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可燃液体和蒸气。吸入有害。吞咽有害或致命。引起呼吸道和眼睛刺激。可能引起过敏性皮肤反应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能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反复接触高浓度蒸气可能会刺激呼吸系统并对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损伤。高浓度蒸气会引起头痛、头晕、嗜睡和恶心,并可能导致昏迷。可进入肺部并造成损害。远离热源和火焰。请勿吸入蒸气或雾气。请勿吞咽。请勿接触皮肤或衣物。避免接触眼睛。在使用前,请将容器紧闭密封。操作后彻底清洗。在使用和干燥期间及之后,提供新鲜空气通风。避免吸入使用此制剂时产生的灰尘、微粒、喷雾或雾气。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危险——如果处理不当,被洪水半透明醇酸树脂/油污浸湿的碎布、钢丝绒或废弃物可能会自燃。每次使用后,立即将碎布、钢丝绒或废弃物放入密封的装满水的金属容器中。急救:如果吞下,用水漱口(仅在患者意识清醒时)。立即就医。除非医务人员指示,否则不要催吐。如果进入眼睛,用水冲洗 15 分钟。检查是否有隐形眼镜并取下。如果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皮肤,同时脱下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如果出现刺激,请就医。如果吸入,请移至新鲜空气处。立即就医。含有异噻唑啉酮。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请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对于工作场所使用,可从零售商处获取 SDS,或致电 (412) 492-5555。紧急泄漏信息:(412) 434-4515(美国)。
1 适用于扑灭木质或布艺制品起火,不适用于扑灭电气系统或设备起火。 2 当电气系统或其他类型的系统发生火灾时(前提是火灾规模较小),可以使用防火毯,如果没有防火毯,则可使用羊毛毯或厚棉毯(绝对避免使用合成材料或羽毛材料,如羊毛和羽绒被)来抑制火势(这可以防止氧气进入火焰)。如果火特别小,也可以用金属容器(例如盖子或倒置的钢锅)将其扑灭。 3 粉末灭火器 (ABC) 适用于扑灭由形成余烬的固体物质引起的火灾(A 类火灾)、由液体物质引起的火灾(B 类火灾)和由气体物质引起的火灾(C 类火灾)。即使在带电系统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粉末灭火器来扑灭任何物质的初生火灾。二氧化碳(CO2)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液体物质(B 类火灾)和气体火灾(C 类火灾);它们也可在带电电气系统的情况下使用。必须特别注意气体产生的过度冷却:这会导致人员冷灼伤并且热元件可能破裂(例如:由于表面过度冷却,电机或热金属部件可能破裂)。它们不适合扑灭 A 类火灾(形成余烬的固体物质)。由于内部压力较大,二氧化碳灭火器比装有相同灭火剂量的其他灭火器重得多。灭火器使用说明 - 将灭火器从任何支架上取下并放置在地面上; - 打开封条并取出安全别针; - 握住输送管或软管; - 另一只手握住灭火器的手柄,按下开启阀; - 先间歇性地按下控制杆,然后逐渐加大力度,将喷射流导向火焰底部; - 先扑灭距离您最近的火焰,然后再移向主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