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仍然有限(2)。尽管 μ 受体阿片类药物仍然是控制疼痛的主要药物,但持续的阿片类药物泛滥刺激了对替代疗法的研究。目前正在努力重新配制药物,以限制副作用和成瘾风险,同时其他研究侧重于内源性疼痛通路,以指导新型止痛药的开发(3)。整个神经系统中已经发现了止痛疗法的新靶点。几种离子通道受体参与通过外周神经元的疼痛传递,包括电压依赖性钠通道(Nav1.7、Nav1.8)的异构体、电压依赖性钙通道(Cav2.2)和瞬时受体电位香草酸-1(TRPV1)受体(4-6)。参与多系统信号传导的其他分子,如一氧化氮、前列腺素 E2 (PGE2) 和白细胞介素 6 (IL-6),介导炎症和痛觉神经可塑性重塑 (7- 9)。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疼痛感觉被认为涉及 μ-阿片类药物、κ-阿片类药物、δ-阿片类药物、N-甲基-D-天冬氨酸 (NMDA) 和大麻素受体活性 (10-12)。随着新技术的实现,其他方法现在旨在修改神经营养因子信号传导、表观遗传乙酰化或疼痛基因组 (13-15)。本篇对现有文献的叙述性回顾旨在描述几种有望成为新型镇痛疗法潜在靶点的受体和机制,包括初级传入神经、电压门控钠通道抑制剂、电压门控钙通道阻滞剂、TRPV1 靶点、全身介质、一氧化氮合酶抑制剂、微粒体前列腺素 E 合酶 1 (mPGES-1) 抑制剂、IL-6 抑制剂、中枢疼痛通路、κ -阿片类药物激动剂、δ -阿片类药物激动剂、NMDA 受体拮抗剂、大麻素、脂肪酸酰胺水解酶 (FAAH) 抑制剂、抗神经生长因子 (NGF) 抗体和各种基因干预。
135.190 拥有和管理阿片类拮抗剂——免疫。1. 就本节而言,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a. “社区组织”是指提供卫生或人类服务以满足社区需求的公共或私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提供者或提供物质使用障碍预防、治疗、康复或减少伤害服务的组织。b. “执业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含义与第 280.16 节中的定义相同。c. “阿片类拮抗剂”的含义与第 147A.1 节中的定义相同。d. “阿片类药物相关过量”的含义与第 147A.1 节中的定义相同。e. “有能力协助的人”是指家庭成员、朋友、看护者、社区组织、医疗保健提供者、物质使用障碍治疗机构的雇员、学校雇员、第 147A.1 节定义的急救员或其他可以向有阿片类药物过量风险的人提供援助的人员。f.“二级分销商”是指执法机构、紧急医疗服务计划、消防部门、学区、医疗保健提供者、持照行为健康提供者、县卫生部门或卫生与公众服务部。2. a. 即使其他法律规定与此相反,持照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可以向有能力协助的人或二级分销商开具阿片类药物拮抗剂。b. (1)即使法律有任何相反规定,根据第 155A 章获得许可的药剂师可以通过常规订单或合作协议,向有能力协助的人员或二级分销商配药、提供或以其他方式提供阿片类拮抗剂。 (2)根据有效处方、常规订单或合作协议配药、提供或以其他方式提供阿片类拮抗剂的药剂师或二级分销商应根据部门根据本节制定的任何协议和指示,向接收者提供书面说明,其中应包括紧急情况、危机和药物使用转诊联系信息。 3. 有能力协助的人员可以持有并向个人提供或管理阿片类拮抗剂,前提是有能力协助的人员合理且善意地认为该个人正在经历与阿片类药物相关的过量用药。 4. 尽管法律有相反规定,部门首席医疗官可以签发常规医嘱,在签发时不指明具体患者,以便向有能力协助的人分发阿片类拮抗剂。 5. 有能力协助的人可以根据本节向任何个人分发阿片类拮抗剂。 6. 有能力协助的人、二级分销商、或合理且善意行事的阿片类拮抗剂处方者,不应对因提供、管理或协助管理阿片类拮抗剂而造成的任何伤害负责,如本节所述。7. 学区可以获得阿片类拮抗剂的有效处方,并在学生可能在场的每个地点的安全地点保存阿片类拮抗剂供应,以供本节规定使用。8. 教育部可根据第 17A 章制定规则来实施和管理本节。
