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正在发布其 2022 年金融稳定报告第一版,除非另有说明,该报告涵盖 2021 年 9 月至 12 月期间。本报告根据《毛里求斯银行法》第 33(2)(b) 条发布,该条规定银行应每年至少发布两次金融稳定报告。该报告包括对金融稳定的审查以及对银行相关政策的评估。根据《毛里求斯银行法》第 4(2)(b) 条的规定,银行履行确保毛里求斯金融体系稳定和稳健的职责,在本报告中对可能威胁金融体系稳定的风险以及为减轻这些风险而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总体评估。它评估了系统对风险的抵御能力,因为稳定和健全的金融体系是经济中金融中介和为经济和金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先决条件。本报告可在银行网站上查阅,网址为 https://www.bom.mu/publications-and- statistics/publications/financial-stability-report 。银行欢迎读者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应转发至 communications@bom.mu 。允许将本报告或其内容用于教育和非商业目的,但须注明出处。2022 年 6 月金融稳定报告 © 毛里求斯银行 2022 ISSN 1694-2353
1932 年《税收法》第 22(a) 条,由 1936 年《税收法》第 22(a) 条重新制定,2 该条将 1932 年 6 月 6 日以后就职的美国法院法官的报酬纳入其总收入定义。原告于 1933 年 4 月 12 日被任命为美国巡回法官,并于 1933 年 5 月 1 日获得法官资格。在 1936 日历年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原告披露其司法薪酬为 12,500.00 美元,但声称根据宪法该项工资免于纳税。原告抗议并提起诉讼,要求追回已支付的金额,理由是其司法薪酬因此遭到违宪削减。地方法院裁定原告胜诉,并提起上诉被提交到最高法院。法官巴特勒先生持不同意见,认为对净收入征收的非歧视性税收,当应用于征税法案之后任命的联邦法官的收入时,并不构成宪法禁止范围内的工资减少。迈尔斯诉格雷厄姆案被驳回。奥马利诉伍德罗案,307 US 277,59 Sup. Ct. 838,83 L. ed. 1289,1939 年 5 月 22 日裁定。
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和结论 6. 委员会注意到,被告提交了 2015-16 财年、2017-18 财年以及 2019-20 至 2021-22 财年通过开放获取采购电力的数据,这些数据与 MP SLDC(MP 短期开放获取枢纽机构)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通过信函提交的同一时期的数据基本相符。委员会依据 MP SLDC 提交的 2015-16 财年、2019-20 至 2021-22 财年以及被告提交的 2017-18 财年通过开放获取采购的能源数据,计算出了被告的 RPO,如本命令附件 1 所示。 7. 被告可以选择从市场采购可再生能源电力或同等 REC 以履行 2015-16 财年、2017-18 财年和 2019-20 财年至 2021-22 财年的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但被告既未采取任何行动,也未提交任何令人满意的理由或说明为何无法遵守 RPO。因此,委员会认为被告在履行 RPO 方面存在违约,委员会已计算出违约情况,如附件 1 所示。 8. 2010 年 MPERC(热电联产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修订版 I)条例第 15 条规定了对 RPO 违约的处理,该条例规定如下: 15.1 如果义务实体不履行购买义务,则
现代化基金由受益成员国负责,并与欧盟委员会 (EC) 和欧洲投资银行 (EIB) 密切合作,根据 2020 年 7 月 9 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 EU 2020/1001 的规定运作,该条例规定了 2003/87/EC 指令 (EU ETS 指令) 的实施细则。现代化基金的资金来自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 下 2021-2030 年总配额 2% 的拍卖收入。克罗地亚共和国的份额为 3.14%,加上克罗地亚共和国转让的额外配额(根据欧盟 ETS 指令第 10c 条转让),克罗地亚共和国的总配额为 14 633 114。根据《气候变化和臭氧保护法》(OG 127/2019),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特别是其气候变化部门和能源部门(以下简称:MESD)负责实施与克罗地亚现代化基金相关的活动。资金将通过环境保护和能源效率基金(EPEEF)支付,该基金负责接收来自欧洲投资银行(EIB)的资金,并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发起人。资金不会一次性支付,而是分多次支付,与项目实施进展直接相关。克罗地亚政府计划于 2023 年通过《排放交易体系融资机制条例》,进一步阐述了《实施条例 (EU) 2020/1001》中关于在克罗地亚共和国设立现代化基金实施的义务。根据《实施条例 (EU) 2020/1001》,本年度报告概述了 2022 年克罗地亚现代化基金的投资活动。
