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幻药和对真理的探索

法律学者看到法律、宗教、人文学科的共同利益

来源:哈佛大学报

诺亚·费尔德曼 (Noah Feldman) 认为,大学和迷幻经历有一些共同点:它们可以帮助人们追求真理。

上周在哈佛神学院举行的迷幻交叉会议上发表主题演讲时,哈佛法学院亚瑟·金斯利·波特大学教授费尔德曼提出,法律、宗教和人文学科这三个学科的学者可以从参与迷幻药的研究中受益,尽管他没有考虑是否参与迷幻药的问题。

他在演讲开始时阐述了这样一个学术联盟所面临的阻力——“因为诊断对于开出治疗方案是必要的,”他说。

在美国,大多数致幻剂被 DEA 归类为附表 I 物质。尽管早期证据表明对焦虑、抑郁和其他心理健康状况有治疗作用,但医学研究仍然受到严格限制。

费尔德曼解释说,倡导者以宗教自由为由寻求研究和消费迷幻药的豁免。但是,“法律不想发放太多的出狱卡,因为否则它就不再是法律了。”

其他倡导者认为,禁止使用致幻剂会侵犯认知自由:改变人大脑化学成分的自由。费尔德曼说,法律学者担心这种推理的后果是可以理解的。 他说,对迷幻药的人文和精神研究仍然是禁忌。

为了克服这些障碍,费尔德曼提出了一个双重诊断问题:“第一个问题:‘大学有什么好处?’第二个问题,‘迷幻药有什么好处?’我会将其提炼为‘迷幻体验有什么好处?’”

为了回答第一个问题,费尔德曼转向了哈佛大学的座右铭“Veritas”。 “大学有利于追求真理,”他说。

“我们可能会认为迷幻体验是人类想象力的一种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