意味着[作者]放弃[他的]精神权利或[他的]知识产权。除非另有约定,[作者]保留分发和商业化其[他]拥有副本的作品的自由。”
公众可以亲自、通过 Zoom 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对公众发言人的警告:MST 致力于文明礼貌,并牢记保护工作环境的责任。为确保公开会议的文明礼貌,鼓励公众进行尊重的对话,支持言论自由并重视意见的多样性。不进行尊重的对话将丧失发言人参与公众评论的权利。公众成员可以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在主席要求公众发表评论时要求与董事会交谈。鼓励希望就议程项目发表公开评论的人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3:00 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 MST 的 clerk@mst.org 提交书面意见;这些意见将在会议前分发给 MST 董事会。书面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clerk@mst.com,主题行应包括:“公众意见项目编号(插入与您的意见相关的议程项目编号)”。
新兴技术,包括 125 个国家和所有其他积极参与 LAWS(致命自主武器系统)领域 AI 开发和使用的国家,2018 年特别关注军事应用背景下的 AI,并制定了十项指导原则。这些指导方针特别涉及国际人道主义法、人类责任、问责制、风险评估、风险缓解以及对此类 AI 系统采取非拟人化视角的必要性等问题。
战略工作组AéroMontréal创建了七个工作组和许多委员会:增长,绿色和智能供应链开发创新,监测和创新战略,人力资源增长,国防和安全,MRO,MRO,远程驾驶飞机系统以及大约10个专注于更具体问题的委员会。
因此,本研究的重点是了解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背后的系统性影响,以研究过去的系统和实践如何影响行业内外的人群。因此,这一观点还强调通过互联思维进行展望,并研究人工智能行业发展中系统交叉和相互影响的地方,特别关注蒙特利尔地区的行动。
下文的经济影响报告由蒙特雷湾防务联盟 (MBDA) 委托撰写。MBDA 是一家非盈利组织,致力于维护和扩大我们地区的军事使命。MBDA 董事会由现役和退役军人、城市、教育和私营部门领导人组成。MBDA 董事会委托对我们地区的军事使命进行经济分析,以制定衡量未来军事使命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基准。1988 年、1990 年、1991 年、1993 年、1995 年和 2005 年,包括国防语言学院 (DLI) 和海军研究生院 (NPS) 在内的几项当地军事活动都接受了基地调整和关闭 (BRAC) 行动评估。奥德堡最终在 1991 年的评估中被关闭。2005 年的 BRAC 评估将 DLI 和 NPS 都列入了可能关闭或重新调整的名单。虽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出现像 1990 年和 2005 年那样的 BRAC 流程,但国防部面临的不断变化的军事任务和预算现实必然会导致我们当地任务的改变。这些变化可能比前几轮 BRAC 带来的变化更为微妙。这些变化将通过渐进式预算行动和任务变更来实现,这些变更不允许当地社区参与。如果我们做好自己的工作,这些任务可能会发展壮大。如果我们没有充分满足任务需求,它们可能会萎缩。当 1991 年宣布关闭奥德堡时,军方占了总人数的近 15%。
本出版物的内容由蒙特利尔大学医院中心 (CHUM) 的卫生技术和干预方法评估部门 (UETMIS) 编写和编辑。该文件也可在 CHUM 网站上以 PDF 格式获取。作者: Raouf Hassen-Khodja,医学博士,理学硕士 Alfons Pomp,医学博士,FRCSC,FACS 如需了解本出版物或任何其他 UETMIS 活动的信息,请联系: 蒙特利尔大学医院中心卫生技术和干预方法评估组 (UETMIS) 4902 室 1001 Saint-Denis Street 蒙特利尔,魁北克省 H2X 3H9 电话:514 890-8000,分机 36132 传真:514 412-7460 电子邮件:detmis.chum@ssss.gouv.qc.ca 如何引用本文档:“蒙特利尔大学医院中心卫生技术和干预方法评估组 (UETMIS)。广泛的基因组分析测试:来自 Foundation Medicine Inc. 的测试信息说明。由 Raouf Hassen-Khodja 和 Alfons Pomp 准备。 2021年1月”。 ISBN 978-2-89528-142-9 只要注明出处,即可全部或部分复制本文。
与大多数政策工具一样,知识产权法旨在激励和抑制人类行为以实现“最佳”目标。专利制度的目标是激励人们投入时间、金钱和精力为社会创造新颖而有意义的发明。然而,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并不受政策工具的行为推动力的影响,因为与人类不同,人工智能不会故意自私。这一现实引出了一个问题: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能实现什么?为什么要扩大知识产权的定义以考虑人工智能“发明者”,而这些“发明者”不会根据这些保护改变他们的行为?由于人工智能不会主动:i)投资研发;ii)决定开发创新而非通用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理解“对我们的社会有意义”的概念,那么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将在促进我们社会的发明方面发挥什么作用?一个有用的类比表明地方法律不适用于 IA 系统,即将刑法应用于自动驾驶汽车的概念。与人类驾驶员不同,自动驾驶汽车不会因为法律处罚或扣分而受到安全驾驶的激励。事实上,除了 1 和 0 的序列之外,自动驾驶汽车根本不知道“法律处罚”或“扣分”的概念是什么;更不用说有动力按照他们建立的激励结构行事了。因此,自动驾驶汽车的开发者并没有要求扩大法律处罚和扣分范围,以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驾驶;相反,开发人员专注于与该技术兼容的技术组件,以确保其安全性。那么,当这些激励措施与人工智能技术不兼容时,我们为什么要尝试扩展知识产权法以支持人工智能技术的发明呢?扩展旨在推动人类行为的法律技术并将其应用于技术是一种逻辑上的不一致,它使将知识产权应用于人工智能的重要性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