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件人: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主席 收件人:海军部长 主题:审查前成员 XXX XX/USMCR 的海军记录 参考:(a) 10 USC §1552 附件:(1) DD 表格 149 及其附件 (2) 案件摘要 1. 根据参考 (a) 的规定,主体,以下称为请愿人,向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 (委员会) 提交了附件 (1),要求更正他的现役解除或退伍证书 (DD 表格 214),以显示他的正确的社会保障号码 (SSN)。 2. 委员会由 、 和 组成,于 2023 年 1 月 23 日审查了请愿人的错误和不公正指控,并根据其规定,决定根据现有的记录证据采取以下指示的纠正措施。委员会审议的文件材料包括附件、其海军服役记录的相关部分以及适用的法令、法规和政策。 3. 委员会审查了与申诉人所指称的错误和不公正有关的所有记录事实,发现如下:a. 在向委员会提出申请之前,申诉人已用尽海军部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所有行政补救措施。b. 尽管附件 (1) 未及时提交,但为了公正起见,应该审查申请的是非曲直。c. 申诉人加入美国海军陆战队预备役,并于 1966 年 3 月 11 日起服现役。1966 年 8 月 15 日,申诉人以光荣服役身份退出现役,接受训练。d. 申诉人认为他的 SSN 的最后六位数字不正确,应该反映当前记录的不正确的号码。e.请求人提交了他的 SSN 卡和 DD 214 的副本以供审议。
1. 政策 a. 在战争或国家紧急状态期间,海军预备役(包括舰队预备役)士兵和正在服现役的退役士兵将根据海军部长(SECNAV)或海军人事司令部司令(COMNAVPERSCOM)的指示解除现役。 b. 在和平时期:(1)士兵将在转入舰队预备役之日解除现役。(2)退役士兵将在退役之日解除现役,除非 COMNAVPERSCOM 另有指示。(3)除本条款规定外,海军预备役成员可随时由 COMNAVPERSCOM 解除现役。(4)除非处于纪律处分状态,否则,未经士兵同意,不得让他们继续服现役,超过法律规定或授权的期限,或他们自己签署并经主管当局批准的协议规定的期限。 (5)根据第 12686 节(a)款,海军预备役现役(训练除外)成员,且在 2 年内有资格退休或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