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年轻人的拟议修正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会,可以使联邦量刑准则与当前的判例法和研究保持一致。关于第A部分中提出的犯罪历史的待遇,我们认为量刑准则和少年司法系统的目的,少年记录和转让法的不一致以及青年判刑中的实质种族差异决定委员会采用方案3并删除对犯罪历史评分的年轻罪行的所有考虑。在B部分方面,我们同意,量刑时对青年的明确考虑是一个关键更新,但认为委员会应避免准确指定初审法院应考虑的青年的方面或要素,并且不认为犯罪主义研究与初审法院的判决决定是可靠的或相关的。我们感谢委员会对与年轻人有关的评论的考虑。
• 修改量刑条件,实现合理量刑④ • 保障被害人的陈述权④ • 保障证人选择作证方式的权利⑥ • 限制不当询问证人的证据力⑥ • 通过个人设备进行电子证据审查和回放的不披露原则⑥ • 禁止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二次伤害⑥ • 完善查阅、复印程序⑥ • 必要的没收、征收⑨
“辩护律师有权对记录证据以及从这些证据中公平得出的所有合理推论进行辩论。”美国诉弗雷,73 MJ 245,248 (CAAF 2014)(省略内部引号和引文)。“在量刑辩论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严厉打击,但不得犯规。”美国诉哈尔平,71 MJ 477,479 (CAAF 2013)(省略内部引号和引文)。“辩护律师的辩论必须放在整个军事法庭的背景下来看待。”贝尔,53 MJ,238。“我们调查的重点不应该放在孤立的词语上,而应该放在上下文中看待的辩论。”同上。(省略内部引号和引文)。当在仅由法官参与的论坛上分析不当量刑论点的指控时,我们假定“军事法官能够区分适当和不当量刑论点。”Erickson,65 MJ,225。
您可以选择分几个阶段参加军事法庭审判。您的权利包括: • 以合理、准确和及时的方式获知与犯罪有关的公开初步听证会、审前监禁听证会和法庭诉讼程序; • 出席与犯罪有关的所有公开诉讼程序,除非听证官或军事法官确定,如果您听取其他证词,您的证词会发生重大改变; • 获知被告的审前监禁和被告从审前监禁中释放的情况; • 就任何和所有指控的撤销提议进行咨询; • 就不起诉的决定进行咨询; • 就任何认罪协议的拟议条款进行咨询; • 获知认罪的接受情况并在量刑期间向法庭提交证据。• 在对调查结果和量刑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获知有机会向召集当局提供书面声明; • 获知被告的定罪、量刑和监禁情况;以及,• 就作为证人作证进行咨询。
前美国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也持类似观点。他谈到基于算法的量刑决定时表示,尽管这些措施是出于好意,但我担心它们会无意中破坏我们确保个性化和平等司法的努力。他发表此番言论的时机恰好是在美国用于预测未来犯罪可能性的 AI/ADM 工具 COMPAS 丑闻爆发之后。布里莎·博登和弗农·普拉特的例子表明,司法系统用于为保释、假释和监禁量刑决策提供信息的数据驱动决策技术对历史上被边缘化的群体存在偏见
主席,格拉斯利参议员,杰出的委员会成员 - 感谢您举行听证会,并向司法部(部门)提供了今天出现在您今天面前的机会,分享我们对“消除《法律法案》或《平等法案》的“消除量化的不公正申请”的看法。该部门强烈支持立法,因为我们认为已经很久以来结束了涉及可卡因的联邦犯罪与涉及可卡因粉末的联邦犯罪之间的判决政策差异。裂纹/粉末量刑差异无疑导致了以两种相同物质的句子的句子差异,并在其应用中造成了不必要的种族差异。量刑差异是基于对可卡因及其作用的药理学的错误信息,并且不必解决与贩运可卡因有关的真正和关键的社会问题,包括暴力犯罪。
正在考虑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政府需要采取行动或干预?COVID-19 疫情给刑事法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大大增加了现有的积压案件。这可能导致受害者和其他法庭使用者等待其案件审理的时间超过可接受的时间。我们已经采取措施提高刑事法庭的容量和效率,包括设立南丁格尔法庭、在 450 个法庭安装有机玻璃屏幕以及取消刑事法庭开庭天数限制,这有助于减少积压案件。然而,在提高刑事法庭的效率方面还有更多工作要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现在开始立法扩大治安法庭的量刑权力,以便在治安法庭举行更多的量刑听证会,从而腾出刑事法庭的空间。政府最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它管理着刑事法庭系统,而且只有政府才能开始实施主要立法中规定的现有条款,从而扩大治安法庭的量刑权力。行动或干预的政策目标是什么?预期效果是什么?政策目标是提供更快的司法途径,进一步协助法庭恢复,这仍然是政府的首要任务。具体来说,目标是提高刑事法庭的效率,减少刑事法庭的积压案件,从而通过在治安法庭保留更多案件来加快案件完成速度。
摘要 人工智能目前正在许多社会背景下取代人类的工作。本文的目的是思考何时算法工具应被视为表现足够好,以取代人类的判断和量刑决策。更准确地说,对于旨在提供累犯预测的风险评估算法和旨在确定个案刑事判决的量刑算法,我们考虑了哪些是算法和人类比较绩效评估的伦理合理标准。首先,有观点认为,表面上最明显的评估标准经不起伦理审查。其次,伦理合理标准以刑罚分配的伦理理论为前提,而目前该理论尚未得到充分发展。第三,目前缺乏评估标准,对于何时应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实施算法工具具有全面影响。
在此次上诉中,上诉人提出了一项错误指控,并提出了六项基本指控,即审判辩护律师在代表上诉人时违反宪法,未能:(1) 反对不当的调查结果证词;(2) 传唤辩护专家证人;(3) 反对采纳不完整的人事记录;(4) 反对不当的受害人影响陈述;(5) 调查有利的辩护证人。此外,上诉人声称 (6) 审判辩护律师“对指定受害人的错误关注构成了实际的利益冲突,这对他的陈述产生了不利影响”,因为他在量刑期间撤回了有效的反对意见。2 虽然审判辩护律师在量刑期间解释其辩护的理由令人困惑,但上诉人并未表明他的任何指控构成宪法尺度的缺陷或错误,从而严重损害了他的实质性权利。因此,我们确认调查结果和判决。
2009 年《公司税法》第 1216CN(6)(a) 和 1217CN(6)(a) 条“2003 年《刑事司法法》第 282 条的生效” 1996 年《住房法》附表 1 第 26(1A) 款“2003 年《刑事司法法》第 282 条的生效(短刑)” 2004 年《养老金法》第 82(6) 条 2005 年《税务及海关专员法》第 55 条第 (1)、(2)、(3) 和 (7) 款 国家彩票法第 4C(5) 条等。1993 年法案“2003 年《刑事司法法》(第 44 章)第 282 条的生效(短刑)” 1998 年《石油法》第 5C(4) 条2008 年《教育与技能法》第 90(6) 条 2008 年《住房与重建法》第 264(4) 条 2009 年《边境、公民与移民法》第 18(6) 条“2003 年《刑事司法法》(第 44 章)第 282 条生效(对任何一种方式均可审理的罪行进行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刑期增加)” 2013 年《犯罪与法院法》附表 7 第 10(8) 段“2003 年《刑事司法法》第 282 条生效(对任何一种方式均可审理的罪行进行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刑期增加)” 1979 年《碳氢化合物油税法》第 14D(6)(a) 条“2003 年《刑事司法法》第 282 条生效(对任何一种方式均可审理的罪行进行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刑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