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关于第 103A 条投诉,原告提到了许多案例,他说他曾向被告提出食品卫生、健康和安全以及其他涉嫌违反法律义务的行为(口头和通过 WhatsApp 等其他方式)。例如,他说他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向被告及其经理报告了一项涉嫌危险的做法,即储存坚果、米粉和新鲜辣椒以供食用,导致过敏原污染风险,对公众健康构成非常严重的威胁。再举一个例子,原告说,2024 年 1 月 21 日(被解雇前不久),他通过 WhatsApp 报告了两天内缺少强制性冰箱温度记录。28. 被告不接受口头报告的违规行为,并表示 WhatsApp 群组(我看到了许多关于该群组的消息)是为了报告问题而设立的,原告也将其用于此目的。 29. 我的结论是,在目前情况下,考虑原告据称依据《电子逆向投资法案》第 100 条(a)或(b)款进行的每一项所谓的受保护披露或行为是不切实际或不相称的,因此我应最高程度地考虑原告的索赔,并假定《电子逆向投资法案》第 100 条的所有相关要素均已存在,且每项所谓的受保护披露(如《投资者关系申请摘要》及其支持文件中所述)均具备受保护披露的所有必要特征。
19. 时任院长的 Simler DBE 法官在 Lamb v the Business Academy Bexley UKEAT/0226/JOJ 案中的裁决有助于确定什么是 PCP,什么不是。考虑到该法规旨在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该短语应被广泛理解。在某些情况下,它可能包括一次性决定(第 26 段)。不过,她赞同前院长 Langstaff J 在 Nottingham City Transport Ltd v Harvey UKEAT/0032/12 案中的意见,他提到“实践”具有重复的元素。在前一个案件中,一名教师在长期缺勤后被解雇,在此期间,对申诉进行了调查并提供了结果。PCP 是在没有经过适当和公正的调查的情况下重返工作岗位的要求。一再未能进行适当调查,一再拖延;这是一种做法。在后一个案件中,一名患有抑郁症的原告重返工作岗位,对新的刷卡系统感到困惑,修改了他的时间表。就业上诉法庭裁定,一次性应用有缺陷的纪律程序并不构成“惯例”。最近在 Ishola v Transport for London 2020 EWCA Civ 112, CA 案中,Simler 女法官(现任)肯定了这一做法,上诉法院裁定,规定、标准或惯例等字眼带有事态的含义,表明未来将如何处理类似案件;如果有迹象表明,如果将来出现类似情况,这种一次性行为会重复发生,则该一次性行为可以构成惯例。她在第 35 段中说:
听证会 偏见 7 在听证会开始时,法庭与各方讨论了这样一个事实:法官和坎宁安先生在专业上认识原告的父亲雷诺先生,因为他在西北地区担任非法律成员多年,深受双方和该地区的尊重。雷诺先生几年前退休了,但法官和坎宁安先生还记得与雷诺先生坐在一起的情景,以及他们对他的尊敬。雷诺先生并不代表原告,他出席这次听证会是为了支持原告,他的女儿。法庭担心出现偏见,以及公正和知情的观察者可能会得出结论,认为小组中的两名成员确实有可能偏向原告。法官和坎宁安先生向各方保证,法庭如何处理此案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如果各方担心,双方都会考虑退出并安排另一个小组。 8 代表被告的皮科克先生向法庭保证,他对雷纳先生“很放心”,尤其是因为他是一名观察员,而且“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存在偏见的问题。
