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我们建议将尼克希奇试点方法推广到国家层面,并在跨部门合作下开展一项国家研究。国家研究应得到能源、空间规划和环境部委的战略监督和认可——每个部委都带来独特的监管和政策观点。此外,组建由这些部委和相关机构代表组成的实施团队将确保全面的机构支持。我们还主张与输电系统运营商和配电系统运营商密切合作,以确保具有高潜力和低冲突的太阳能和风能区的划分与现有和计划中的电网基础设施相协调。
为了充分释放 GEOA 的潜力,当前建议包括通过改进 DISCOM 和 SLDC 集成来增强 GOAR 门户。暂时取消“批准的型号和制造商名单”授权也将降低模块成本并加快项目实施。在短期内,创造更稳定的监管环境至关重要。这可以通过标准化银行收费和结算期政策以及扩大州际输电系统 (ISTS) 支持以实现更好的连接来实现。从长期影响来看,通过政策激励扩大能源交易市场可以鼓励参与,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 (InvIT) 和债券等创新融资结构可以解决资金缺口。
1 2009 年可再生能源指令 (2009/28/EC) 第 16C 条规定:“如果为保证国家电力系统安全和能源供应安全而采取重大措施削减可再生能源,成员国应确保负责的系统运营商向主管监管机构报告这些措施,并说明其打算采取哪些纠正措施,以防止不当削减。” 2 2011 年第 147 号法定文书第 4.4 条规定:“如果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和能源供应安全而采取重大措施削减可再生能源,输电系统运营商应向 CRU 报告这些措施,并说明其打算采取哪些纠正措施,以防止不当削减。”
DAM 是每日 11:00 举行的每日拍卖。DAM 的参与并非强制性的。在 DAM 之后,日内拍卖 (IDA) 使参与者能够更实时地调整其实物头寸。IDA1 和 IDA2 与 GB 市场相结合。IDA3 是 SEM 的本地市场。日内连续市场 (IDC) 还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完善其市场地位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在平衡市场 (BM) 中的风险敞口的机会。通过平衡市场 (BM),输电系统运营商 (TSO) 从市场参与者那里购买和出售电力,以确保电力的需求和供应始终完全匹配
西部地区电力局 (WAPA) 是美国能源部下属的四大电力营销管理机构,其职责是营销和传输多用途水利项目的批发电力。WAPA 服务区涵盖美国中西部的 15 个州,包括超过 17,000 电路英里的输电系统,输送来自垦务局、美国陆军工程兵团和国际边界和水资源委员会运营的 57 个水力发电厂的电力。这些发电厂的总装机容量为 10,504 兆瓦。WAPA 向联邦和州机构、城镇、农村电力合作社、公用事业区、灌溉区和美洲原住民部落等优先客户出售电力。
新输电项目即使延迟一年也会导致消费者的账单增加。4 区域互连支持发电燃料、技术和地理位置的多样性,以及各州之间能源和系统服务的共享。这将增强系统的弹性,并帮助消费者免受市场和系统冲击。作为新南威尔士州管辖规划师,Transgrid 的义务是在澳大利亚电力系统转型时维护安全可靠的输电系统。优先 ISP 项目的交付对于确保电力系统在煤炭发电机退出系统和新的可再生能源接入时能够继续稳定可靠地运行至关重要。
FAST-DERMS 旨在聚合和协调 DER 的运行,以支持 T&D 电网运行。此 FAST-DERMS 参考实现的关键优化和控制组件是灵活资源调度器 (FRS),它聚合变电站服务区内的 DER。这些 FRS 在变电站级别运行,并直接或通过交易市场或聚合器执行 DER 的受限经济调度,如图 ES-1 所示。配电系统运营商 (DSO) 级别的 FRS 协调器聚合由 FRS 运营的配电变电站并与输电系统运营商 (TSO) 接口以提供输电服务。FAST-DERMS 还允许将 FRS 协调器与现有的配电公用事业管理系统集成,DSO 可以使用该系统来增强配电网运行。
本 CEER 文件 (C22-LAC-25-04) 介绍了根据清洁能源一揽子计划 (“CEP”) 修改的第三能源一揽子计划中输电系统运营商 (TSO) 和配电系统运营商 (DSO) 拆分条款实施情况的最新情况审查,重点关注自 2018 年夏季以来的新发展。它还简要讨论了最近达成的氢气和脱碳天然气市场一揽子计划中出现的与拆分相关条款相关的主要变化和新颖之处。根据欧盟能源指令和法规,能源网络受拆分要求的约束,这些要求要求成员国确保垂直整合的能源公司分离,从而分离能源供应链的各个阶段(发电、输电、配电和零售)。本状态审查评估了 DSO 和 TSO 拆分的状态,重点介绍了自 2018 年夏季以来规则实施的新发展由 CEP 介绍,并简要概述了最近达成的氢气和脱碳天然气市场一揽子计划中出现的拆分相关条款的主要新内容。目标受众 欧盟委员会、能源供应商、贸易商、天然气/电力客户、天然气/电力行业、消费者代表团体、网络运营商、成员国、学术界和其他相关方。关键词 拆分;跨部门;网络;第三揽子计划;市场监测;国家监管机构 (NRAs);输电系统运营商 (TSOs);配电系统运营商 (DSOs);所有权拆分;独立系统运营商 (ISO);独立输电运营商 (ITO);互连器;全欧洲清洁能源一揽子计划(清洁能源一揽子计划,CEP);氢气和脱碳天然气市场一揽子计划 如果您对本文有任何疑问,请联系:CEER 秘书处电话。+32 (0)2 788 73 30 电子邮件:brussels@ceer.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