2021 WISCONSIN法第57号摘要2021 WISCONSIN法案57要求卫生服务部(DHS)每年4月1日在每年的4月1日之前提交给联合财务委员会(JFC),从国家处方诉讼(NPOL)(NPOL),案例号>2021 WISCONSIN法第57号摘要2021 WISCONSIN法案57要求卫生服务部(DHS)每年4月1日在每年的4月1日之前提交给联合财务委员会(JFC),从国家处方诉讼(NPOL)(NPOL),案例号>MDL 2804。根据第57号法案,将出于符合和解协议或法院命令的目的,将NPOL和解收益分配给DHS。dhs必须向JFC提交计划,以在下一个财政年度的每年4月1日之前在每年的4月1日之前进行支出和解收益,并且需要通过14天的被动审查程序批准,然后才能支出NPOL和解资金。如果DHS希望将来偏离拟议计划,则还需要批准。其余70%的和解收益将提供给诉讼方的地方政府。
图1。激动剂,部分激动剂和拮抗剂。Ligandi可以充当激动剂,部分激动剂或拮抗剂。激动剂对受体的承诺激活受体,导致反应的出现。部分激动剂结合只是强度较低的部分反应。当对手致力于受体时,它会从激动剂中承诺。拮抗剂不会导致受体激活受体,并且通过防止激动剂结合,也可以防止反应发生。该图像是用生物者创建的。
注意:1。tsinghua通过部门允许国际学生参加本科课程。大多数分区的学生将在第一个学年接受他们分区的一般课程。在第一个学年结束时,将确认特定的计划/专业。在第二学年,学生进入相关学校/部门进行大型研究。2。有关每个部门的详细信息,确认方法和特定计划/专业的时间,请参阅以下网站:http://join-tsinghua.edu.cn.cn/publish/publish/bzw2019/12173/index.html。3。将在官员入学时最终确定部门,学校/部门和计划/专业的清单。该部门内的特定计划/专业均需进行调整。注册后请相应地参考更新的列表。
阿片类药物使用障碍(OUD)是一种严重的医疗状况,具有巨大的社会,健康和经济影响。带有OUD的个体是处方的阿片类动力学疗法,例如美沙酮,左骨甲酮,丁丙诺啡或纳洛酮/二甲苯吗啡,以降低与非法药物滥用相关的风险,最终导致阿片类药物使用戒烟。Oud人口具有特殊的脆弱性,主要与精神病领域有关,这可能会危及他们的治疗过程。在可能导致治疗失败的可能现象中,阿片类动力学疗法滥用和转移至关重要,这对患者以及国家卫生系统产生了严重影响。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与这些实践相关的后果,有必要实施交叉审核预防措施,
2020年,立法分析与公共政策协会(LAPPA)进行了广泛的研究项目,以确定整个美国(包括哥伦比亚特区和所有美国领土)的阿片类药物拮抗剂法律的特征。从那以后的三年中,Lappa多次更新了研究。本摘要的本摘要列出了截至2023年9月的州阿片类药物访问法律。截至该日期,所有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有某种形式的阿片类药物拮抗剂法律。法律因管辖权而有很大差异。本文档中介绍了该研究项目的结果。从第15页开始,Lappa提供了司法管辖区的管辖权表,描述了目前有效的每个阿片类拮抗剂访问法的许多方面。这项研究研究了传统的阿片类药物拮抗剂法律,例如个人或实体可以开处方,分配或管理阿片类药物拮抗剂,以及为此提供了哪种形式的免疫力(如果有的话)。此外,该研究还确定了下一代阿片类药物的访问法律,包括共同处方要求,对保险公司的要求以及学校中阿片类药物的拮抗剂。这些定律的详细方面包括:
与其他非法物质一样,芬太尼的生产以及与其他致命物质的结合,使该药物极具致命性(CDC,2022a)。混合芬太尼和木嗪对社区,执法,学校和医疗提供者具有重大的健康和安全影响。撒甲嗪是一种最初用作兽医镇静剂的物质,当与芬太尼结合使用时,会增加死亡的风险(Peng,2023)。这些致命物质的结合是一种严重的新兴趋势,增加了过量死亡。与甲基嗪相关的过量剂量在美国南部增加了1,127%,西方750%,中西部为500%,东北地区超过100%(DOJ,2022)。白宫国家药物管制政策办公室(ONDCP)正式宣布了芬太尼和木嗪,作为新兴的威胁,希望积极地防止过量死亡并为全国各地的社区创建工具(白宫,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