听证会 2. 就业法官 Steward 召集了为期一天的公开初步听证会,以处理以下问题: 2.1. 原告在相关时间是否属于《2010 年平等法》(“该法”)第 6 条所定义的残疾人。 2.2. 与时间限制有关的问题。 2.3. 最终确定最终听证会上要确定的问题。 3. 在分别发送给双方的案件管理令中详细阐述的情况下,双方一致认为我不能(也不应该)处理与时间限制有关的问题。没有足够的时间处理最终听证会上的问题,因此安排了案件管理听证会来处理该问题以及任何相关的修正问题。 4. 因此,这些理由仅涉及残疾问题。 5. 被告提供了 87 页的文件,我全部阅读了。其中包括原告的影响陈述。我听取了原告的口头证据,这些证据既回答了鲍恩斯先生的盘问,也回答了我的一些问题(采用判例法禁止的探究性方法)。我还听取了原告妻子以同样的方式提出的非常简短的证据。然后我听取了双方的陈述。6. 下面列出的事实认定基于这些证据,并根据可能性权衡得出。下面的任何页面引用都是对文件集的引用。问题 7. 被告对原告的案件的各个方面提出异议,即他根据该法案是残疾人。大家一致认为,我应该对原告的案件进行广泛的审视(即在决定任何修订问题之前),因此相关期间是 2020 年 9 月 16 日,即第一次涉嫌歧视行为的日期,到 2022 年 4 月 13 日,即最后一次涉嫌歧视行为的日期。大家一致认为我必须决定:7.1。在整个相关期间或该期间的任何时候,原告是否患有他为本索赔目的而依赖的损伤——他将其描述为混合焦虑抑郁障碍和强迫症倾向。7.2。如果是,损伤是否对他开展正常日常活动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7.3。如果是,影响是否严重。7.4。如果是,影响是否是长期的。
13. 原告说,在她受雇期间,由于此事的敏感性以及她担心自己在公司的职位,她没有提出索赔中的问题。她说,她花了一些时间才鼓起勇气与家人和未婚夫谈论此事。原告接受了证据,我发现她在 2022 年 3 月底之前开始与未婚夫讨论此事。14. 原告说,在受到纪律处分后,她“别无选择,只能报告此事”,她认为被告正在采取拖延战术。她说,这推迟了她将此事提交法庭的时间。15. 原告在证人陈述书附件(第 45 页)中列出了时间顺序。她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首次向被告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投诉,这是她被解雇后的第二天。这封电子邮件的标题是:“我的经理对我的不当行为”。在那封电子邮件中,原告还说:“我已经就我所遭受的罪行寻求了法律建议……”(文件第 48 页)。16. 原告在证据中承认,她没有在 7 月 20 日之前提出此事的原因,例如担心她在公司内的职位或担心她在工作中会受到怎样的待遇,到 2022 年 7 月 20 日已经全部消失。她不再受雇于被告。17. 原告在 2022 年 7 月 19 日,即她受雇的最后一天,通过被告向其员工提供的一项服务寻求了一些法律建议。在她被解雇后,她就无法再获得这种建议了。18. 从 2022 年 7 月 20 日起,原告依赖被告采取她所说的“拖延战术”来阻止她及时提出索赔。原告说,ACAS 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对她说了“拖延战术”这个说法,下面将对此进行更详细的说明。19. 原告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收到了人力资源总监对她投诉的回复。回复中列出了行动计划,但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我发现,被告很难在调查开始时就确定明确的时间表,因为他们不知道调查将如何进行,可能会提出什么问题,或者他们可能需要与谁交谈,以及他们是否可能需要多次与证人交谈。
理由简介 6. 我今天要考虑的问题范围如 2023 年 2 月 6 日在初步听证会上颁布的 EJ Burns 案件管理令中所述。他安排今天的听证会考虑——首先,索赔是否及时,如果没有,是否可以根据《平等法》第 123 条和《就业权利法》第 111 条的相关授权条款延长时间;其次,考虑在查看所提出的索赔时,是否应根据《2013 年就业法庭(宪法和规则)条例》(“规则”)附表 1 第 37 条将其驳回,因为没有合理的成功前景——或者其中任何部分是否应根据规则 39 作出的存款令,因为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我列出了 EJ Burns 为确定上述问题而提出的几个关键问题,如下所示:- 6.1 根据《2010 年派遣工人条例》(“AWR”),R1 是否是原告的雇主? 6.2 根据原告声称的自动不公平解雇索赔,原告是否是 R1 或 R2 的雇员,因为她进行了所谓的公共利益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