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善意凌驾于宪法之上的危险

法官常常允许情绪凌驾于宪法之上。虽然他们可能会提到“活宪法”,但他们真正的意思是,他们不允许法律妨碍他们的世界观。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沃尔特·E·威廉姆斯 (Walter E. Williams) 经常指出,判断一项政策应根据其是否有效,而不是其良好意图。这一警告尤其重要,因为政治家是宣扬善意的专家。如果我们仅根据他们所声明的意图来判断他们,那么当他们的计划以灾难告终时,他们只需提醒我们他们的本意是好的。不幸的是,威廉姆斯教授的警告没有引起注意。

在他们的著作《谁扼杀了宪法》中,托马斯·E·伍兹 (Thomas E. Woods) 和凯文·R.C.古兹曼对良好意图的无关性提出了非常相似的论点。在评估一项法律或政策的合宪性时,合宪与否与其良好意图是完全不同的问题。很多时候,如果人们认为违宪的法律或违宪的政府行为是“好的”,或者至少他们认为其背后的动机是好的并且反映了“应该”做什么,那么他们会很乐意支持违宪的法律或违宪的政府行为。

这触及了 1840 年代和 1850 年代南北之间日益敌对的辩论的核心。鉴于奴隶制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而且北方的激进废奴主义者出于良好的意愿而希望立即废除奴隶制,那么宪法所说的内容重要吗?密西西比州的杰斐逊·戴维斯坚持宪政原则和法律至上。相比之下,查尔斯·萨姆纳领导的马萨诸塞州激进共和党坚持他们认为在道德上正确的事情。萨姆纳在参议院关于“奴隶制的野蛮行径”的演讲中说道,

回答这些问题的一种方法是“阅读”宪法,就好像它与当天可能发生的任何感知到的良好结果是一致的。这需要逆向推理——决定“正确的”道德或政治结果,然后解释宪法的措辞以适应该结果。这比许多人想象的更容易实现,而激进法院也擅长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