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对医用大麻的重新安排是历史性的,但仍有许多问题

特朗普政府已正式将国家许可的医用大麻从附表 I 重新安排到附表 III。特朗普对医用大麻的重新安排是历史性的,但许多问题仍然首先出现在 Reason Foundation 上。

来源:理性基金会信息

特朗普政府正式将国家许可的医用大麻从附表一调整为附表三,此举在十年前似乎是不可想象的。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周四签署了该命令,履行了特朗普总统 12 月的指令,并通过国际条约条款绕过了通常的缉毒局 (DEA) 审查程序。

此举具有历史意义,可以说是自 1970 年国会颁布《管制物质法案》(CSA) 以来针对大麻采取的最重要的联邦行动。它使 40 个州的医用大麻计划合法化,允许医用大麻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相同的基础上申请联邦税收减免,并减少研究障碍。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合法化,并且给国家许可的大麻企业、供应商、投资者、患者和大麻产品消费者留下了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

该命令通过包括“州医用大麻许可证涵盖的任何形式的大麻”来回避潜在的重大障碍。通常,附表 III 指定是为已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药品保留的,并且该命令确实包括“FDA 批准的含有大麻的药品”。由于 FDA 需要多年的测试,并且通常一次只允许测试一种潜在活性分子,因此将 FDA 的批准仅限于 FDA 批准的产品实际上几乎没有为大多数现有产品留下合法化的途径。

医用大麻经营者从该命令中获得公平的税收待遇,这将使他们能够从纳税义务中扣除普通业务费用——这种做法不允许企业“贩运”附表一物质,即使得到了国家授权。