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民族主义作为经济自由主义的基础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 (Ludwig von Mises) 米塞斯 (Ludwig von Mises) 在《民族、国家与经济》中指出,如果民族主义是和平的、基于作为个人权利的自决权,那么民族主义就可以与经济和政治自由相容。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最近关于移民问题的辩论引发了关于经济自由主义与限制劳动力跨国界自由流动之间的兼容性的政治争议。美国人口普查局最近的一份报告显示,城市的移民率急剧下降,尤其是“长期通过移民维持生计”的“大城市县和边境县”。这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即“这可能会导致维持人口和劳动力的问题”,这似乎与自由市场所依赖的契约自由的承诺不相容。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移民管制是一个问题。最近的一份报告显示,从 1994 年到 2023 年,“合法和非法移民每年缴纳的税款都超过了他们获得的广义福利”,而且移民远非经济成本,而是一种财政福利。对此,边境管制的捍卫者引用了可以被广泛描述为民族主义的论点。他们认为民族主义与经济和政治自由主义不相容,因为大规模移民改变了东道国人口的民族文化、遗产和人口构成。

民族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是否兼容,首先取决于人们如何理解民族主义。这场辩论的不同方面无法在一篇简短的文章中全面阐述,但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在其著作《民族、国家和经济》中的分析可能有助于阐明民族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之间的兼容性。

米塞斯认为,如果民族主义是和平的,基于作为个人权利的自决,并被用来捍卫自由而不是为了军国主义或帝国主义的目的,那么它就与经济和政治自由相容。 Leland B. Yeager 在对该书的介绍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