第 1446(f) 条下的指导。《减税与就业法案》(TCJA)增加了第 1446(f) 条,该条一般要求,如果根据第 864(c)(8) 条,合伙企业权益的任何处置收益被视为有效关联收益,则从非美国转让人处购买此类合伙企业权益的受让人必须预扣相当于处置所得金额 10% 的税款,除非适用预扣例外情况。TD 9926 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布(84 FR 76910),其中包含与第 1446(f) 条要求的预扣和报告有关的最终法规(“第 1446(f) 条法规”),包括转让公开交易合伙企业(“PTP”)的权益。 PTP 权益转让的预扣税以及第 1446(f) 节法规中包含的有关第 1446(a) 节下 PTP 分配预扣税的修订适用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发生的转让和分配。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通知 2021-51、2021-36 IRB 361。第 1446(f) 节法规中有关非 PTP 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预扣税和报告的规定通常适用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之后发生的转让。这些说明已更新,以纳入某些作为合伙企业权益转让人的实体使用此表格,这些实体须就转让所实现的金额预扣税。有关第 1446(f) 节预扣税的更多讨论,包括每项规定的生效日期,请参阅出版物 515。
2024 年 8 月 30 日 Novavax, Inc. 收件人:凯瑟琳·卡拉汉女士 21 Firstfield Rd Gaithersburg, MD 20878 亲爱的卡拉汉女士: 2020 年 2 月 4 日(经 2023 年 3 月 15 日修订),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法案或该法案)第 564(b)(1)(C) 节,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部长确定存在影响或有重大潜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重大潜在事件,影响或有重大潜在事件影响国家安全或居住在国外的美国公民的健康和安全,并且涉及导致 2019 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病毒。 1 基于此决定,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宣布,根据该法案第 564 条 (21 USC 360bbb- 3),存在授权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紧急使用药品和生物制品的情况,但须遵守根据该条颁发的任何授权的条款。2 2022 年 7 月 13 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或该机构) 发布了紧急使用授权 (EUA),允许根据该法案第 564 条紧急使用 Novavax COVID-19 佐剂疫苗 (原始单价) 3 用于 18 岁及以上的个人预防 COVID-19。FDA 于以下日期重新颁发了授权书:
* 欧盟委员会 – 竞争总司 – 信息技术、通信和媒体司。作者感谢 Brice Allibert、Inge Bernaerts、Friedrich Wenzel Bulst、Kassiani Christodoulou、Thomas Kramler、Luca Manigrassi、Linsey McCallum、Neale McDonald、Emily O'Reilly、Carlota Reyners Fontana、Annemarie Ter Heegde、Paolo Tomassi、Joao Vareda 和 Marc Zedler 对本摘要编写的宝贵意见和贡献。1 参见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颁布的 (EU) 2024/1689 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关于人工智能的协调规则并进行了修订(人工智能法)OJ L, 2024/1689,2024 年 7 月 12 日,第 99 和 105 条;欧盟委员会《关于在研究中负责任地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现行指南》,ERA 论坛利益相关者文件,网址为 https://research-and-innovation.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b6cf7e5-36ac-41cb-aab5-0d32050143dc_en?filename=ec_rtd_ai-guidelines.pdf,第 3 页。另请参阅 G7 竞争管理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峰会数字竞争公报,2023 年 11 月 8 日,网址为 https://www.bundeskartellamt.de/SharedDocs/Publikation/EN/Others/G7 _2023_Communique.pdf?__blob=publicationFile&v=2。 2 请参阅委员会工作人员工作文件《欧盟关于 Web 4.0 和虚拟世界的倡议:下一次技术转型的先机》,网址为 https://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en/library/staff-working-document-information-insights-and-market-trends-web-40-and-virtual-worlds,第 3 页和第 87 页。
