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必须探讨制裁的目的。我们只有通过制裁的功能才能确定制裁是否成功,只有通过我们试图实现的目的才能权衡其他选择。此外,制裁的法律和道德依据取决于所追求的目标。当然,制裁有许多目的,有些已经表达出来,有些则没有表达出来。根据《联合国宪章》,集体制裁(“不涉及使用武力的措施”)只能作为安全理事会应对国际和平与安全威胁的战略的一部分来实施。1 事实上,其他动机常常与这一主要目标合并或取代它。这些动机包括:结束某种状态;制止或促使行为改变;实现某一特定目标;确保尊重和遵守制裁机构所认为的国际法准则;限制潜在损害(武器禁运);警告即将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性措施;作为谴责某些行为的集结点;向国内受众保证,正在对某些被视为不可接受的行为作出回应(额外的好处是,这种回应的成本不太可能对国内受众造成沉重负担);维护制裁机构的信誉;惩罚。这些目的和目标在各参与者之间可能有所不同,在实施制裁的不同时期也可能有所不同,从而导致目的不明确,以及对何时实现目标存在分歧。
1. 2002 年 1 月 22 日,我在第九届国民议会第一次会议上致开幕词时,责成财政和国家计划部在 2002 年 6 月之前制定过渡性国家发展计划 (TNDP),并从 2006 年起制定五年国家发展计划。因此,我非常高兴地提出 2006 年至 2010 年的第五个国家发展计划 (FNDP)。 2. 自 1964 年独立以来,实施了三个国家发展计划。第四个国家发展计划于 1989 年启动,但后来于 1991 年被放弃,因为开放市场体系为我国带来了重大变化。从 20 世纪 90 年代学到的重要教训之一是认识到,即使在自由化经济中,发展规划对于指导优先事项的确定和资源分配也是必要的。缺乏规划往往迫使我们只关注代表狭隘部门利益的短期需求,从而使国家失去实现广泛社会经济发展的机会。3. 废除国家规划的后果如下:i. 国家没有中期计划来指导政府实施公共投资优先事项;ii. 没有规划框架作为与捐助方合作的基础;iii. 国家协调国家发展方案的能力减弱,因为没有国家一级的机构来监督、发起和协调各部委之间的跨领域国家方案。iv. 没有一个机构来监督计划、协调和监测省级和地区级计划,并充当与国家一级发展优先事项的纽带;v. 私营部门无法承担一些与市场相关的职能。这需要政府干预,而这只能在规划框架和预算编制过程中得到充分阐述。然而,占据中心地位的预算编制过程并没有明确提及中期目标、计划或长期愿景。 4. 2002 年重新引入国家规划、建立行业咨询小组 (SAG) 以及拟议加强地区和省级规划单位将指导规划和实施过程。为此,全面运作的省级和地区规划单位将侧重于社会经济规划,并协助省级和地区级的决策过程。发展规划对于明确定义和阐明政府行动和公共资源分配的国家、省级和地区优先事项至关重要。要取得成功并将国家转变为一个繁荣的国家,我们的发展规划必须与过去决裂,而不仅仅是说说而已。更重要的是,它必须包含计划实施的原则,监测和评估。 5. FNDP 确保各部门战略计划得到良好协调并相互关联。我们还谨慎地对 FNDP 期间的资源总量进行了现实的估计。该资源总量嵌入中期支出框架 (MTEF),国家年度预算将在该框架内制定,并以年度活动为基础。中期支出框架将有助于指导和指导资源分配所需的政治选择。FNDP 是根据中期宏观经济、财政和援助政策目标制定的。 6. FNDP 和相关中期支出框架将成为国家长期愿景 2030 (NLTV) 和年度活动为基础的国家预算之间的纽带。FNDP 和中期支出框架是根据明确且共享的 2030 愿景制定的,该愿景是未来 25 年所有发展努力的集结点。国家愿景是“到 2030 年成为一个繁荣的中等收入国家”。 7. FNDP 的主题是通过公民参与和技术进步创造广泛的财富和就业机会。在这个总主题下,FNDP 有两个分主题,即经济分主题和社会分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