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校园反犹太主义的“法律运动”

反对校园反犹太主义的“法律运动” Sara Weissman星期五,04/17/2026 - 03:00 AMS在路易斯·D·布兰代斯中心会议上讨论了如何利用民权法来打击校园反犹太主义。根据法律和解,哈佛大学被要求主办这次会议。署名:Sara Weissman

来源:Inside Higher Ed | 高等教育博客

周四,学者、法律专家和犹太社区倡导者齐聚哈佛大学,参加路易斯·D·布兰迪斯法律人权中心举办的首届会议,重点讨论反犹太主义和民权法。

会议发言者主张对校园反犹太主义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包括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教育,并根据联邦法律第六章(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或国籍的歧视)和第七章(保护员工免受各种类型的工作场所歧视,包括基于宗教的歧视)进行战略诉讼。

这次会议是布兰代斯中心去年与哈佛大学达成和解的条件之一,在此之前,布兰代斯中心以及其他支持犹太和以色列的组织和联邦机构对学院和大学对校园反犹太主义的反应提起了一系列诉讼。其中一些诉讼已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和解。

哈佛大学已成为多起此类诉讼的目标,其中包括美国司法部上个月提起的一起诉讼,指控该大学没有对反犹太主义骚扰和歧视做出充分反应。哈佛大学去年春天宣布了一系列改革,但否认有任何不当行为。哈佛大学同样承认在与布兰迪斯中心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斗争中没有过错,但同意修改去年的和解协议,包括明确表示犹太复国主义者受到其非歧视政策的保护,并同意主办布兰迪斯中心的活动。

马库斯认为,历史上,无论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都要求犹太人远离其身份的核心要素,无论是宗教、文化还是与民族的联系,以便充分参与学术、文化或公民生活”,犹太学生也面临着否认与以色列的个人联系或放弃外在身份标志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