¶ 1 原告罗伯特·格洛弗起诉芝加哥市政府、两名芝加哥警察和两名未透露姓名的市政府雇员(统称被告),指控他被名为杰里米·格雷森的第三方多次射击致伤。枪击事件发生在一家深夜酒吧外的街道上,当晚早些时候,格洛弗先生和格雷森先生在那里发生了争执。格洛弗先生在诉状中声称,如果不是因为诉讼中提到的警察的疏忽和故意和肆意行为,他就不会受伤。他声称,这些警察迫使他离开安全的酒吧,走到外面与格雷森先生对峙,尽管这些警察有理由相信格雷森先生持有武器并意图伤害格洛弗先生。 ¶ 2 巡回法院驳回了诉讼,引用了《地方政府和政府雇员侵权豁免法》(侵权豁免法或法案)的两项规定:第 4-102 条(745 ILCS 10/4-102 (West 2020)),该条规定公职人员对于“未能提供足够的警察保护或服务、未能防止犯罪、未能侦查或破获犯罪以及未能识别或抓获罪犯”享有绝对豁免权,以及第 4-107 条(id. § 4-107),该条规定“对于未能逮捕或释放被拘留者所造成的伤害”享有绝对豁免权。格洛弗先生对驳回判决提出上诉。¶ 3 基于以下原因,我们撤销了巡回法院对格洛弗先生诉讼的驳回,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 4 I. 背景 ¶ 5 A. 枪击事件 ¶ 6 投诉指控如下。2020 年 2 月 9 日,格洛弗先生在一家名为“Tai's til 4”的深夜酒吧与一位朋友见面。格洛弗先生与另一位顾客杰里米·格雷森发生了争执。争吵期间,格雷森先生说他有枪并威胁要杀死格洛弗先生。格雷森先生随后要求格洛弗先生和他一起出去。当格洛弗先生拒绝时,格雷森先生威胁要“向这个地方开枪”。 ¶ 7 酒吧老板布莱克·板垣 (Blake Itagaki) 无意中听到了格雷森先生的威胁,报了警,并指示格雷森先生出去。格雷森先生照做了,离开了酒吧。 ¶ 8 警察埃利奥特·图帕亚奇 (Elliot Tupayachi) 和阿什顿·麦克莱恩-霍尔 (Ashton McClean-Hall) 三四分钟后赶到,在酒吧前的人行道上遇到了格雷森先生。格洛弗先生留在了酒吧内。板垣先生加入了外面的警察队伍,并解释说,他之所以阻止格洛弗先生离开酒吧,是因为他听到格雷森先生说他有枪,并计划在格洛弗先生走出酒吧时杀死他。¶ 9 在接下来的 10 分钟里,警察试图让格雷森先生离开并回家,但他拒绝了,并告诉警察,除非格洛弗先生出来向他道歉,否则他不会离开。在这次谈话中,格雷森先生承认他曾威胁要
7. 注意事项(参赛人员所需资格) (1)不属于《预算、结算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条例第 165 号)第 70 条规定的人员。此外,受监护或协助的未成年人,若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该条所称有特殊原因的情形。 (2)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令第 165 号)第 71 条规定的人。 (3)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4)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5)目前中止招标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6)第四项中的“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列(a)或(b)情形之一时。但是,这不适用于(a)在第2条,《公司法》第3条(2005年第86号法案)和《公司法执行法》第3条中定义的子公司(司法部第12号法令)(2006年第12号)。 (1952年第172号法案)(以下简称“重组的公司”)或经过《民事康复法》第2条第4款所定义的康复程序(1999年第225号法案)(以下简称“以下是在康复中),该公司的企业是一家公司(A)。 《公司法执法条例》第3条也适用于下面的规定。
7. 注意事项(参赛人员所需资格) (1)不属于《预算、结算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条例第 165 号)第 70 条规定的人员。此外,受监护或协助的未成年人,若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该条所称有特殊原因的情形。 (2)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令第 165 号)第 71 条规定的人。 (3)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4)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5)目前中止招标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6)第四项中的“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列(a)或(b)情形之一时。但是,这不适用于(a)是子公司(这意味着第2条,《公司法》第3条(2005年第86号法案)和《公司法执行法》第3条(司法部第12号法令第12号)(2006年第12号);在下面的第12号);法案(1952年第172号法案)(以下称为“重组的公司”)或经过《民事康复法》第2条第4款所定义的康复程序(1999年第225号法案)(以下是在案件中统治的案件(A)(A)(A) 《公司法执法条例》第3条适用于下面的同一子公司(b),如果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存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