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 部分由 3.44 亿美元的 GCF 可偿还资金和 9.73 亿美元的 EBRD 贷款资金资助。与第 1 部分下的 EBRD 共同融资一起,GCF 可偿还资金被参与金融机构(“PFI”)用于向住宅和商业次级借款人转贷。该笔资金支持对高性能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气候适应子项目的投资。 • 第 2 部分由 3400 万美元的 GCF 非偿还资金以及 3400 万美元的 EBRD 和其他捐助方的赠款共同融资资助。赠款资金支持对 PFI 和次级借款人的广泛技术援助,包括项目评估、实施和监测、能力建设和培训、提高认识以及与性别相关的活动。
持续向 NBFC 提供贷款 注:印度储备银行已决定允许银行持续向 NBFC 提供贷款,以便其转贷给优先行业。小型金融银行也被允许继续向 NBFC-MFI 转贷。该便利此前被允许持续到 2022 年 3 月 31 日。现在,银行向 NBFC(包括住房金融公司 (HFC))提供的用于转贷给优先行业的贷款总额最高可达单个银行优先行业贷款总额的 5%。同样,小型金融银行的最高限额为单个银行优先行业贷款总额的 10%。这些限额应通过对财政年度四个季度进行平均来计算,以评估是否符合规定上限。小型金融银行将被允许向注册的 NBFC-MFI 和其他 MFI 提供贷款,这些机构截至上一财年 3 月 31 日的总贷款组合不超过 50 亿卢比。
适用政策和分类。亚投行的环境和社会政策(ESP),包括环境和社会排斥清单(ESEL),适用于此转贷信贷工具。该项目被列入金融机构类别,因为融资结构涉及通过金融机构(FI)提供资金,亚投行委托 ABFL 决定如何使用亚投行的资金用于符合与 ABFL 商定的条件的子项目。这包括选择、评估、批准和监控子项目,并根据亚投行的 ESP 要求监督子借款人和子项目。环境和社会管理体系(ESMS)。ABFL 承诺在财务结束前为该项目制定符合亚投行 ESP 要求的环境和社会管理体系(ESMS)以及环境和社会(E&S)政策。环境和社会管理系统将包含以下关键要素:亚投行的能源效率等级评估 (ESEL)、环境和社会分类、环境和社会尽职调查流程以及符合亚投行环境和社会标准 (ESP) 要求的环境和社会绩效监控。拟议的融资机制将排除煤炭开采、煤炭运输或燃煤发电厂等活动,以及专门用于支持这些活动的基础设施。环境和社会方面。亚投行贷款资金将用于转贷给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抽水蓄能、制氢和/或前述系统的组合)、能源储存、电动汽车解决方案和相关基础设施项目。这些行业子项目的融资将带来各种环境和社会风险,这些风险将由亚投行与环境基金一致的 ABFL 环境和社会管理系统进行管理。ABFL 将通过其环境和社会管理系统确保进行全面的环境和社会尽职调查,以评估选定子项目对环境、生物多样性、文化资源、社区(包括土著人民)和职业健康与安全问题的潜在影响。作为尽职调查过程的一部分,ABFL 还将解决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光伏子项目供应链中的潜在劳工问题。劳工和就业条件及性别方面。ABFL 将通过其 E&S 尽职调查,评估和缓解子项目中的劳工和工作条件以及安全问题。此外,本基金下的子项目必须遵守 (i) 东道国的劳动法律和标准以及 (ii) 亚投行关于劳工和工作条件的 ESP 的规定。ESMS 将包括识别和缓解本基金下所有子项目中潜在职业健康和安全 (OHS) 问题的要求。ABFL 致力于性别平等并支持增强妇女权能。作为 E&S 风险筛选和尽职调查过程的一部分,将审查亚投行融资下子项目的潜在性别风险。将识别并通过必要措施减轻与劳动力涌入相关的性别风险,如性别暴力(GBV)、性剥削和虐待(SEA)、性骚扰(SH)以及与社区的潜在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